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道:“你從未打聽過他在研究些什麼嗎?”“沒有,他可是從不輕易吐露心事的。他高興的時候,也喜歡高談闊論。”我說:“你這麼一說,我倒想見見他。如果與別人合租,我願意與有知識、性格沉穩的人在一起。我現在還很虛弱,無法忍受任何噪音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吃盡了這種苦頭,這輩子再也不想遭這罪了。我怎樣和你的朋友見麵呢?”小斯坦福說:“此刻他一定在實驗室裏。他總是要麼整天呆在那裏,要麼幾周不去一次。你若方便,吃完飯咱們就去他那兒。”“那太好了!”我說,於是我們說了點題外話。
在去醫院的路上,我的夥伴又講了許多有關我未來的合租人的情況。他說:“如果你覺得他難於相處可別埋怨我。我們是在化驗室裏偶然相識的,對他的了解僅限於這些。既然你自願如此,那就別叫我負責了。”我說:“處不來就散,這容易。”我盯著同伴說,“夥計,看來你對此事並不熱心,是另有緣故的。這個人的性格是否真的那樣恐怖,還是另有原因?你就直說了吧。”他笑著說:“有時語言真是沒用。我認為,這個人是過於科學化了,幾乎不動感情。有一次,他讓他的朋友嚐一小撮植物堿。你應該明白,他並沒什麼惡意,隻是出於一種探索的衝動,想全麵了解這種藥物。公道地說,他自己也會毫不猶豫地把藥吃下去。由此看來,他對於確切的知識的研究有些癡迷。”“這種精神值得推崇。”“我也這麼認為,有時也太過分。他曾在解剖室裏用木棍抽打屍體。這可不能說正常吧。”“有這事嗎?”“是啊,他是想看一看人死後究竟能出現什麼樣的傷痕。我親眼看見過他這麼做。”“你說過他不是學醫的呀。”“是呀。鬼知道究竟他在研究些什麼學問。噢,到了,究竟他是怎樣的一個人,你自己看看吧。”在他的話音中,我們就下了車,沿著一條窄胡同,進了一個不大的旁門,到了醫院的側樓。這是我再熟悉不過的地方,無須人領路我們就走上了白石砌成的台階,穿過一條長長的走廊。雪白的兩壁,配上暗褐的小門,從走廊盡頭的一條低低的拱形過道,一直到了化驗室。
化驗室又高又大,四麵亂七八糟地擺著很多瓶子。幾張又矮又大的桌子上放著許多蒸餾器、試管和一些跳躍著藍色火焰的小燈。有個人坐在較遠的桌子前,俯著身全神貫注地工作著。聽到腳步聲,他轉過身來,然後跳起來,手舞足蹈地大叫:“我發現了!我發現了!”他一麵說著,一麵手裏拿著一個試管向我們衝過來,“我發現了一種試劑,隻能用血色蛋白質來沉澱,別的都不管事。”即使他發現了金礦,未必會比現在更高興。
小斯坦福給我們做介紹:“這位是華生先生,是個醫生,這位是福爾摩斯先生。”“您好。”福爾摩斯熱誠地說,一邊用力握住我的手。我無法相信他會有這樣大的力氣。“依我看,您曾去過阿富汗。”我非常驚訝,問道:“您是怎麼知道的?”“這無關緊要,”他哈哈地笑了起來,“現在要講的是血色蛋白質的問題。沒有問題,你一定明白我這發現的重要性吧?”我答道:“從化學角度來說,毫無疑問這是很有價值的,但是從實用角度……”“先生,您不認為這是近年來實用法醫學上最重大的發現嗎?這種試劑能在血跡鑒別上百發百中呀。到這兒來!”他拉著我,來到他工作的那張桌子邊。“弄點血試試。”說著,就用長針將自己的手指刺破,然後用吸管取了血。“現在用一公升水溶解這一滴血,這與清水沒什麼兩樣。水與血的比例不到百分之一。現在咱們看看反應。”說著他把幾粒白色晶體放入液體,又加入幾滴透明的液體。很快,一些棕色的沉澱物慢慢出現。“哈哈!”他像個孩子似的拍著手喊道,“怎麼樣?過去的試驗方法既不便操作又缺乏準確性。用顯微鏡驗血細胞的方法也有缺陷!如果在血跡幹過幾小時後,顯微鏡便無計可施了。現在就不同了,不管血跡如何,這種新試劑都同樣有效。如果這種檢測方法提早發現,那麼世界上就不會有許多罪犯成為漏網之魚,逍遙法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