瀝水城三麵環水,常年又雨水偏多,因此而得名。瀝水城相對其他偏遠地區,繁華程度偏高,人口密集度僅次都城君璃城,總體而言,是個比較適合居住的二線城市。
顏朝歌並不是第一次來瀝水城,她的師娘……也就是應先生的娘子正居於此城,她估摸著是否該抽空去看她一下。
一整晚的好眠緩解了顏朝歌一身的不適,她在床上又賴了好一會兒,才懶洋洋地起身梳妝整理,若不是君羽堯提出今日去集市走一走,她才不願離開暖暖的被窩。
待顏朝歌下樓,君羽堯已用完了早餐,他一邊品著茶一邊讀著手中的書,絲毫不受周圍嘈雜聲的影響,至於楚風與落軒,並沒有看見他們的身影。
“公子早。”君羽堯“天生麗質”,即使換上了粗布衫,依然氣度非凡。
“早,餓了吧,粥還是熱的。”君羽堯放下書本,親自替顏朝歌乘了碗粥。
“別,別,我自己來就好。”顏朝歌一個小小的書童哪敢勞駕君大少爺。
“出門在外,不必拘於禮節。”君羽堯也不惱,將碗筷放好便繼續看書。
“嗯,謝謝。”昨晚趕到瀝水城天色已暗,途中又是車馬勞頓,顏朝歌並沒有吃很多,現在聞到粥的香味,頓覺得饑腸轆轆,她拿起碗筷,不再多言,沒一會兒便已一碗粥、一隻包子下肚。
“可飽了?”
顏朝歌點了點頭,滿足地直了直身體:“咦?怎麼不見楚大哥和落爺?”
“他們去辦事了。”君羽堯答著,將書本收起,似乎是打算起身了。
“公子不去嗎?”
“我答應了今日陪你去集市走走的。”不知為何,顏朝歌覺著君羽堯今日的臉色好了許多,也沒怎麼聽到他咳嗽,難道是這裏的環境更適合他養病?
“走吧,集市已經開始了。”君羽堯沒有瞧見顏朝歌眼中的那抹異色,隻是側過身先行出了客棧。
瀝水城的集市與君璃城大同小異,但是作為外鄉人走在街頭上,心情頗有些不同,比如顏朝歌從不愛看字畫,此刻卻站在字畫攤前,指著其中一幅畫感歎:這蝦畫的真逼真;又比如顏朝歌不喜買首飾,此刻卻拿著一隻白玉簪獨自出神。
“小哥可是要買給心上人的?眼光真不錯,這白玉可是上好的和田玉。”顏朝歌此時正是書童裝扮,若不是賣主突然出聲,她差點就要往頭上比劃了。
“呃……是很別致。”
“喜歡就買下吧,我想弟妹會喜歡的。”不待顏朝歌開口,君羽堯已掏出一錠銀元遞給賣主,也不詢問價格,“夠嗎?”
“夠了夠了!”賣主看見那一錠銀元,眼睛都直了,忙眉開眼笑道,“我替您包好。”
等顏朝歌再次回過神,這隻玉簪已穩穩地放到自己手中了:“王……謝謝公子。”
“走,再去看看別的吧。”
雖然對於君羽堯的這一舉動,顏朝歌有些意外,但她還未來得及深刻體會其中的含義,這一插曲便被另一個插曲所替代了。
事情就發生在顏朝歌轉身離開首飾攤的那一瞬間。
一個身影忽然從顏朝歌身邊晃過,這樣的場景……顏朝歌一驚,忙低頭看向自己的腰際——荷包果然不見了!
“竟然敢偷到我頭上來了,膽子真夠大的!”顏朝歌雙眉一皺,將手中的玉簪放入君羽堯手中,君羽堯動了動嘴角還沒發出聲,隻覺得耳邊一陣風刮過,再回首,身邊已不見了顏朝歌的身影。
“顏……”君羽堯站在原地看著手中仍帶有餘溫的玉簪,先是一愣,而後嘴角意外上揚,喃喃自語道,“這輕功……怕是沒幾個人能追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