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林雨睡得正香。她這個孩子,在睡覺的時候總是睡得很熟,蜷縮著,像一個剛出生的嬰兒一般。但是今夜,她剛一入睡,便被那該死的吵鬧的音樂給吵醒了過來。
“都已經幾點了啊,竟然還敢這麼鬧騰,還讓不讓人睡覺了!”林雨從床上一下子跳將下來,來不及穿衣,隻是將床下的拖鞋取了一隻在手中。
“等等,我的別墅附近沒有其他住宅啊。”林雨想了想,“難道說,那吵鬧的聲音,是在我的別墅裏發出來的。”
想到這裏,她頓時明白是誰打攪了了她的睡眠。她揮舞著一隻拖鞋,徑直向良歌的房間衝去,狠狠地摔開了良歌房間的門。
“你這個家夥,在幹……”她的聲音戛然而止。
隻見房間的布置不知何時,竟已經完完全全變了樣子。原本隻是簡單的臥室,此時絢爛的燈光閃爍,宛如一個舞廳。房間的角落裏此時放滿了各式的音響,放著嘈雜的音樂。房間當中,有一人,正是良歌。此時的他,穿著白色的睡衣,雙手抱著那把從精神病院裏順來的吉他,忘情地彈奏著。一邊演奏,嘴裏還唱著,“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複還。”的歌詞。
“這算什麼?”林雨頓時愣住了,但她很快反應過來,衝上前去,衝良歌的腦袋狠狠就是一拖鞋。
“啪!”
“你在幹什麼!”林雨揮舞著手中的粉紅色拖鞋,衝良歌大聲說道。
“呀,原來是大小姐。”良歌回過神來,看向林雨。此時的林雨,身穿一件白色卡通吊帶睡裙,雪白的皮膚裸露著一大片,尤其是那雙玉足,宛如凝脂,光滑細膩,讓人心動。最妙的是她的一隻腳光著,沒有穿拖鞋,纖小的腳掌宛如飛燕,讓人不禁有種想要細細把玩的衝動,圓潤的腳趾似一顆顆玉豆。
“啪!”林雨又在良歌頭上砸了一擊拖鞋。
“混蛋,你這麼吵,還讓不讓人睡覺了。”她正要收回自己握著拖鞋的手,卻被良歌一手抓住。
“小姐,有沒有興趣來場直達天堂的交往。”良歌突然將臉湊近而來林雨,他的鼻尖幾乎要貼在林雨的鼻尖上。兩人目光相彙,林雨隻覺得良歌的雙眼似乎帶著電光,讓她整個人都有些麻酥酥的。而就在這時,良歌輕輕取下林雨手中高舉的拖鞋,拿在手中。
“光著腳,會著涼的。”
良歌慢慢蹲下,單膝跪在林雨麵前,將林雨那隻光著的腳丫輕輕托在掌中。她的足是那樣的嬌小,整個落在了良歌的手掌中。這時,房間裏的音樂漸漸從激昂變得舒緩,燈光也從炫目變得柔和。燈光打在林雨那光潔動人的腳掌上,反射出讓人心醉的顏色。良歌取過那隻拖鞋。拖鞋是一隻毛茸茸的小兔子造型,甚是可愛,和林雨那纖小的腳掌甚為相配。良歌親手為林雨穿上了這個拖鞋。
林雨隻覺得良歌的手掌就如同火焰般炙熱,一股火熱從良歌的手心傳到自己的腳掌心,然後那股暖流順著自己的身體,進入自己的心髒。她不由地覺得自己的臉似乎有些發燙。她想就那樣將腳抽回,但不知為何竟有些舍不得。等到良歌為她穿好拖鞋,放開手時,她連忙將自己的腳掌收回。林雨撇過頭去,不敢去看良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