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在第二個月核算工資的時候,才發現上個月把夏萌的薪水算錯了,少給了二百一十塊錢,她去找人事經理問怎麼辦,經理就讓邦經理幫忙聯係。
邦經理之前是有夏萌的電話,打了一天都關機,第二天又打了一天,最後打給滕俊了。
“我也很久沒跟她聯係。”滕俊說。
“鬧吹了?”
“一言難盡。”
“那這點錢怎麼辦?”
“我跟她聯係吧。”
滕俊好久沒去北苑花園了,他見樓上沒亮燈,一直坐在車裏等,邊等邊打電話,還真就不開機。
不會在新公司呆不下去,拎著行李回北方了吧?這是最壞的可能。他又等了一會兒,決定上去看看。
三樓的感應燈壞了,滕俊在黑暗拐角處仰望著光明的四樓,一眼就發現夏萌的房門是虛掩的。
他的心咯噔了一下。
十二級台階三步上去,輕輕扳開了門,屋子裏是長久不通風的憋悶氣味,視線太黑了,滕俊摸尋電燈開關的手都在抖,他恐懼到了極點,生怕一開燈看見恐怖的畫麵。
劣質日光燈跳了好幾下才大亮,屋子裏一片狼藉,是遭了小偷後留下的犯罪現場。
“夏萌?”他輕輕叫了一聲,呼吸急促的去開洗手間的門,還好,是空的!滕俊在屋子裏把所有的櫃子都拉開了,隻有他自己才知道拉開每個櫃門時的心情,心髒都快蹦出來,如果哪個櫃門拉開倒出夏萌的小身體,他怕自己會昏過去。
東西都還在,說明人還沒走。滕俊在書桌抽屜裏無意中看見一個相框,裏麵嵌著那天他邀請夏萌跳舞,別人抓拍的照片。
滕俊在屋子裏愣了一會兒,敲響了鄰居的門。緊鄰著的那家沒給他開門,另一家隻開了裏麵的門,隔著外麵鐵門的鏤空網打量他,說:“人讓派出所帶走了!”
“什麼時候的事?”
裏麵人使勁追憶,“好幾天了,具體日子記不清。”
“知道為什麼事兒嗎?”
“那誰知道,還有人來翻過家,把她家房東都打了!”
滕俊跟人家點頭道謝,他穩了穩情緒,下樓開車直奔派出所。
……
派出所一位看起來剛畢業的年輕警員在給滕俊陳述事情經過。
“犯人在替公司去客戶——”
“定罪了嗎?”滕俊打斷他。
“案子還在審訊過程中。”
“那請別用犯人這個詞。”滕俊冷著臉提醒他。
小警員很不樂意,咳了咳嗓子重新說:“犯罪嫌疑人在替公司去客戶方取款後,返回公司途中將背包遺失了,本人說是在長途客運站的安檢處丟失的,可監控錄像裏沒有拍攝到偷竊過程,而且支票裏的錢在不到三十分鍾時間內全部被人取走,所以我們懷疑她參與了盜款犯罪。”
“有證據嗎?”
“證據暫時還沒有。”
“沒有證據憑什麼扣人這麼久?”
“這個——因為她拒絕同公司協調賠償解決——”
滕俊擺擺手,“法律我不在行,個人覺得你們的拘禁不合法,她同不同意協調,還沒有走法院的程序吧?構成拘捕嗎?等下我的律師跟你們溝通,現在我要求見人。”
“今天太晚了,不能見人。”
滕俊站起身,“那好,我去管你們所長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