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章 構建穀歌圖書搜索體係(2 / 3)

們建立世界上最大圖書館的夙願,這一點非常重要。“從斯坦福大學

時代起,拉裏和謝爾蓋就一直未放棄他們將圖書數字化的夢想。”史

密斯說。

計劃宣布之後,一時間爭議四起。法國國家圖書館的官員們立即

抱怨說這裏麵存在偏見。正如亞曆山大圖書館極度偏愛希臘書卷,法

國人抱怨穀歌的數字化方案偏向英語語言類圖書。爭議的平息相對比

穀歌的管理哲學

較簡單。首席執行官施密特前往巴黎解釋這項計劃,穀歌也會將這項

業務擴展到外國圖書館。這從一開始就是拉裏的意圖,他的目標顯然

和托勒密一世的目標一樣雄心勃勃。“我們需要世界上所有的書籍,

每一種語言的,”史密斯說,“而且我們希望能夠全文搜索所有圖書。”

起初,他們認為將圖書數字化的想法會很容易得到認同。首先,

所有出版商都在關注著紙質文字走向數字化,爭著搶著設法加入這一

演變過程。“這個行業正在實施其第一波電子圖書戰略,”史密斯回

憶道,“他們並未獲得一直期望的動力。把設備留給他們自己,他們

能否向公眾提供電子圖書,這一點尚不清楚。”

史密斯和他的團隊發現了一類敏銳的受眾。他們會見了主要出版

商,向他們提供了與圖書館相同的合約:出版商供應圖書,穀歌將其

數字化,把它們放到網上,向公眾提供圖書的簡短摘要,並提供網站

鏈接,感興趣的讀者可以到那些網站購買圖書。穀歌將支付所有費用,

甚至不收取任何買方參考費用,盡管出版商也可以像其他廣告客戶那

樣,在顯示文本旁邊做廣告,支付競價點擊費用。在圖書受版權保護

的情形下,人們可以全篇搜索以發現某條信息,但是穀歌每次將隻提

供全文的簡短片段。對於提出要求的出版商,圖書訪問將進一步受限,

將每月提供的文字量限定為全書的 20%。

穀歌聲稱,這樣做對出版商的主要好處是可以加強對所售圖書的

簡單介紹。大多數人不願意在網上閱讀整本書,如果他們發現一本書

十分有趣,他們寧願購買便於閱讀的紙質版本。史密斯說,穀歌的方

法是提供一種“類似於走進書店翻閱圖書的體驗”。

他們發現,每家出版社都有人擁護穀歌的想法。其中多數人都表

示讚同,一些人則不確定,想看看方案實施情況再說。還有人對提供

免費訪問圖書的機會將促成人們購買的觀點心存疑慮。

穀歌還將這一方案提供給有書要賣的任何人。作者可以將可供搜

索的作品掃描件在其博客上發布,並鏈接至亞馬遜網站,每次有人點擊

亞馬遜鏈接和購買圖書時,他可以從亞馬遜網站拿到 10%~15% 的回扣。

這個方案已經取得了成功。今天,它已經將大約 700 萬冊圖書數

字化並予以發布。史密斯說,穀歌已經發現,人們瀏覽的書頁越多,

最後越有可能購買整本書。

縈繞不斷的爭議

但是,有關這一方案的爭議縈繞不斷。仍然會再版的圖書沒有任

何問題。有問題的是絕版圖書,因為其中有很多仍受版權保護,而版

權所有人往往難以找到,較早出版的作品尤其如此。

多年來,美國的版權法越來越有利於版權所有人。在 15 世紀古騰

堡發明印刷機之後幾百年,現代版權法開始實施。1662 年,英國國王

查理二世製定了《許可法》,開創了授權圖書的登記製度。這並未能

保護作品創作者,反而為出版公司出售作品提供了壟斷權。1709 年,

在安妮女王的統治下,英國頒布了第一部真正的版權法,被稱為《安

妮法》。該法授予版權所有者 21 年專屬權,不過這次是針對作者,而

不是出版商。從那時起,版權法一直是一個存有巨大爭議、不斷修訂

和辯論的問題。

在美國,開國元勳們授權國會依據憲法製定版權法。國會於 1790

年製定了該法,規定版權持有人持有其作品權利的年限應為 14 年,並

穀歌的管理哲學

有權延長一次,獲得第二個 14 年期限。此後,作品屬於公眾所有。從

那時起,版權的期限一再延長。1831 年,它被延長到 28 年,並可續期

14 年。

1909 年續期又被延長,達到 28 年。1976 年,它被延長為作者去

世後再加 50 年。1998 年又被延長到作者死後 70 年。後來,這個期限

又被延長到 95 年。到這時,已經很難找到究竟是誰擁有版權,特別是

佚名作品和絕版作品。而且版權已經適用於越來越多的作品形式,包

括攝影作品、電影作品、戲劇作品,並最終包括所有已發布作品,包

括計算機程序、半導體芯片和網絡作品。任何人都無須再申請版權,

他們的作品發布就可以自動賦予其所有人權利。斯坦福大學教授和法

律學者勞倫斯·萊斯格(Lawrence Lessig)曾就這一問題向拉裏和謝爾

蓋提出過建議,他聲稱這是不合理的,版權法已經到了不堪重負、得

不償失的地步。他指出,1930 年有 10027 種圖書出版,其中的 9853 種

現在已經絕版,大眾無法接觸到它們。但幾乎不可能確定是哪個繼承

人、後裔或公司擁有這絕大多數圖書的版權,這就妨礙了它們的再版。

萊斯格說,穀歌正在努力使這些圖書重新煥發生命。“這個項目有望

從根本上推動我們進入過去,提醒我們那些已經遺忘的信息。這是有

史以來對知識的最大獻禮,幹得不錯,穀歌。”

萊斯格聲稱,現行版權法的最大問題是人們不能再創作衍生作品,

這是長久以來創作新作品的一種方式。莎士比亞的作品被一再用於靈

感的啟發,如百老彙音樂劇《西部故事》(West SideStory)就是對《羅

密歐和朱麗葉》的重新演繹。迪士尼公司一直是遊說版權期限延長的

重要力量,它阻止任何人複製米老鼠或者創作衍生角色。具有諷刺意

味的是,米老鼠本身也是一個衍生作品。1928 年的首部米老鼠動畫片《威

利汽船》(Steamboat Willie)本身就是對巴斯特·基頓同年創作的電影

《小比爾號汽船》(Steamboat Bill,Jr.)的滑稽模仿,盡管事實上美國

版權在 1912 年就已經擴展到了電影作品上。

但是圖書出版商對於穀歌索引世界上所有圖書的雄心存在疑問。

穀歌承諾它將尊重任何作品的版權,隻要它能夠找到版權所有人。版權

的登記不全麵,但版權所有人可以站出來聲明其作品所有權,享受與仍

然在版圖書同等的待遇。這對出版商而言還不夠好。2005 年 10 月 19 日,

美國作家協會和美國出版商協會——後者代表五家大出版商,包括本書

英文版出版社的母公司企鵝集團(美國)在內——對穀歌提起訴訟,指

出針對受版權保護圖書的數字化、搜索及片段顯示計劃是非法的。其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