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譚嗣同(1 / 2)

譚嗣同(1865年3月10日~1898年9月28日),男,字複生,號壯飛,又號華相眾生、東海褰冥氏、廖天一閣主等。漢族,湖南長沙瀏陽人,清末巡撫譚繼洵之子,善文章,好任俠,長於劍術。著名維新人物。在北京北半截胡同41號是他在朝為官時的故居,也是在這裏被清政府逮捕。1898年參加戊戌變法,變法失敗後,於1898年9月28日在北京宣武門外的菜市口刑場英勇就義。同時被害的維新人士還有林旭、楊深秀、劉光第、楊銳、康廣仁。六人並稱“戊戌六君子”。

後人將其著作編為《譚嗣同全集》。其候刑時,據說曾題詩“望門投趾思張儉,直諫陳書愧杜根。去留肝膽兩昆侖。”而據史學家黃彰健考證,後兩句應為“手擲歐刀仰天笑,留將公罪後人論。”“我自……”兩句是由康有為和梁啟超所改。

他的父親譚繼詢曾任清政府戶部郎中、甘肅道台、湖北巡撫等職。生母徐氏出身貧寒,作風勤樸,督促譚嗣同刻苦學習。10歲時,嗣同拜瀏陽著名學者歐陽中鵠為師。在歐陽中鵠的影響下,他對王夫之的思想發生了興趣,受到了愛國主義的啟蒙。他讀書務求廣博,好講經世濟民的學問,文章寫得很有才華。他對傳統的時文八股非常反感,在課本上寫下“豈有此理”幾個字。他仰慕那些鋤強濟弱的草莽英雄,曾與當時北京的一個“義俠”王五結交,二人成為生死不渝的摯友。1877年,在瀏陽,他又師塗啟先,係統學習中國的典籍,開始接觸算學、格致等自然科學。此後又到蘭州,在他父親的道署中讀書。1884年,他離家出走,遊曆直隸(今河北)、甘肅、新疆、陝西、河南、湖北、江西、江蘇、安徽、浙江、山東、山西等省,觀察風土,結交名士。勞動人民反封建鬥爭精神的濡染,開闊了他的視野,使他的思想富於鬥爭性。1888年,他在著名學者劉人熙的指導下開始認真研究王夫之等人的著作,汲取其中的民主性精華和唯物色彩的思想,同時又廣為搜羅和閱讀當時介紹西方科學、史地、政治的書籍,豐富自己。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由於清政府的腐敗無能和妥協退讓,中國戰敗,簽訂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1895年5月2日,康有為聯合在京參加會試的1000多名舉人上書清政府,要求拒和、遷都、變法。深重的民族災難,焦灼著譚嗣同的心,他對帝國主義的侵略義憤填膺,堅決反對簽訂和約,對清政府“竟忍以四百兆人民之身家性命一舉而棄之”的妥協行徑極為憤慨。在變法思潮的影響下,開始“詳考數十年之世變,而切究其事理”,苦思精研挽救民族危亡的根本大計。他感到“大化之所趨,風氣之所溺,非守文因舊所能挽回者”,必須對腐朽的封建專製製度實行改革,才能救亡圖存。1897年夏秋間,寫成重要著作《仁學》,它是維新派的第一部哲學著作。他認為物質性的“以太”是世界萬物存在的基礎,世界萬物處於不斷運動變化之中,而變化的根源在於事物的“好惡攻取”、“異同生克”。他把“以太”的精神表現規定為“仁”,而“仁”的內容是“通”,“通之象為平等”,“仁――通――平等”是萬物的發展法則,是不可抗拒的規律。他在這部著作中,憤怒地抨擊了封建君主專製所造成的“慘禍烈毒”和三綱五常對人性的摧殘壓抑。指出,封建綱常禮義完全是那些獨夫民賊用作統治的工具,特別是君臣一倫,更是“黑暗否塞、無複人理”。因此,對於那些昏暴的專製君主,不僅可以不為其盡忠死節,而且可以“人人得而戮之”。1898年初,接受了傾向維新的湖南巡撫陳寶箴的邀請,回到湖南協助舉辦新政。他首先加強了時務學堂中維新派力量。自己擔任了分教習,又安排唐才常任中文教習,協助任總教習的梁啟超,在教學中大力宣傳變法革新理論,“所言皆當時一派之民權論,又多言清代故實,臚舉失敗”。孔子改製、平等、民權等學說由此而乘風揚波,日益恢張。他還把《明夷待訪錄》、《揚州十日記》等含有民族主義意識的書籍發給學生,向他們灌輸革命意識,使時務學堂真正成了培養維新誌士的機構。1898年3月,他又與唐才常等人創建了維新團體南學會。南學會以聯合南方各省維新力量,講求愛國之理和救亡之法為宗旨,“演說萬國大勢及政學原理”。為了加強變法理論的宣傳,他還創辦了《湘報》,作為南學會的機關報,由他任主筆。由於對湖南新政的盡力,使他以“新政人才”而聞名。光緒“詔定國是”後不久,就有人向光緒推薦譚嗣同,光緒同意召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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