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點也不介意發生這樣的事情?”林承錚深深的挮視她。
莫玉華沒有與他的目光對視,卻反問:“什麼事情啊,我都已經忘記了。”
她無所謂的態度似乎激怒了林承錚:“我們認真的談一次難道不行嗎?”
“難道我沒有認真的跟你談嗎?你以為我在跟你開玩笑嗎?”莫玉華接二連三的反問,“可是最認真的一次我們已經談過了不是嗎?我們說好了隻做朋友的,friends。”她微仰起頭,逆光裏,她需要眯起眼睛才能看清林承錚的模樣,“你應該知道這個詞的含義吧,還有,別忘了你在美國已經有了一個不錯的交往對象。”她的心中微酸,語氣也不自覺的低落了下去,“承錚,回去吧,忘了我吧,你說的很對,我們之間不可能。”
莫玉華沒有多餘的飾品。她對項鏈耳環一點也不熱衷,所以全身上下幹幹淨淨,就連包裏都從來不放鏡子和梳子。可是,現在的她,卻隨身帶著一把玉梳,那把精巧的,小小的帶著翠綠色流光的玉梳。
那是林承錚送給她的。
晚上睡覺前,她從包裏拿出來。玉梳泛著瑩潤的光澤,小小的安靜的躺在她的手心裏。林承錚不知道去了哪裏,車子卻停在劉嬸家門口。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期待什麼,又在煩惱什麼,心中惆悵不已。
而林承錚卻坐在一家小小的酒肆內。這裏完全是賣酒的小酒家。各種各樣的酒都有,不過他不是故意來喝酒的,而是路過這裏的時候被那個大叔叫住,才進來陪他喝兩盅的。
他很少喝酒,酒量卻是不差的。那天晚上跟莫玉華喝酒,或者說,是他有心的吧。是嗎?他的潛意識在鄙視自己。
大叔給他倒滿一杯酒,又被自己斟了一杯,才說:“年輕人,什麼事情這麼悶悶不樂的。”
林承錚仰頭喝下一口酒,這才抬頭,淳樸的小農村裏的人都透著一股淳樸的氣息,不過他隻說自己遇到了一點麻煩,正在努力解決中。
大叔是個過來人,歎了一口氣:“感情的事情吧。你們年輕人啊,不懂得珍惜,像到了我這個年紀就會知道一份真感情有多麼不容易了,我隻怪自己當初沒有堅持,所以到現在還是孤家寡人的。”大叔像是打開了話匣子,開始說起自己當年的往事。
林承錚是個有禮貌的人,也不打擾他,就聽他默默說。
直到深夜,大叔完全喝醉,才止住話題,村莊已經完全陷入了寂靜的黑暗,林承錚坐在小酒肆內,大叔趴在身邊的桌子上開始打呼,而林承錚卻清醒的很,毫無睡意。
第二天,清晨的陽光照射在村莊上方。
林承錚在小酒肆內坐了一夜,剛剛站起來伸展了一下四肢,就聽到劉叔遠遠的急匆匆的跑過來叫來:“林先生,林先生”
林承錚驀地有了不好的預感,急忙跑出了小酒肆,劉叔手上拿著一張紙條遞到他的麵前,喘著粗氣說:“林先生,不好了,玉華走了”
字條上隻有簡單的一句話:劉叔劉嬸,不好意思,我先走了。
劉叔說她留下了一千多塊錢跟這張紙條,人就不見了。
林承錚大驚失色,捏緊了那張紙條,看著上麵的字跡隻覺得心口被人重重的打了一拳。這女人竟又逃跑了嗎?
劉叔著急的跺腳,呼出的白氣在空氣中打著圈兒,最後又消失不見。
林承錚重重的吐出一口氣,緊抿著雙唇不說話,然後拔腿跑了出去。
清晨的村莊還很安靜,大多數的人還沒有起床,林承錚的凱迪拉克在路上呼嘯而過,沿路過去,卻沒有莫玉華的身影。
沒有車,她到底是怎麼走的?
直到半上午,林承錚才意識到,按照莫玉華的性格根本不會連夜離開。再要掉頭,可是已經晚了。因為莫玉華是真的坐上了離開的公交,與林承錚開過來的車子,比鄰而過。
她坐在車內,又望了一眼他的車子,林承錚發現了她,可是因為單行的告訴省道,根本無法掉頭。
於是他們,隻能背對著越開越遠。
如果他們傾其一生,都隻能這樣互相錯過,那麼再多的付出與努力,是不是也不會有結果?
第一次,莫玉華對自己的感到無力。她從皮包裏拿出那個玉梳,默默的梳理自己的頭發。然後收拾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將玉梳放進包裏,抬頭,對著自己的天花板微笑。
是誰說,想哭的時候抬頭看看天空,眼淚就會流回去的?
她熱愛自己的工作,所以不想為了愛情放棄所有。愛的不夠深嗎?不是的。她隻是不想愛的失去了自我。或許別人會以為她不愛林承錚,要不然為什麼不跟他去美國呢?可是這樣的愛情多麼狹隘。就算隔著大洋彼岸,他們明白彼此的心意,也就夠了,不是嗎?她在心底對林承錚說再見。然後心情跟著顛簸的車子一路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