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毀城小魔(1 / 2)

第二天天還蒙蒙亮,我就醒了。我在破廟裏躺著一動不動,腦子卻在不停地轉動。

被誤認為一個八、九歲的小細作,不是不可能。一座小城,為了自身的安全,寧可枉殺千人,不可漏過一個。因為千裏之壩,毀於蟻穴。一旦城破,城中百姓就會被奴役,自己的子孫後代,也將世代為奴,幾乎不會再有翻身的機會。所以,我不能貿然企圖進城,尤其是自己翻牆而入。如果被抓住一次,就算讓自己撿回一條命,下回就會被當做黑名單處理,格殺勿論。

要不,就和守城的士兵實話實說?告訴他們自己是莘城城主的女兒公儀敏,走投無路,希望小城收留?自己痛哭流涕,希望以自己無家可歸、無所依附的可憐,來博取大家的憐憫之情,放自己入城?

這個主意十分不靠譜。一則,我說自己是公儀敏,怎麼證明?單憑我會說莘城話,就可以證明嗎?二則,在這弱肉強食的年代,一位走投無路的前莘城城主的女兒,隻會遭來大家的鄙視。如果,他們中有親人在莘城被殺被奴役,說不定還會怪我的父親不能好好照顧自己的城民,而把仇恨轉嫁到我的身上,對我這個女兒進行虐待。

而表明真實身份,還有一點,不得不考慮,那就是,小城為什麼要為了我這麼一個小孩,得罪賈城主?自從成功占領莘城後,賈城主勢力如日中天。小城為了自保,盡量避免與人結怨,怎會為了我,得罪賈城主,為自己樹立一個強敵?

我思忖了半天,要進入小城,為今之計,隻能混一個合理的身份。而這個身份,必須由小城一位德高望重的人來宣布。隻有他帶著自己進入小城,才會徹底消除小城百姓心中的擔憂。自己也才能在小城安穩度日。

想到此,我一骨碌爬了起來。我整理了下自己的東西。如今,幹糧已耗盡。我隻有兩片金葉子、幾粒碎銀子、一把匕首、一件鬥篷。

要想通過金錢,來收買一個人,顯然行不通。若能行得通,小城早就被霸占了。

想到這,我對素未謀麵的小城百姓,油然而生敬佩之情。

那麼,金葉子和碎銀子,帶在身上對我來說沒有什麼益處。普通百姓,尤其是一個小孩,身上不會有金葉子、碎銀子,隻會有幾個銅板。

匕首我得留著,這是我的防身工具。我拔出匕首,仔細看了看刀刃。這是把殺過人的匕首,因為刀一旦喂過血,就會上癮。我的手指輕輕撫過刀刃,它散發著寒光,那些寒光像是人的舌頭,貪婪地舔著我的手指,期待我的手指進入它的咬程,被它噬咬吸血。它散發的寒光冷氣逼人、迫不及待地團團罩住我的手指,可知它已經殺過不少人,是個嗜血狂徒。

匕首很珍貴,因為它是用隕鐵鍛造而成。不單是匕首,隻要金屬質地的,刀、劍,都很珍貴。因為它們都是天賜之物,天下落下的隕鐵數量有限,能鍛造成兵器的更是罕有。隻有建城多年的城主、貴族手中,才會擁有一些鐵質兵器。普通百姓,隻能用棍。父親曾說,誰能掌握煉鐵技術,就能一統天下。

我收回手指,心中有些詫異,為何南郭言會舍得將這麼一把匕首,送給我,一個素無交情、此生許不會再見的人?

我把匕首插回刀鞘,目光被這刀鞘吸引。如今隕鐵稀缺,匕首的刀鞘一般用動物的皮革製作。而這把匕首,它的刀鞘依舊用隕鐵製作,上麵雕刻著精美花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