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謀略二 樹起你的招牌(3 / 3)

我們通常所說的“必須性”是借以描述人們循規蹈矩、安分守己的心理。一位傑出的精神病學家曾指出:各種所謂的“應該”標準必然給人造成精神壓力,越是努力遵照這些“應該”標準行事,人們所受到的壓力也就越大。對你而言,“應該”標準是否在你的生活中占據主導位置?你是否覺得自己:

應該對朋友以誠相待;

應該照顧妻子;

應該做一個合格的父親;應該努力工作;應該助人為樂;

這些“應該”標準或許並不是你自己製定的。假如這些標準是別人的發明,而你僅僅是搬來用,你就是陷入了“必須性”誤區。

實際上,同“應該”的框框一樣,“不應該”的框框也是數不勝數的,比如: 不應該粗魯; 不應該發脾氣; 不應該馬馬虎虎; 不應該過於幼稚; 不應該太有個性; 不應該沒羞沒臊; 不應該舉棋不定; 不應該唐突無禮; 其實你沒必要在精神上折磨自己。不能保持冷靜或不善於理解人都是正常的。你隻要願意,就完全可以不去顧忌臉麵的問題。沒有人會給你打分,你不按照別人的意願說話辦事也不會受到懲罰;更何況強迫自己做不情願的事情肯定難以持久。給你造成精神壓力的並不是你的不莊重、不顧他人、輕率隨便等行為,而是外界強加的各種條條框框。

你不妨回顧一下那些毫無意義的規矩,當你很小的時候,大人們是否告訴你:

出外吃飯要等女主人先動手;

到教堂參加婚禮時要坐在教堂的右邊;

在為雙方做介紹時,先將男子介紹給女士;

什麼場合下應該穿什麼衣服,說什麼話;

社交場合應該保持一種什麼樣的笑的姿態?

所有這一切都向你明示,不要自己去思考判斷,看看書本,聽聽大人教訓就行了。講究禮貌是合情合理的,人人要盡量為別人著想。但實際上,你根本不必機械地遵守這些死板的規則,隻要不妨礙他人,你認為怎樣做合適,就可以怎樣做。你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決定如何為人做介紹,何時給小費,穿哪種衣服,說什麼話,坐在哪裏,怎樣吃東西等等。我們應該學會在生活中以自己為核心,作自己精神世界的主人。否則,活著又有什麼意義?

社會進步與個人發展都需要不通常理的人,而不要事事順應潮流、聽天由命的人。人們可能會說你別出心裁,標新立異;“正常”人可能不讚許你,甚至會孤立你。

我在這裏絕不是鼓吹無政府主義。我並不希望破壞社會秩序,隻是希望在維護社會秩序的情況下,掙脫那些毫無意義的“必須”、“應該”的條條框框,使個人得到更多的自由。

其他人如果願意聽任擺布,與你沒有關係。他們要這樣做完全可以,但於你是不適宜的。為這種事而大吵大鬧往往會引起別人的反感和憤怒,並且會給你自己造成更多的障礙。在日常生活的許多問題上,你將發現悄悄回避一種規定要比公開對抗來得容易一些。你或可按照自己的意願生活,或可根據別人的要求生活,——這得由你來選擇。

隻要我們隨意留心,就不難發現下麵這些最常見的典型行為:

認為什麼東西都要放得有條有理。否則,你就會覺得不自在,這便是一種過分愛整潔的嗜潔癖。

經常問別人:“我該穿什麼?”仿佛隻有別人才能確定一種合適的時裝。

總是把自己的過錯推給別人。“的確是她們的過錯,要不是她,我們是不會遲到的。”“不要怪罪我,這是他幹的。”

到時間就上床睡覺,而不管自己是否感到困乏。

外出度假期間,給親友發明信片問候,同時又厭惡這種做法,你之所以發明信片,是因為別人希望你這樣做,而且你一直是這樣做的。

總是對“他”是否適合於自己感到懷疑,並且總是在困惑地尋求著一個合適的人。

無論是否有意義,都同自己的伴侶在一起,因為照理應該如此。然而在某些時候,你們兩人可能希望到不同的地方做不同的事情。

過於重視獎勵、獎章、勳章、頭銜等榮譽象征,並且將這些東西看得重於你對自己取得的成就的評價。

你並不認為這是一個不錯的電影,但仍然跟著別人一起喝彩。

下麵將詳細提出一些促使你堅持各種“應該”標準的原因。

你如果聽話、守規矩,就會被人視為“乖孩子”。你可以讚賞自己的順從行為。

隻要遵守外界的“應該”標準,那麼即使自己毫無長進、一事無成,也可以將責任歸咎於外界。

當你缺乏自信時,求助於“應該”標準是一種很容易的解決方法。當自我形象下降時,“應該”標準成為一種防禦係統。

如果你總是以別人為中心,總是通過別人的成功和失敗來體驗生活,你就無需努力改變自己的行為。

其實,這些都是些錯誤的觀念,以別人為中心,就永遠沒有自己。因此,為了自己,我們應該鼓起勇氣,敢於冒險。下麵是一些有助於克服“必須性”習慣的方法。

首先認真審視自己的行為,問問自己為什麼要背這麼多的“應該”袍袱。仔細想一想自己是真的相信這些“應該”標準,還是僅僅習慣於這種行為方式。

建立起自己的傳統。例如,你過去總是在聖誕節前夕裝飾聖誕樹,而實際上你希望三天之前就開始布置,那麼你就可以從現在起建立一個聖誕節。

下決心冒點風險,改變你所不欣賞的一種規矩。然而要做好思想準備,不要因自己的行動後果而產生消極情緒。

不應將各種決定分為對錯兩類,應當看到不同的決定會帶來不同的結果。在做決定時,要擺脫對與錯的概念,因為做了哪種選擇隻是最後的結果不同而已。要確信你自己有能力做出決定,而不要總是從外界求得保證。

努力生活在現實之中,根據眼前的具體情況確定適用的規則和標準。世界上很少有放之四海皆準的規矩,應當認識到,任何標準都僅僅適用於其特定環境。

不要在生活中勉強扮演某種角色。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不要因為自己是男人、女人、中年人……就去做按常規應該做的事情。

不要再期待別人做出改變。應該承認每個人都有權做出自己的選擇,即便是你所不滿意的選擇。

愛默生於1838年在其《論文集》中寫道:人們總是一遍又一遍地重複著一些陳詞濫調,然而,一旦他們衝破傳統的束縛,開始積極思考便會創作出大量詩歌和故事,顯示出極大的智慧、希望、美德和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