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時後,羅勇來到文軒家裏。
“辛苦了,哥們兒。”文軒把煙遞了過去。
“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小意思了。”
點了煙,羅勇在沙發上坐下,“手機的事你是怎麼搞定的?”
之前,關於如何處理手機裏可能存在的照片,文軒曾建議去偷或者去搶,但是這些方案被羅勇否定了,因為存在風險,如果失了手,或是李子傑報了案,被警方盯上就麻煩了。所以手機問題被暫時擱置,因此羅勇動身之前,文軒也說了不能輕易動電腦裏的照片,防止被李子傑發覺。
此時,文軒笑了笑,“我也是靈機一動,想出的辦法。”接著,他就說了,龐娜來了寧海,然後幾個人在一起吃飯,自己以照相為名,把李子傑的手機直接從窗子扔掉了。
“哈哈,你小子高啊,這方法不錯,李子傑是啞巴吃黃蓮,而且還根本不會懷疑你的動機。”羅勇衝文軒豎起大姆指。
“所以說,現在可以放心把電腦裏的照片給刪了,你確定房間裏沒有其它照片了?”
“仔細檢查了,其它地方沒有照片,他不可能把這些照片放在辦公室,那樣做太危險。”
“對,作為一個副總他不會冒那樣的風險,隻有放在家裏的電腦才安全。現在把那些照片給我看看。”
羅勇摸出了一個U盤,“嘿嘿,雖然現在你和沈茹離婚,但我知道你還愛著她,所以,讓其它人看到了她的照片,你心裏肯定有疙瘩,我申明啊,當我在一個文件夾裏看到沈茹的照片時,確定是她之後,我就沒再在看了。李子傑的其它照片是在另一個文件夾裏,我倒是好好欣賞了一下。要是曝光出來,肯定又是個‘豔照門’。這些家夥就是變態,喜歡把自己跟女人亂搞的場麵拍下來。”
“你坐會兒,我去看看。”
文軒進了書房,把U盤插入電腦。
打開U盤之後,出來了幾個文件夾,文件夾都有小標題,其中一個標注著‘沈’。
文軒打開了這個文件夾。
十幾張照片羅列了出來。
懷著複雜的心情,文軒點開了第一張。
照片裏,一個女人坐在靠背椅上,上半身趴在辦公桌上,露出半張臉,閉著眼睛,帶卷的頭發披散在肩上。
那張秀美的臉,文軒一看,就認出是沈茹,而且是當年自己認識沈茹時的模樣。
她穿著黑色的工作裝,領口處露出白色的襯衣。
她的左側有個電腦顯示屏及一堆文件,右邊有個白色的杯子。
拍攝的角度是站在她右側一方。
屋裏的光線顯示那個時候應該是晚上,沒有自然光,是燈的光線。
從這張照片可以判斷出,沈茹當時應該在辦公室上班。
那就說明事情的發生時間是沈茹沒有離開李子傑的公司之前。
之前龐娜說過,發生鬆本事件之後一個月,沈茹離開了公司,那麼沈茹出事就在這一個月的某一天。
能夠看到沈茹那個時候的照片,文軒的心裏有幾分激動,但更多的是忐忑,這關係到沈茹對自己的欺騙。
文軒點開第二張照片。
在這張照片裏,沈茹已經仰躺在一張黑色的沙發上。
她四肢攤開,依然閉著眼睛,上衣的扣子已經被解開,露出裏麵白色的襯衣。
張丹之前提到的那張黑色的沙發應該就是這張了。
第三張照片裏,沈茹仍然仰躺著,但是她的上衣已經被脫掉,她沉睡著,根本不知道已經發生了可怕的事情。
這張照片再次說明這是數年前的照片,不僅她的樣子顯得年輕,而且她的身體沒有生過女兒之後那麼圓潤。
那時她的小腹很平坦,沒有一絲贅肉。
第四張照片,沈茹沒有變化,隻是鏡頭拉近了,聚焦在她的上半身,她的一團雪白被一隻大手覆蓋了。
從角度上看,那隻手應該就是拍攝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