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我心胸比較狹窄,隻喜歡自己的孩子,覺得別人的孩子沒什麼意思。現在胸懷開朗了,喜歡所有的孩子,特別是2歲至4歲之間的孩子。我覺得他們在半人半神之間,也在半人半獸之間。他們走起路來跌跌撞撞,用胖乎乎的小手指著飛鳥或甲蟲,紅嘟嘟的嘴唇如花瓣一般,流著晶瑩的涎水。我一看見這些孩子,就想搶過來——不是販賣,是想好好養活幾天。以後社會服務完善了,也許有租小孩玩的,租給那些善良、寂寞的人們。

因此,我認為世上最好的工作之一是當幼兒園阿姨,置身於衣裳光鮮的孩子之中,耳邊童聲朗朗,不亦快哉。說起這個,我挺傷感,無法去幼兒園供職,一來是男的,二來是太老,人家不要。然而我常去幼兒園隔著柵欄看小孩子做操或遊戲。孩子們多好,沒有高血壓腰椎間盤突出這些成人的臭毛病,他們說出來的話都是詩,譬如“老鷹老鷹快下來”。孩子們的眼睛像黑水晶一樣深奧,永遠看不到底。他們是真正愛這個世界的人——把石子看成珠寶,小心地放進兜裏。看到這些,我又有些傷感,完了,深知自己太庸俗,不知道真正的快樂在哪裏,除了讀書、聽音樂之外,喪失了許多純真的愛好。譬如:我們見到草叢裏有一小塊玻璃,不會認為它是寶石而為之雀躍。知識告訴我們那是玻璃。因此,知識剝奪了我們的快樂。

我常常在幼兒園的柵欄外佇立。因此,引起過阿姨們的懷疑,以為我是人販子或暗戀哪位小阿姨。我讀過一本前蘇聯小說,講述一位私生子的父親常到幼兒園看望自己的孩子。一想起這個,我就慌了,怕同樣讀過這本書的人認為我也有私生子。

我認為充分表達對子女的愛,不是人類及其他,而是袋鼠,懷裏生出口袋,露出和自己一模一樣的規模稍小的腦袋,愛得深入。有人把孩子架上肩膀行走,仿佛那孩子是他頭頂盛開的一朵鮮花,也讓人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