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村黨支部在村民自治中發揮什麼作用?(1 / 1)

村黨支部在村民自治中發揮什麼作用?村黨支部如何保障村民開展自治活動行使民主權利?

農村黨支部是中國共產黨在農村最基層的組織。黨依靠村黨支部和支部中的黨員,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到村民群眾中,廣大村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也要通過村黨支部、黨員發動村民去完成。村民委員會的自治,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自治,農村其他組織也要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因此,村民委員會不能離開黨的領導去談自治。

村黨支部對村民委員會的領導,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麵:

(1)提出全村經濟發展與精神文明建設的意見,通過村民委員會的工作,把黨的方針政策和黨支部的意圖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

(2)討論村民委員會的重要工作,支持和幫助村民委員會按照法律獨立負責地開展活動。

(3)協調村民委員會同其他組織的關係。

(4)對在村民自治組織中工作的黨員和幹部進行考核和監督。

村黨支部加強對村民委員會的領導的同時,也應當尊重村民委員會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法律地位,支持和保障村民開展自治活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具體工作是:

(1)支持和保障村民搞好民主選舉。在選舉村民委員會的過程中,村黨支部要廣泛宣傳民主選舉的重要意義,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消除家族、宗族觀念的影響,支持村民行使直接選舉的民主權利。對選舉中出現的威脅、賄賂、偽造選票等妨害村民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破壞村民委員會選舉的行為,村黨支部應當堅決予以製止,支持村民向有關部門舉報,並協助有關部門依法調查處理。

(2)支持開好村民會議,保障民主決策和民主評議村民委員會成員的順利進行。對出現符合法定人數的村民聯名提議召開村民會議,或要求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或需審議村民委員會的年度工作報告,或出現《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九條規定的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後村民委員會方可辦理的事項時,村黨支部都應當督促村民委員會及時召集村民會議。在村民會議上,村黨支部要引導村民積極討論村民會議的議題,行使民主決策的權利,幫助村民委員會成員正確對待村民的民主評議。村民會議後,村黨支部要帶頭並督促落實村民會議的決定。監督村民委員會執行村民會議的決定。

(3)支持村民委員會通過村民會議製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及其他規章製度,保障民主管理。對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中與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相抵觸的部分,侵犯村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合法的財產權利部分,村黨支部要堅決予以糾正。要教育黨員帶頭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對違反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的黨員要嚴肅批評教育,必要時,可按黨章的規定給予黨紀處分。

(4)監督村民委員會實行村務公開製度,保障民主監督。對涉及本村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關心的問題,村黨支部要監督村民委員會及時向村民公開。對村民委員會不及時公布應當公布的事項或公布的事項不真實的,村黨支部要支持村民行使查詢的權利和向有關部門反映的權利,並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在實踐中一些地方和群眾對“村民自治”存在著某些錯誤認識,如有的村主任認為自己是“民選”的,是真正的當家人,與任命產生的村支書沒有什麼關係;有的村主任掌握村務大權,凡事不讓書記插手;有的地方村主任與村支書工作上不是相互支持,而是相互出難題、找岔子、看笑話;有的村委會脫離黨支部的領導,有的村支部取代了村主任的權利,協調兩委的關係不是依靠規章製度和黨性原則,而是比“誰厲害”,因而在村務決策時常常出現決策二元化的格局,阻礙了村經濟的發展,影響到村民自治的正常進行,損害了廣大村民的利益,必須引起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