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一個鳥樣(1 / 2)

“現在什麼時候了?”

寶寶道:“你總算醒過來了。”

金語嫣擦掉淚痕:“怎麼啦?”

“你剛才一會兒哭,一會兒笑。這種狀態都維持了好幾個小時了。”

“哪有那麼長……”

“怎麼了?”

“沒、沒事兒,隻是想起了一些往事。”頓了頓,她道,“我給你講個故事吧。”

“我不想聽。”

“為啥?”

“等下你又要一會兒哭一會兒笑。”

“我是你的主人,我的命令你不能拒絕。”

“收到。”

金語嫣嘀咕了一句:“別的都好,就是這個詞,老是改不了,不好。”

“這是我的故事,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五歲那年,爸爸帶我去趕集,回來的時候,我肚子餓,要買個燒餅,爸爸不肯;我說那給我買根冰棍吧,爸爸不肯;最後我說那爸爸你背我一下,我實在走不動了,爸爸還是不肯。爸爸在前麵走著,我在後麵跟著,又餓又累。我說爸爸你走慢一點,我跟不上你,爸爸聽了反而加快了腳步。看著爸爸迅速遠去的背影,我哭著,喊著,可是,爸爸一步都沒有回頭,於是,我懂得了,原來爸爸不要我了。

最後我暈倒在垃圾桶旁,醒來的時候,發現旁邊有半個饅頭,正想去吃,卻被別的乞丐搶走了,還被他們打了。就在我快要死的時候,聽見別人獻血可以換錢,於是,我不顧一切的去獻血,就這樣遇上了鄭蘭,也就是我的養母。

我被她帶回了上海。那時候,她們家裏還不是很富裕,可是她們一家似乎很喜歡我,收我作了義女。我很珍惜那個家,所以,不管他們叫我做什麼,我都努力的去做。給哥哥姐姐洗衣服,拖地板,做飯,甚至給他們倒馬桶。

養母見我幹活勤快,給了一筆錢,讓我想做什麼就去做什麼。我想讀書,可是養父不同意。為了不讓養父知道,養母偷偷的幫我在異地報了名,幫我買好了新書包,塞給我三十元錢。養母說這是她全部的錢了,以後隻能靠我自己了。我知道我再一次的被拋棄了,可是,這次我沒有哭。拿著錢,我走進了學堂。我跟校長說了自己的故事,校長很同情我,特意讓我住在他家裏。

於是,我不分白天黑夜的用功讀書,那一年,我十二歲,才上一年級。可我用了短短的四年的時間,就讀完了一年級到六年級的全部課程。後來升到了初中,也就寄宿在學校裏,初中三年,我隻用了一年的時間,初中畢業那年,我剛滿十六歲。也就是在那一年,一直資助我的校長去世了。在我悲痛萬分的時候,我的養母出現在我麵前,看到我的時候,她顯得很驚訝。

那時候,她們已經搬到了深圳了,而且,就要移居美國了,臨行前隻是來看看我。當大哥陳南看到我的時候,他要我做他的媳婦。我不同意,可是養母說,上高中要一大筆錢,短短的一個暑假你從哪裏賺?隻要我答應了大哥,她就資助我上學。為了能繼續讀書,我答應了。

高中三年,我靠著自己打工和獎學金得來的錢,交了學費,她們給我的錢,我一分都沒動,都存了起來,即使無奈的動用了,我也馬上想辦法把它補上。

高考結束後,我得了前所未有的高分:749分,養母知道後,讓我去美國讀書,順便和大哥結婚。可我不想,我有自己的主意,我要過自己想要過的生活。養母說要不是她,我早就餓死了,如今放我走也行,必須給她們五百萬。那是一個天文數字啊,我哪裏來這麼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