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春九月某日
三年級,是小學當中最重要的一年,我的姐姐,也從老家轉學到這裏來上四年級了。
三年級,可以換掉鉛筆永鋼筆寫字,也可以爭當少先隊員了,於是當我看見大多數同學都已經在用鋼筆寫字了,我就迫不及待的問老師是否可以讓我換掉鉛筆了。
老師很多次都搖搖頭說不可以,你的字還不夠資格。
每一次的拒絕過後我都很努力的練習,終於不負期望得到了老師的允許。
之後,我也終於當上了少先隊員,帶上了我夢寐以求的紅領巾,可是沒過幾天,不知道怎麼回事,被那個老愛欺負我的女同學告了我一狀,我還不明就理,就被老師一氣之下收回了紅領巾。
我很生氣也很傷心,可是我沒有辦法做任何解釋來捍衛我好不容易才夠資格佩戴上的紅領巾。
小丹可以說是我在學校裏最好的朋友了,可是她卻因那個女孩的一句話就真的遠離我了,雖然她在離開我身邊時說了一句話,大致是我就隻做做樣子,在私底下我們還是好朋友。
雖然她這樣說但我還是很傷心,也許也是我太擔心了,你看人家都這樣說了,私底下還把我當好朋友,但我還是不開心,因為她這樣做,會讓那個欺負我的人很得意,你看,就連我在學校裏唯一的好朋友都因為她的一句話就遠離我了,也讓周圍看笑話的同學覺得,啊,那女孩真沒用。也有人竊竊私語,你看她明明是個女孩子,卻偏偏要剪個男生頭,穿男生的衣服,而且她還這樣被人欺負,我們以後也遠離她好了,免得我們也被人討厭。
是吧,我也覺得那時我真沒用。
之後我姐姐知道了,就總是保護我,那個女孩也因為害怕比她大的人才收斂一些。
雖然我有姐姐保護,但是我卻沒有了朋友,也因為這樣,我才和班上的那兩個和我一樣讓人嫌棄的成績差的男生越走越近,成績也終於越來越差了,到最後一直保持在倒數一到五名。
上課我越來越愛走神,其實我也不知道我到底在想什麼,因為走神時,我的腦子裏,其實是一片空白的。
每天中午和放學,我都會被老師留下來做卷子,改題,以至於總是麻煩姐姐每天中午拿個保溫桶來給我送飯,上其他課時會被老師叫起,拿著書本到隔壁班去在空地上蹲著聽她講課。
時間久了,有一次下課我去上廁所,回來時走錯教室了我都不知道,從從容容的坐在了別人的位置上,直到發現了很多雙陌生的眼睛盯著我時,我才後知後覺的奪門而出,蒼惶的逃跑。
我越來越膽小,我都懷疑那時候的我幾乎快得抑鬱症了,想上廁所都不敢舉手向老師彙報,因為我怕老師會再說忍著,下課再去,然後直到憋不住,尿在了褲子裏,同學們更加的討厭我了。
現在想起來,或許真的是我自己的錯,如果我膽大一點就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就不會麻煩媽媽,大老遠的從上班的地方趕回來,為我送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