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以末日的姿態。

來深愛。

“分手吧。”

沈茉平靜的開口,聲音很輕,卻足以使他聽到。

“為什麼?”

張沛回過頭來,一張臉被烈日下的樹陰籠罩得斑駁,辨不清顏色。

“因為我不愛你,對不起…”

沈茉仍舊背對著張沛,望向遠方的臉平靜得沒有波瀾。而後,回過身。望向他的眼神裏,有堅定,有憐惜,卻惟獨少了愛情。

“你要的愛情,我給不起,讓我走吧。”

沈茉從張沛手中拿過自己的包。

再沒有回頭。

她知道,她無法麵對眼前這個大男生眼角的淚,她害怕,她會在聽見它們破碎的聲音之後,潰不成軍。

如果,把這場愛情比喻為一個遊戲,沈茉從一開始便犯規了。又或者說,她從一開始就主宰著這個遊戲,因為,她不愛。

這場遊戲,似乎要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了,久到,就連沈茉自己都記不清了。

那大概是沈茉十七歲的盛夏。

記憶逐漸清晰明朗起來,被拉伸的鏡頭中出現一個身穿黑衣的少年,嘴角微微的抿著,透出一股子倔強和不馴。然後畫麵被逐漸的放大:少年獨自一人站在巷尾,夜風似利刃般割過,淩亂了他的背影,也淩亂了黎明。他左手緊握,指節處因用力而泛出青白色,但卻始終一言不發。

心底某根不知名的弦驟時繃緊,仿佛要斷裂般,清晰地傳來一陣疼痛。

原來,盡管這麼久了,可要麵對他,卻始終無法平靜。

張子鴻。

他和她相識於網絡。

網戀。

一個,被許多整天忙於生存的人們,所嗤之以鼻的詞彙。

沈茉不知道應該怎麼形容那種感覺,甚至比一見鍾情來得還要迅猛。

她喜歡上他,在他們開口說第一句話之前。

一眼,萬年。

因著那個少年的出現,她以為遇到良人,以為,或許她和他,真的就可以這樣永遠在一起。於是,她如飛蛾撲火一般,義無反顧地愛著,愛得癡迷。

原來,當你愛上一個人的時候,世間其餘的一切都褪成了黑白色,成了陪襯,唯有那個人,有如太陽神般的,耀人眼目。

可惜,她隻看到了她愛他。

卻遲遲沒有發現,他,並不愛她。

直到很久很久以後,沈茉才明白,原來,愛情竟真的能令人盲目至此。

他的蹙眉,他的寡言,他的冷淡,原來並非本性;他的溫暖,他的關懷,他滿滿的一顆心,隻是給了別人。

沈茉的心仍舊難過著,卻已不是那種窒息般的刺痛。隻是難過吧,又或許,當時間過去那麼久之後,就連難過也淡了許多。

卻仍是忘不掉。

夢裏夢外,那張臉仍會不時的閃現,令人措手不及,猶如一片巨大的迷霧森林。掙不脫,逃不掉。

現在的沈茉已經能較為平靜的回憶這兩年發生的一切了,包括他和他。可當初的她還並不懂得這些,就像有人說過的,悲哀的不是離別,而是離別之後仍傻傻的守著回憶,固執地以為可以回到最初。

不是沒有挽回過,一次又一次,但除了破碎,什麼都沒有剩下。

是年輕吧。沈茉這樣想。所以才敢不計後果的去愛人,而不願心安理得的享受被愛。盡管後者可能要比前者幸福得多。因為年輕,所以才敢肆無忌憚的任性著,才敢揮霍著手中大把大把的青春,去追逐一個,注定沒有結局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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