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明修長城清修廟——民族懷柔之策(1 / 3)

我國是一個以漢民族為主體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但大清政權卻是由少數民族——滿洲貴族建立的。它不僅統治著中原廣大漢族地區,同時也對邊疆地區少數民族實行著有效的管轄。清兵當初之所以能夠迅速占領北京,入主中原,逐步統一全國,其原因固然很多,但不能不與其采取合理而正確的手段,積極調整民族政策,改善民族關係,特別是對漢民族的懷柔之策有著密切的關係。清統治者在一定程度上吸收漢族的傳統文化,不僅緩和與漢族的矛盾,而且還重用漢人,選拔有才能的漢人做官,鞏固和擴大了滿漢的政治聯盟,使清朝統治的政治基礎更加牢固,從而為我國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日益得到鞏固和發展提供了可靠的政治條件。

努爾哈赤開任用漢人之先河

努爾哈赤於1616年建立“後金”後,隨著其勢力的不斷強大,開始入侵廣大漢人居住的遼沈之地,與明廷公然展開對抗鬥爭。努爾哈赤領導的後金政權以其女真族英勇善戰的軍事優勢,很快進駐遼沈地區。擺在努爾哈赤麵前的首要問題就是如何解決與漢人之間的關係,這個問題直接影響到後金政權在遼沈之地能否站穩腳跟及鞏固發展其統治。後金進入遼沈後,麵對的是明朝已統治二百多年的廣大漢人,其經濟主體是封建所有製。而女真貴族領導的後金國尚處於奴隸製時期,其人數和兵力有限,無力統轄廣闊的遼沈之地,加之語言文字不通,風俗習慣各異,無法了解廣大漢民。最主要還是社會製度的嚴重不同更增加了雙方相互之間的種種矛盾。麵對紛亂複雜的局麵,以努爾哈赤為首的女真貴族從維護自身統治的角度出發,不斷調整民族政策,采用“籠絡歸降漢官,為我所用”的策略,使後金政權日益穩固並不斷擴大發展。

拉攏漢族地主階級、任用漢官是努爾哈赤采用的一項重要政策。在努爾哈赤還未奪取遼沈以前,天命五年(1620)就曾以“後金國汗”的名義貼出榜文,招降遼東將官,規勸他們降服。天命六年,攻占遼陽,努爾哈赤耐心勸誘遼東巡撫張銓歸順,許以高官厚祿,張銓不從,又放張銓回明朝,結果張銓自縊報國,可見努爾哈赤籠絡之心。自天命三年(1618)首破撫順城後,陸續有明朝官吏、生員歸順後金,尤其是占據沈陽、遼陽、廣寧後,更多的明朝官將、生員紛紛投降而來。這些降官大多作為戰俘身不由己,而且腐朽的明王朝已使他們非常失望,隻能歸附後金。當時後金的實際情況是女真貴族及官員人數有限,無法滿足管轄廣闊遼地的需求。他們不懂漢語,不通漢情,無法對漢民進行有效的統治,而且當時民族矛盾尚深,很容易激化。努爾哈赤針對這種情況,審時度勢,決定采取用漢官統轄漢民的辦法。他曾說道:“得遼東後,欲任女真官員管轄,恐爾等新民言語不通,故令漢官管轄。”這裏隻道出其中的一個方麵,其實,當時的社會製度、風俗習慣的迥異以及國內形勢的需要才是真正的原因。努爾哈赤宣布遼東的明朝官員仍然各任舊職,人民各守舊業。這一政策穩定了漢官和漢民的情緒,穩固了遼地的秩序,恢複了生產,有利於後金的統治。遼南四衛,即蓋州、複州、金州、鎮江是遼南重地,努爾哈赤任用明朝降官楊於渭、單藎忠、劉興祚(劉愛塔)、佟養貞等鎮守。其中劉興祚(劉愛塔)是遼南四衛中最有影響的漢官,在努爾哈赤鎮壓以鎮江為中心的遼南人民反搶掠、反強令剃發及反屠殺的鬥爭的時候,他坐鎮金州、蓋州、複州。因為他是漢官,遼南人民很順服他的管理。這樣,他就能夠及時征收穀物,為八旗兵提供作戰糧餉,而且他為後金擒奸、捉叛、止逃,凡事奮勇當先,並積極巴結努爾哈赤等人,因而頗受努爾哈赤的信賴,官位晉升為參將,後又提升為副將。除在遼南四衛重用漢官外,遼東的各個小堡基本上是官複原職。在進軍遼西的時候,沿途歸順的各官,不論官職,都給予賞銀、信牌或賜給旗幟作為他們各守舊職的憑證。這樣,一批歸降的明朝官吏仍各守舊職,卻以新的身份與努爾哈赤為首的後金貴族結成新的聯盟,為堅守和鞏固後金國的統治服務。

在努爾哈赤籠絡和任用漢官的政策下,歸降而來的許多明朝官將、生員積極巴結新貴,出謀劃策,平叛捉奸,為後金傾心效力,得到努爾哈赤的重用。李永芳,原明守撫順遊擊,天命三年(1618),努爾哈赤攻打撫順城時投降,授予副總兵,又將努爾哈赤第七子貝勒阿巴泰的女兒許給李永芳做妻子,尊號“撫順額附”。天命六年(1621),跟隨努爾哈赤攻打沈陽、遼陽,因作戰有功,被提升為總兵官。李永芳是後金時期在政治、軍事等方麵為努爾哈赤效力最多的漢官,也得到努爾哈赤的重用。努爾哈赤進入遼沈後,責令額附李永芳和明朝歸降的遊擊官驍明等,把明朝的典章製度,遼東的兵員、城堡、戶口、木匠、畫匠等各類情況書寫出來,拋棄不適用的,呈報適合的。這樣,明朝的某些製度便被後金采用。李永芳還積極為努爾哈赤獻計獻策。著名的薩爾滸大戰,後金憑借“憑你幾路來,我隻一路去”的正確作戰方針取得這一重要戰役的勝利,其實,這一作戰方案就是李永芳的謀劃,從此明金關係發生重大轉折,後金迅速向遼沈挺進,很快占領遼沈之地。

努爾哈赤的“籠絡和任用漢官的政策”是從維護其統治,鞏固後金政權的角度出發的。但隨著戰事的不斷擴大,後金力量的不斷加強,他狹隘的民族觀念和民族自我優勢的意識就充分暴露出來了。由於對漢人實施搶掠、屠殺、強令剃發、遷徙的民族高壓政策,掀起了漢人抗金鬥爭的怒潮,努爾哈赤把這些歸罪於漢官,公開指責李永芳等人與明人勾結。天命八年(1623)複州發生漢人暴動,努爾哈赤派李永芳前去鎮壓,李永芳認為也許是有人造謠,應查清後再發兵。後來證實果然有其事,努爾哈赤便大怒,下書大加斥責,言詞尖刻,表明努爾哈赤對李永芳不信任之意。正是由於努爾哈赤對漢官的疑慮以至於輕視,才使得鎮守遼南四衛的四名漢官,一名被遼民掠走,其餘三人先後複歸了明朝。其中最為忠心的副將劉興祚(劉愛塔)被安排在大貝勒代善的旗下,乘馬及財物被旗主貝勒奪去,備受歧視和淩辱,幾乎不能活下去,幾次三番欲投誠歸明。更為甚者,有些漢官的妻室被迫為女真貴族的奴仆,受盡奴役,難以糊口。由此可見,在努爾哈赤的民族歧視政策下,漢官並未得到重用,他們隻不過是努爾哈赤用來維護其統治的工具。降而不大用,用而不信任是後金時期漢官最真實的寫照。

“滿漢一體”為我所用

清軍入關之前,清朝以一個少數民族入主中原,麵對的是一個經濟發達、文化積存深厚、人數眾多的漢民族。滿、漢民族在人數上相差懸殊,前者尚不及後者的1/10。清朝能否統馭漢民族,直接關係到能否建立在全國的穩固統治。當時全國分合未定,勢力強弱相長,形勢異常嚴峻。清軍入關前後,由於執行一種激烈的民族對抗政策,致使滿漢民族關係激化。為此,滿漢關係成為清朝統治者麵臨的最為棘手的政治問題之一。

在以滿族為統治地位的多民族的國家中,清朝統治者麵臨的最主要的民族矛盾就是滿漢矛盾,滿族和漢人之間的矛盾,準確地講,就是旗人和漢人之間的矛盾。而矛盾的核心,就在於如何使用和管理漢人。清從關外突然進入廣大的中原地區,麵對人數廣大的漢族人民,在如何進行統治與管理方麵,麵臨著嚴重的考驗。因此,清朝定鼎中原後,統治集團首先要解決的就是理順同漢族的關係,解決滿漢之間的矛盾,這是清朝政府民族事務的重中之重。另外,中原地區是漢族的主要聚居區,也是漢文化的發源地,漢族官僚和知識分子對清朝政治認同的程度是衡量滿漢矛盾緩和程度的尺度。

這裏有必要區別幾個概念,“滿族”、“八旗”和“旗人”。從滿族的形成和發展演變來說,“滿族”和“八旗”二者是密不可分的。滿族(當時稱“滿洲”)是由女真族的一支建州女真逐漸演化而形成的。1601年,建州女真的首領努爾哈赤,以三百人為一牛錄,作為基本戶口單位,四牛錄分為黃、白、紅、藍四旗。1615年增建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黃、白、藍均鑲以紅邊,紅鑲以白邊),共為八旗。這是當時清代滿族的一種社會製度。凡滿族成員分隸各旗,平時生產,戰時出征。皇太極時,又將歸附的蒙、漢人增編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編入八旗的人戶,稱作旗人或旗下人。這就是說,這時的旗人,既包括滿人,也包括蒙古人、漢人等。與“旗人”對稱的就是“民人”,主要指未編入八旗的人,以人數眾多的漢族人為主體,還包括回、藏等各地的少數民族。所以,旗民關係不同於滿漢關係,兩者之間有一個交叉關係。所謂滿族、漢族,都是今天的說法,清代稱“隻問旗、民,不分滿、漢”,認為隻有旗、民之別,沒有滿漢之分。

旗人與民人是清代社會成員的基本分野,但是在旗、民之間又很難劃出一道明顯的界限,因為有清一代尤其是在乾隆末期之前,旗與民之間的界限始終是流動不定的。大量漢人通過賣身為奴的形式進入旗內,其中不少人在短短幾年甚至幾個月後又“贖身出旗”。在乾隆朝,為數甚巨的漢軍旗人陸續“出旗為民”,在幾年後有不少又回到旗內。相當數量的旗人因犯罪被開除旗檔,又有更多的旗人將民人之子抱養入旗。可以看出,有清一代,伴隨著旗民關係的變化,滿漢關係也有一個複雜的轉變過程。

自清太祖努爾哈赤進軍遼東,將女真人(滿族)帶入廣大漢人居住區,成為漢人的統治者後,就開始造成了滿漢的尖銳對立,漢人不斷發起反抗鬥爭,大批逃亡,動搖了後金的統治。清軍入關前,主要在清太宗皇太極時期,已成功地建立起以滿族貴族為核心,與漢、蒙古等民族地主王公貴族聯盟的關係,把東北地區各民族容納到他的八旗組織之中。天聰十年(1636)四月,後金改國號為大清,太宗即皇帝位,改元崇德。於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政權正式建立起來。

清太宗皇太極在重用滿洲貴族的同時,也深感利用漢族地主官僚、施以漢治漢之策,利於鞏固清王朝統治。

在滿族統治者入關以前,就確定了籠絡和收買漢族降官、降將的基本方針。文臣有範文程、洪承疇,武將有耿精忠、尚可喜、孔有德、吳三桂,這些人在清朝對明朝的長期戰爭中,為滿族貴族出了很大力氣,成為他們步步取勝、最後能夠定鼎中原的重要原因。

1642年即崇德七年(明崇禎十五年),清軍俘虜明朝總督洪承疇,洪承疇起初誓死不降,在皇太極一再撫慰和籠絡下,在莊妃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勸說下,洪承疇降服於清,皇太極高興地對諸臣說:“譬諸行者,君等皆瞽目,今獲一引路者,吾安得不樂也。”將洪承疇比作是南下行軍的領路人,對當時明朝的政治、軍事造成了嚴重的打擊。

清太宗皇太極即位後,就改變了其父的民族政策,全力調整滿漢的民族關係。他認識到,無論漢人,還是蒙古人對於大清政權都有至關重要的意義。所以,他宣布:“滿、漢之人,均屬一體,凡審擬罪犯、差徭公務,毋致異同。”他在強調“滿洲、蒙古、漢人視同一體”時,還打了一個比喻:“譬諸五味,調劑貴得其宜。若滿洲庇護滿洲,蒙古庇護蒙古,漢官庇護漢人,是猶鹹苦酸辛之不得其和。”在皇太極執政的17年中,他不斷調整滿漢、滿蒙關係,還把滿人的八旗製度推廣到漢人、蒙古人中去,建立了漢軍八旗和蒙古八旗。在漢軍八旗中,大部分官職都由漢人擔任。針對出現的問題,總是從政策上給予規定,令國人嚴格遵守,最終形成了滿蒙漢三位一體的政治格局,造成了空前的協力進關奪權的態勢。在這個民族新格局中,滿漢關係居於關鍵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