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
17年年初我到了東莞,在還沒有出節之前就去了,剛決定放棄讀書,被匆匆趕出家門,我媽說像我這麼大的人都應該去大城市見見世麵,這個地方太小,我說好,提著箱子帶著幾百塊錢跟著隔壁老陳去了火車站,火車站很大,我找不到方向,隻能緊跟著,上了車廂時終於舒了一口氣,仿佛快死的一個人突然有了一口氣,我坐在靠窗的位置看著窗戶外麵,抑鬱了很長時間,直到來了幾位幽默的推銷員,他們說話很有趣,把我逗笑了,我沒買東西,放不下,事實上那條皮帶很好用我也想買,根據以往的經驗再好的東西買來之後就用不著了,所以克製住了想買的欲望,我是不是應該為了表達感謝去買一條?可是,他們並不是花錢就可以看一次表演的小醜,我這樣想。
到了東莞出了火車站我們在路邊等車,我不知道車什麼時候到我要去什麼地方,他們抽的煙霧飄在我的頭頂,我很討厭煙味,尤其在這種無聊的時候,等了快一個小時車來了,7.8個人一輛麵包車一排座位坐四個,擠的難受而且天氣有點熱,是在大晚上,我還穿著黑色的厚外套。
到了地方我被帶到了宿舍,在某大樓的五層,一間20平米的房住了四個,還有箱子衣櫃占了很多空間,我睡在沒人的上鋪,下鋪的梯子是壞的,腳一才上去就拚命搖,再加上我我的身材肥胖,搖的越來越厲害,我很怕突然掉下去,隨時有可能掉下去,我的腳就踩在一塊相當於刀被刀背厚度的鐵片上,而且迅速地一蹬才會使我脫離危險,我每次成功爬上去都有一種劫後餘生的感覺,我躺在草墊鋪的床上感覺活著真好,雖然腳板痛的厲害,還是很開心沒發生意外。
那天晚上我沒有很快睡覺,我媽給我發了一條消息,問我想不想去深圳表姐夫那工作,我說想,她說你想好了沒有,那裏比這裏苦很多,但是表姐夫肯定不會虧待你,我說想好了,讓姐夫明天來接我。
不久,我姐夫添加我為好友,他問我想不想去深圳工作,我說想,我問我做什麼,他說,你想做什麼,我說打字員,他說,現在哪裏還有打字員,有也是要女孩子,我當然知道這句話是什麼意思,我說,那我就從最簡單的做起,我幹銷售,他說,銷售比你想象的難得多,最少得幹三五年以上,我說那我怎麼辦,他說去車間,我說好,我能吃苦。
我答應了去深圳,把這事放下了,眯著眼睛聽了一會歌,洗了一個澡穿著內褲從浴室出來,一個室友提醒我說隔壁有女生,我哦了一聲爬上床,躺在躺在快睡著了又突然醒了,我給我媽發了一條消息,我說我不去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