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五七 詩詞中的“三不”(1 / 1)

人能於詩詞中不為美刺投贈之篇,不使隸事之句,不用粉飾之字,則於此道已過半矣。

(1)“不為美刺投贈之篇”,原稿作“不為美刺投贈懷古詠史之篇”。“粉飾”,原稿作“裝飾”。

人們如果能夠在詩詞創作中不寫讚頌、諷刺、投贈、應酬一類的篇章,不作用典用事的語句,不用粉飾雕琢的文字,那麼對於填詞此道就已經達到了一半以上的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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