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的親屬對這份遺囑非常氣憤。這些親屬散居在俄國、瑞典和法國,他們與諾貝爾共同經營過許多企業,一道從事過許多科學實驗。根據原先的那份遺囑,他們都能分到一大筆財產,而這份遺囑卻使他們大失所望。尤其是在俄國的路德維格的子女這一支,勢必還要因此蒙受巨大的損失,因為諾貝爾在巴庫石油公司的股份將兌換為現金抽走,不僅要打亂股票交易的正常局麵,還要影響諾貝爾家族對巴庫石油公司的控製權,諾貝爾在這裏占有12%的股份。一些報紙和輿論則公開鼓動親屬們訴諸法律,反對這個遺囑。於是,親屬們決定聯合起來推翻或否定諾貝爾最後這份遺囑。他們請來幾個國家的著名律師幫助他們對這份遺囑進行挑剔。諾貝爾的遺產散落在幾個國家的企業裏,共有3158萬瑞典克朗之巨。按照這些國家當時的法律,諾貝爾的遺囑是有缺陷的,因為在訂立遺囑的過程中沒有聘請法律顧問,遺囑簽署時,在場的4名證人也都不懂法律。律師們從中找出了兩個毛病:
第一個毛病是遺囑中沒有明確講出立遺囑人是哪國公民,從而無法判明應由哪一國的法院來檢驗他的遺囑的合法性,更無法確定該由哪國政府來組織基金委員會之類的機構來管理他的遺產。因為諾貝爾出生在瑞典,成長在俄國,創業活動遍及俄、意、法、英、德、瑞典等歐洲國家,晚年也沒有取得任何一個國家的國籍。
第二個毛病是遺囑沒有指出全部財產由誰來負責保管。遺囑中說要成立一個基金會,但又沒指定由誰來組織這個基金會。所以,可以認為,遺囑執行人無權繼承遺產,而繼承遺產的基金會又不存在,當然應該由諾貝爾的親屬來繼承,至少也應該先由他們來經管。
麵對這種錯綜複雜的形勢,遺囑執行人索爾曼保持了清醒的頭腦,他與利烈克維斯特一起,首先找到了斯維亞上訴法院的陪審推事卡爾·林達哈根來當他們的法律顧問。這是非常幸運的一著。卡爾·林達哈根對貫徹執行諾貝爾的偉大遺願很感興趣,協助兩位遺囑執行人進行了一係列的努力與工作。
兩位遺囑執行人針對親屬們提出的理由,提出了這樣的意見:諾貝爾是瑞典人,因為他出生於瑞典,幼年在瑞典度過,在瑞典有居處,晚年也經常在那兒,他的遺囑是用瑞典文寫的,指定的遺囑執行人都是瑞典人,指定的評獎授獎機構大部分都在瑞典,所以應由瑞典法院判定遺囑的合法性,並由瑞典政府成立基金會。而諾貝爾的親屬們則認為,諾貝爾的法定居留地應該是巴黎,因為他在那裏住過十幾個年頭,那裏有他的豪華住宅,所以遺囑的合法性應由法國法院檢驗。
兩位遺囑執行人在卡爾·林達哈根的積極配合下,一方麵對瑞典國家的一些當局和被指定評獎授獎的機構做工作,努力求得這些單位的合作;同時,又根據卡爾·林達哈根的建議,不失時機地搶在親屬之前轉移了諾貝爾在法國的遺產。因為按照遺囑的指定,首先應將諾貝爾生前的不動產出售轉化為現金,然後才能成立基金會,用利息撥充獎金。諾貝爾的大部分不動產在法國,而法國的法律和法院在很大程度上會維護諾貝爾家族的利益,所以,兩位遺囑執行人就首先轉移了諾貝爾在法國的遺產,這是非常重要而又非常成功的一步。
轉移諾貝爾在法國的這筆遺產,是在瑞典駐巴黎總領事諾達林的支持下進行的。索爾曼他們先用馬車悄悄地將存放在銀行裏的證券和擔保品運到了總領事館,在那裏一一進行登記、包裝,然後委托財政信使分送到英國倫敦和瑞典斯德哥爾摩的銀行裏。
令人感到欣喜的是,這位總領事始終采取了積極的配合態度。有一天,索爾曼他們正在總領事館的一間屋裏清點證券和抵押品,諾貝爾的兩個侄子和一個侄女婿來到了總領事館。諾達林總領事把他們安排在另一個房間進行接待,為索爾曼保守秘密爭取了時間。之後,總領事又從中斡旋,讓索爾曼宴請諾貝爾的這些親屬,希望爭執得到和平解決。在宴會上,諾貝爾的親屬們得知諾貝爾的遺產已經轉移出了法國,非常氣憤,致使宴會不歡而散。他們隨即向法國的法院起訴,要求扣押諾貝爾在馬拉可夫大街的住宅,法院支持了他們的要求,判定不能再出售這所房產,這使諾貝爾基金會減少了一筆相當可觀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