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126----131(1 / 3)

趙局長對於李處長的講話感覺到上級領導對於案件的偵破工作十分關心,但是,也對於案件的偵破工作提出嚴格要求給予提醒,這是對縣公安局提出了高標準要求。李處長提出仇若水的問題也說明市局對於目前案件進展的耽心,側麵的告訴縣公安局:對於仇若水的分析需要再進一步明晰,就目前的情況看,我們掌握的證據還不是十分有說服力。上級領導給予的支持給案件的偵破工作增加動力與信心,同時也提出高標準。不能有一點馬虎!趙局長感覺壓力挺大!

作為案件的主要負責人的魯英傑的能力他不懷疑,相反到是十分信任,因為自己了解他。可是,這麼大的刑事案件的偵破就不能光靠推理,這不是電影和小說,參與破案工作的人對於案件的理解參差不齊。在具體的操作上,市局領導的高標準要求說明市局裏邊也有不同意見,這就給偵破工作帶來壓力,增加難度。魯英傑,就看你小子的智商了。

會議還在進行,魯英傑趕到會場時候李處長和趙局長根據大家的建議和分析,提出以下幾個問題,希望案件偵破小組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1)開展大麵積集中排查,究竟司馬他們三個人是幾點鍾離開招待所?尋找目擊證人;(2)司馬他們三個人最後的一次飯是在方臣家吃的還去沒去其它飯店吃飯?這就是案件的核心所在,一定要掌握準確確鑿證據;(3)查清仇若水與10年前的案件究竟有無關聯?會議還就打擊流竄犯罪其它的問題進行部署。李處長在會議上說:“佳節將至,治安形勢比較嚴峻,在中央要求建立和諧社會的艱巨任務中,現在又出現司馬三人中毒案件,考驗大家的時候到了!”他希望魯英傑把現在醫院的進展情況再介紹一下。

魯英傑說:“現在,除了司馬氣若遊絲外,典健菲和駱星雲已經死亡。司馬的情況很不好,短期內根本不可能說話。司馬他們三個人在方臣家吃飯已經可以肯定,但是不是最後的一次吃飯就需要我們再調查了。因為這是案件中的謎底和關鍵;至於張局長和於經理他們確實是司馬進駐招待所的直接關係人,為了保密的需要,我們已經以案件的涉案人員留在醫院進行筆錄,但是,時間也不能太長,這就需要我們進一步做他們的工作,他們和司馬的過從甚密,也許還能夠了解點情況。招待所的人員也應該對他們進行教育,不許任何人透露案情,我們已經強調這一點做了部署。

至於重要的嫌疑人仇若水,我們已經在嚴密監視,現在仇若水還在賓館,從昨天晚上到今天早晨一直沒有任何行動,我們還在監控之中。我沒有什麼新的補充,我們堅決按照會議的要求作好我們的工作。我建議,馬上到方臣和仇若水的單位再與單位詳細了解他們倆婚假多少天,以及相關情況,我這裏寫了幾個需要掌握的重點問題。我沒有什麼要彙報的了。”趙局長宣布散會,把班子成員和魯英傑等幾個科長留下繼續研究下步工作,大家再請李處長把市領導的精神具體落實一下。

第七章智慧的較量

李處長對魯英傑已經比較熟悉,他知道魯英傑是一名優秀的警察,在市裏也是有一號的人物,他是趙局長的得力助手,也是案件的主要執行人。他從材料上看了魯英傑的偵破思路,覺得很有些過人之處,分析合理,思路清晰。但是,作為一個老刑警,自己有責任在具體行動上應該給他點撥一下,這樣能夠防止他思路單一,少走彎路。

魯英傑知道李處長是老刑警,經驗豐富曾經破獲多起著名大案要案。他為人比較直爽,熱情,有許多值得自己學習的地方,市裏把李處長派到縣裏指導偵破工作這是領導的重視和關懷。趙局長首先對魯英傑說:“英傑,現在你在會議上不好說的話跟李處說一說,讓李處長給你們作指導。”李處長:“都是老熟人就不要說客套話。英傑,你下步要從哪裏突破?我們能夠幫助你作點什麼工作?”

魯英傑說:“我已經看了十年前關於史德森的案件判決書副本,對於那時候的判決我覺得是律師的經驗,使得方臣和司馬他們四個人逃脫了法律的製裁,所以我認為史德森的案件之中,方臣、司馬他們四個人是造成史德森的死亡的重要嫌疑人。現在有人以史德森的名義進行恐嚇而造成方臣、司馬他們四個人的相繼死亡和重傷的人,必然了解史德森被害的經過和內幕!否則他也不會如此執著的十年後才下手替史德森報仇。

那麼,到目前為止,這個人是誰?我們隻能夠懷疑仇若水,因為以史德森的名義進行恐嚇而造成方臣、司馬他們四個人的相繼死亡和重傷的事件她都在是非之地,重要的也是我們最撓頭的是除了恐嚇短信之外,我們沒有任何有效的司法證據,眼睛瞅著她就是不能抓,她幹什麼都能天衣無縫,叫我們找不著破綻。”李處長:“你把我要說的話都說了,你的準備是非常充分!老趙,我知道英傑下一步要幹什麼了。”趙局長衝李處長詭秘的一笑:“他要幹的正是你要說的!”李處長:“對,不過,我要提醒一句:你要做的工作難度比較大,史德森的父母不一定能夠相信你,他們這十年來的喪子之痛對於我們的社會的法律製度已經十分抵觸!”趙局長:“我已經安排了辛局長陪他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