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中原崛起進程中城鄉體育公共服務均等化
體育社科
作者:王陽陽 辛鵬 肖傑
中圖分類號:G812 文獻標識:A 文章編號:1009-9328(2015)03-000-02
摘 要 城鄉體育公共服務均等化作為體育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構建和諧社會和打造體育強國的重要舉措。本文以“中原崛起”為視角,運用文獻資料、邏輯分析等研究方法進行研究,結果表明,城鄉體育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影響因素有:城鄉經濟發展水平差異,政府職權行使不到位,體育事業本身存在缺陷,中原主體功能區不完善等,隻有縮小城鄉發展差距,轉變政府職能,完善體育事業結構,完善中原主體功能區,才能在中原崛起進程中實現城鄉體育公共服務均等化。
關鍵詞 城鄉體育公共服務均等化 中原崛起 中原主體功能區
近年來,黨和國家已充分認識到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性,出台了一係列關於基本公共服務的法規。2006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了“逐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任務;2006年10月,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將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作為完善公共財政製度的目標;2007年10月,黨的十七大進一步強調了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作用。體育公共服務作為公共服務的一部分,均等化問題日益突顯。
一、體育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涵義
體育公共服務是指為滿足社會的公共需求而向整個社會群體提供的所有體育產品和服務,這就要求必須以滿足公眾需求為準,整個社會群體都能共同平等地享有,而且提供的不隻是單一的體育產品和服務,具體表現有:體育事業發展的財政支持,完善的體育器材,體育館內設施建設,體育活動開展的公共服務及公民接受體育教育,體育技能培訓服務等。
雖然“均等化”從字麵意思上理解是平均、相等的意思,但體育公共服務的均等化不是一個完整平均和相等的靜態均等,而是指一個逐步走向平均和相等的動態過程[1]。所以,我們就有這樣的認識:體育公共服務均等化是指政府在不同階段,按照不同標準,在區縣、省市乃至全國,應當為所有社會公眾提供大致相同的體育公共產品和服務。
二、影響城鄉體育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因素
(一)城鄉經濟發展水平差異
在以社會化大生產為主要特點的城市經濟和以小生產為主要特點的農村經濟並存的二元經濟結構下,我國城鄉貧富差距擴大,這已經成為影響和製約城鄉體育公共服務均等化的主要障礙。首先,數據顯示,2012年河南省農民人均純收入7524.94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1.3%,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42.62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9.5%,從增幅上看城鎮居民收入比農村居民收入還低1.8個百分點,但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出農村居民12917.68元,這顯示了城鄉居民仍然存在不平衡現象,城鄉居民收入仍然差距較大。因此,農村的體育事業在一定程度上落後於城市。
(二)政府職權行使不到位
在城鄉體育公共服務實現均等化過程中,政府為自身利益,形式上大力宣傳體育發展,卻沒有真正落實到行動上,比如財政對體育事業的支持力度不夠,投入資金少,沒有提供足夠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沒有處理好體育事業與市場的關係,導致體育公共服務過度市場化,政府“越位”的現象普遍存在,特別是不合理、低效率的體育項目審批製度,而且忽略公眾體育,過於在乎競技體育。公眾對體育公共服務的強烈需求與政府體育公共服務供給的明顯不足或質量不高之間的矛盾日趨嚴重,進而導致體育公共服務畸形發展。
(三)體育事業本身存在缺陷
目前,我國的體育事業蓬勃發展,從經濟方麵看,主要表現為體育產業發展,它包括與體育有關的一切物質產品和服務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1992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第三產業的決定》明確地把體育列為第三產業的第三個層次,國家體育總局也製定了《1995年至2010年中國體育產業發展綱要》。河南省在“十一五”期間業餘訓練體係逐步得到恢複和鞏固,全省目前有各級各類體校92所,並製定一係列政策措施,使河南省體育產業得到了快速的發展。
但是,由於體育本體產業行業壟斷性較強,體育用品的自主開發、設計能力較低,產品科技含量不高,產品附加值低,大都以來料加工為主,還沒有形成自主開發的主導性體育產品。在整個體育產業結構中,主體產業所占比重較少,產業結構之間發展不協調[2]。從學校方麵來看:“全國有18%的學校開不出體育課,22%的學校執行不了現行的體育教學大綱,近50%的學校難以落實每天1小時的體育鍛煉時間。在我國農村74萬所小學、7.8萬所中學中,有19%的學生沒有得到體育教育的權利,12%的學校體育教學處於隨意狀態。從教師來看:我國各級各類學校近40萬名體育教師的學曆合格率為75%左右,有近10萬名體育教師尚需崗位培訓。所以,這嚴重影響了體育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