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陳曉雨以鄰居許立明、陳紅欣夫婦給女兒起了與自己相同的姓名、並經常以罵女兒為由而羞汙自己、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權為由,將他們告上了法庭,要求許立明、陳紅欣夫婦立即給女兒改名、並賠償精神損失3萬元。許立明夫婦為何要給女兒起和鄰居相同的名字呢?他們與鄰居陳曉雨到底有著怎樣的過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