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一家”團聚(1 / 2)

藍筱夕想辦法把傭人支回家了,而她自己找了一個安靜的飯店,和媽媽話話家常。

李淑芬,也就是藍筱夕當年的母親,她蒼老了許多,看見藍筱夕,終於又看到了自己的希望。

“媽,你這些年過得好嗎?爸爸呢?”藍筱夕急忙問。

李淑芬先是歎了一口氣,“別提你爸了,他早就去見閻王去了,他作孽太多,是遭了報應了。”

“爸爸怎麼會?”

“當年你爸因為拐賣兒童罪被判了三十年了,他哪裏熬得住三十年啊?你有所不知,除了你和你哥都是他拐來的之外,還有幾個孩子被他賣掉了,所以我說他是遭報應了。進去沒幾年就查出了肺癌,做了手術,沒過多久就死了,你不要再提他了,就當沒他這個人。”

“那你呢?你過得好嗎?”藍筱夕本身對自己的爸爸就沒有太多的印象,因為小時候也是媽媽陪在他們身邊。

“我?老樣子嘍,我沒有參與拐賣兒童,但因為當初抓你爸的時候妨礙公務,再加上明知道你們是拐來的,還知情不報,判了十年,好在我表現好,減了刑,七年就出來了。”

藍筱夕注意到李淑芬的左手缺了半截食指,她急忙拿了起來,“媽,你的手指。”

“唉,好幾年的事情了,我賭錢輸太多,隻好拿手指頭去抵了。”李淑芬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你怎麼還賭錢呢?”

“不賭幹嘛?我辛辛苦苦養大了兩個孩子,被弄走了,那個死鬼老公也死了,我一個人一把年紀還有什麼意思,沒有一頭撞死已經很好啦。”

藍筱夕抱住了李淑芬,“媽,我養你,以後你不用再吃苦了。”

“夕夕呀,你現在是不是成為富太太了?我看你穿的這麼好,還有傭人跟著,一定過得很好吧?”李淑芬雙眼冒光。

藍筱夕這才和李淑芬講了自己的狀況。

藍筱夕把遇到李淑芬的事情告訴了顧思仁,顧思仁購買了一處三居室的房子給李淑芬住,並讓李淑芬辭掉了商場打掃的工作。

一家人齊聚在三居室的房子裏,李淑芬感覺自己像是在做夢一樣。

“媽,你以後就住在這裏,不用出去工作了,缺錢的話就來找我,我和筱夕會一直照顧你的。”顧思仁說,時隔多年,叫出那一聲媽還是那麼自然。

“哎呀,真是太好了,咱們一家又團聚了,真沒想到我兒竟然是富家的大少爺,我家夕夕也嫁入豪門了,以後我可要享福了。”李淑芬激動地說。

“媽,你以前那麼費心思地照顧我和我哥,現在也該是我們孝敬您的時候了。”藍筱夕拉住李淑芬的手說。

“好,好。”李淑芬不住地點頭。

“對了,媽,我一直很想問你,當年我到底是不是被拐到家裏來的,還是撿來的?為什麼哥很快就找到了親生父母,可警察卻一直說找不到和我匹配的相關資料。”對於自己的身世,藍筱夕一直都非常好奇。

“讓我好好想一想。”李淑芬陷入回憶當中。

“嗯,媽,你好好想,想起來告訴我。”

李淑芬開始講述當年把藍筱夕抱到家裏的情形。

那是一個夏天,因為李淑芬不能生育,藍剛把顧思仁拐到家裏,可李淑芬想要一個女兒,藍剛決定鋌而走險。

他選擇了醫院,孩子最多的地方就是幼兒園和醫院,幼兒園監管太嚴,而醫院裏人來人往不容易被察覺。

當天生孩子的人很多,藍剛一直徘徊在產房附近,因為有許多家屬在,沒有人會注意到他這個人的存在。

藍筱夕是個早產兒,生下來的時候,比較虛弱,護士把她抱走放進了保溫箱裏。藍剛趁著中午換班的時間,將藍筱夕塞進自己寬大的衣服裏,便溜走了。

回到家,看到藍筱夕的李淑芬愛不釋手,藍剛和李淑芬都發現藍筱夕的脖子上帶著一條項鏈。

藍剛想把項鏈摘下來,“這個東西看看能不能賣掉,沒準兒能值幾個錢呢。”

“錢,錢,錢,你就知道錢,小孩子的東西能值幾個錢呢?這肯定是孩子的親爸親媽戴上去的,萬一哪天你拐賣孩子被抓了,這孩子說不定還能憑著這個找到親生父母,也不至於餓死。”李淑芬數落道。

“好,好,聽你的,不賣就不賣,看這個樣子也不值什麼錢的。”藍剛皺了皺眉。

對外,藍剛就說是在大街上撿了一個孩子回來,李淑芬便帶著兩個孩子一起生活。

“筱夕,你的項鏈呢?我也記得你小時候一直戴著一條項鏈,你從來都沒有摘過。”顧思仁忽然注意到藍筱夕的脖子。

“對呀,筱夕呀,你和你的親生父母可就隻有這一點兒線索了,你的項鏈呢?”李淑芬也著急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