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夕夕把結婚契約又看了一遍,除了期限是100年之外,其他沒有很過分的條款。
隻是,她沒有聽說過誰結婚前還立契約,別人若是立結婚契約,大概是要分清楚婚前財產之類的。而這份結婚契約上,寫的幾乎都是丈夫職責和妻子義務。
慕修遠倒像是不擔心她會分割他的財產,隻是怕她反悔或者跑了,又或者一心裝兩人。
竟然,還有什麼,她若是毀約,回來打屁股二十下;她的心裏隻能有丈夫一個人;丈夫在場時,不能和其他男人擠眉弄眼,不能看其他男人超過五秒……
沈夕夕扶額籲氣,果真,慕修遠的腦回路,不是她這等小女子可以窺測的。他是女四書和古代電視劇看多了吧,就差說什麼夫為妻綱了。
沈夕夕坐在慕修遠的懷中,神色上稍微有些不滿就被他看在眼裏,他不耐煩地催促著:“你倒是快簽字啊!”
他早已經唰唰地把兩份契約全簽了字、摁了手印,此刻沈夕夕磨磨蹭蹭的,讓他極其不滿。
沈夕夕皺了皺鼻子,想扯開話題,分散慕修遠的注意力,“你怎麼不在契約上寫,以後我出門的時候必須紗巾蒙麵,或者幹脆找個房子把我關起來,讓我大門不出二門不邁。”
慕修遠把下巴抵在沈夕夕的脖頸上,很配合地回道:“這兩條好,我在網上搜了很久,看得眼花繚亂,難免有些不齊全。你要是有什麼好建議,列個單子,咱們回頭再簽一個妻子準則契約!”
他眯起笑意的時候,長彎睫毛煽動,掃到了沈夕夕的下巴。
沈夕夕眼睛裏猛然燃起兩簇小火苗,看向慕修遠,“你休想,我難不成還要幫你約束我自己?”
慕修遠冷冷笑了,“看來你還沒傻,那就別把我當傻子。快簽!別扯開話題浪費時間!”
心思被說穿,沈夕夕轉過腦袋,咬住筆,死盯著手上的契約,她不想簽這份結婚契約書。
前麵答應歸答應,那都是口頭上的,但這是白紙黑字,簽名加手印啊!可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一旦簽了,不能再反悔了!
她咬著吳森價值不菲的鋼筆,不覺已經用力咬出一排牙印來,眼光直直地盯在最末那一條:丈夫(慕修遠)和妻子(沈夕夕)結婚契約期限為100年,期限一到,由二人子女、兒孫代為續約。
沈夕夕再次看向慕修遠,語氣裏有著不敢相信和小心翼翼:“我們還要生孩子啊?”
慕修遠猛地抬眼看他,眼底泛著冷光,語氣極度不悅,“夕夕,你想讓我慕家絕後?”
沈夕夕連忙搖了搖頭,可又覺得不對,慕家絕不絕後也和她沒多大關係啊。
慕修遠的耐心也用完,似魔咒般的聲音在沈夕夕耳畔響起,口氣裏帶了極度不耐煩,“別磨磨蹭蹭的!也別想著那個野男人能救你!他現在是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你再多想想你爸爸和弟弟,別那麼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