第二百五十六章 鐵路債卷(1 / 2)

趙構自己也做過王爺,除了每月按照規儀所發的俸祿之外,堂堂的康王爺也是囊中羞澀的,要不是他聽從蕭明的建議,與薛炳昌合作鬧了點小錢,很多時候的人際和官場的應酬,都會捉襟見肘。

皇帝自己沒錢自己清楚,別人卻不一定清楚,所以趙構對蕭明的這個建議非常感興趣,以往官辦的各種事情都辦不好,總是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情況出現,不是造成官員的貪腐就是官僚們不作為,容易受到奸商的行賄被拉下水,造成很多官辦機構倒閉和癱瘓,而這次的合作卻是有點另辟蹊徑。

其實官家還不等同於皇家,官府的很多收入除了進入到戶部的銀庫之外,規儀之內,皇家的府庫內帑則沒有進多少銀子,那是很多人認為官家其實就等於皇家,大家都是為皇帝打工的,收入多少都算是皇家的的恩寵。

可是從沒有人想過和皇家合夥掙錢的,倒是私人和官家合夥的,可那多半會成為一種受到官家保護的惡性暴利行業,以至於造成大麵積的貪官和腐敗出現。

而造成這一現象的則是大宋朝一直以來對商業的政策,宋代官辦手工業產品主要特供皇室、官府和軍隊,很少作為商品流通。民間手工業則以紡織、造紙、製糖等為大業,基本是農業的加工產業,有類於今日所稱“開發農業”。

宋代商業經營資本本身的積累方式也有很大的曆史局限性。商人的最終投資仍回到土地,所謂“累千金之得以求田問舍”。宋代允許商人參加科舉考試,可以為官,不少商人又把資本用以買官,有的買官僅作為商號招牌。商業資本與官僚、地主結合起來,最終還是向田宅集中,封妻蔭子,沒能超出自然經濟的常規突變性增長。

這本是一係列的經濟問題,但其中卻涵蓋著封建階層對於天下百姓的根本看法,如果中央集權過於嚴厲則往往會阻礙社會財富的累積和發展,反之則是一種促進,而宋代的時候就是一種促進,而是這樣也有例外!

一直以來宋代本來推崇“一本仁厚”的裕民之政。但財政總是入不敷出,所以後來破了太祖“不加農田之賦”的老規矩,像神宗說的那樣,古者十一而稅,今則取財百端。興利之臣不僅開賣官鬻爵、鑄錢造幣之財源,還於禁榷專賣上做盡了文章。

按照朝廷官府的理論,山海天地之藏,市場貨物之聚,不應讓商賈獨擅其利,而應收歸國有專賣,以助國家之經費。於是一大批官辦“公司”就被開辦了起來,舉凡最有利可圖之商品均列入禁榷之列,由這些“公司”來專賣。

這個禁榷曾是非常的嚴厲,這樣的官辦機構涵蓋了鹽、茶、酒等眾多領域,並且官辦的機構有權在銷售上則按人口分配,勒令消費,強製購買。而老百姓卻不會認賬,你的鹽又黑又有沙土,你的茶都是發黴過期的陳貨,你的酒搞得兌水太多,寡淡無味,我為什麼還要買?而與之相對比的則是到處的私鹽、私茶和私酒,人家價低質優,我為什麼不買?

於是倒貼國庫補充,倒閉官辦機構就成了常態,這種事情朝廷也不是不知道,北宋歐陽修就曾專門說過:“要最大限度地取得國家利益,就不能禁榷太專。必須與商賈共同經營,流通才不會阻滯,剝奪商賈利益之謀愈深,則國家利益損害愈大。想把十分之利皆歸於公,就會虧得越多,十不得三。不如與商賈共圖利,倒可以十得五。所以大國之善經營者,應“不惜其利而誘大商”。

朝廷解決不了的事情,皇帝也無奈,蓋因那時候還沒有人能夠勘破這一切的根源,但如果有人想讓皇帝自身有一個富足和賺錢的方式,估計哪個皇帝也不會拒絕,因為這種牟利是排他性質的,那就是這錢賺來是歸於皇帝本人的小金庫的!

而現在提供給皇帝這種方式的人出現了,那就是蕭明,蕭明的條陳雖然寫的東西不多,但趙構可以專門把他叫過來問清楚嗎,於是蕭明這一整套商業計劃的分解說明,就派上了用場,他從鐵路的經濟前景談到大宋商貿繁榮,到商品流通流域的滯後道貨幣政策的利弊,足足給趙構講了一天。

最後總算是讓趙構弄明白了,那就是搞鐵路很賺錢,一方麵為自己賺錢,另一方麵可為國家賺錢,這中間的賦稅肯定是不少的,當然進了戶部的銀子最後按照規儀還有自己一份的,那豈不是兩方麵拿錢!趙構覺得自己現在也有點貪財了!

既然自己占了這麼多便宜,這個股權的分化上也就不能讓蕭明太吃虧,畢竟這裏麵皇帝根本無需掏一分錢的,而蕭明的日昌隆卻是全額出資的,所以趙構對蕭明給他的三成股份還是很滿意的,那他是不明白蕭明要他的那個“皇家”的金字招牌的價值。

得到了高宗皇帝的首肯,下麵就是一些文書案牘之類的工作,趙構隻需要使用一下自己的兩枚私章就可以了,還有一個就是下一個諭旨給戶部和吏部對成立的這個“大宋皇家鐵路管理司”進行備案而已。

但是“司”是屬於官辦機構,而民辦機構多為“局”也就是說由於成立了一家“鐵路公司!”日昌隆基本已經具有了官家的性質,這可是整個日昌隆元老會沒有想到的,也是他們在看到蕭明發回的報告中興高采烈地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