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23—26日,第三次朝核問題六方會談在北京舉行。雖然會談距離達成最終解決朝核問題的外交協議還相距甚遠,但朝核問題的兩個最主要的當事國美國與朝鮮都邁出了建設性的步伐,使得會談從前兩次單純的“原則之爭”,開始進入較為具體的“凍核”及“廢核”方案討論的新階段。未來朝核問題究竟將如何發展,是繼續“拖下去”,還是能以下一輪六方會談為轉機加速外交解決進程;是拖過美國大選以便在美國新政府成立的基礎上重新尋找解決朝核問題的新辦法,還是不管大選結果如何都能為今後美國新政府的朝核政策確立一個基本的選擇方向,這些問題在未來都具有關鍵意義。其中,分析和把握美國的政策動向可以說至關重要。
第三輪六方會談的成果評估
第三輪六方會談是在外界普遍不抱“太大期望”的情況下舉行的。但在中國政府及與會各方的共同努力之下,此次會談雖然沒有實質性的突破,但有值得關注的明顯進展。
首先,美朝雙方都向前跨出了一步,由前兩輪會談的“原則之爭”轉向了較為具體的“方案之爭”。美國代表在會議上首次提出了解決朝核問題的全麵方案,朝鮮代表提出了實施核凍結的具體方案,韓國則首次提出了棄核第一階段的具體實施方案,中、俄兩國為解決難點提出了重要的設想和建議。這一係列的方案和主張進一步增進了有關各方對彼此意圖、目標和看法的了解,為今後進一步的會談奠定了基礎。
美方在會議上所提出的“棄核”全麵計劃盡管新東西不多,但畢竟是2001年1月布什政府上台以來美國政府第一次就朝核問題提出的一個一攬子計劃,也是布什就任總統三年多以來首次對朝鮮作出詳細的“善意表示”。[1]第二輪朝核六方會談之後,迫於其他國家的壓力,美國國務院政策規劃處主任邁克·雷斯(Michael Reiss)在2004年3月發表了一份朝鮮在棄核之後可以獲得的“好處”的報告,但並沒有具體談到朝鮮應如何具體行動來滿足美國的棄核要求,也沒有涉及美國原來也曾談到的願意在“棄核”之後發展美朝正常關係的內容。[2]即便如此,雷斯報告的立場也很快被白宮其他官員的講話所淡化。主管軍控與不擴散事務的美國副國務卿博爾頓2004年3月卸任前在眾議院國際關係委員會聽證會上表示,美國堅持按照“全麵、可核查、不可逆轉的棄核”(英文簡稱CVID)原則解決朝核問題,就是要解除朝鮮鈈項目和鈾項目的所有構成要素。[3]國務院發言人艾樂理(Adam Erelli)也在2004年5月19日強調,美國不會向朝鮮提供任何“誘餌”一一即便朝鮮同意棄核,美國的政策就是要迫使朝鮮接受CVID。[4]如果考慮到六方會談之前美國所采取的上述強硬政策,美方代表在第三輪會談中所提出的計劃無疑是一項重要的政策轉變,是美國對朝強硬政策開始趨向靈活的標誌。
其次,會談繼續確認了“談下去”的方針,規劃了下一輪六方會談的時間表,保證了六方會談機製的發展勢頭。有關各方一致認為,有必要通過進一步的討論來擴大共識,縮小分歧。為此,各方原則同意2004年9月底在北京舉行第四輪六方會談。但具體的時間可以根據工作組會議的進程通過外交渠道商定。這就為可能提前舉行第四輪六方會談,或者說迎接會談的新進展留下了充分的餘地。正如王毅副部長在2003年8月27日首輪六方會談中所提出的,會談的目的不僅是“談起來”,最重要的是要“談下去”。本次六方會談所展示的由“原則之爭”向“方案之爭”的轉化,客觀上加深了各方所具有的“談下去”的熱情。美國代表雖然認為會談“沒有取得什麼成就”[5],但認為將方案拋給朝鮮,就是給了朝鮮一個新的機會,美朝之間在談判上的互動就可以深入下去,同意這就是“一種進展”。[6]美國也並不奢望朝鮮在第三輪會談就對美國方案迅速作出表態,而是希望朝方代表帶回去“研究”,在得到充分授權的基礎上作出回應。[7]第三,會談對以往兩輪會議所形成的一些看法,作出了更為實際和可操作性更強的新論述。例如,三輪會談都強調的朝鮮半島無核化的共同目標,已經細化為“強調有必要采取實現目標的第一階段措施”。這就基本確立了解決朝核問題要“循序漸進”的共識。與此同時,第一輪會談所宣布的“同步”原則,也提升到了“口頭對口頭、行動對行動”的新高度。這為解決各方如何具體理解“同步”原則上的分歧、更好地在會談中適用該原則作出了新的貢獻。
第一輪六方會談提出了“同步”(simultaneous action)原則,但美國一直表示並不十分認同,認為應該實行“協調一致”原則(coordinated steps)。這兩個原則的不同點在於:前者強調朝鮮的讓步必須與美國的讓步同時進行,讓步必須具有對等性;而後者更強調妥協可以是雙方的,但讓步的內容必須符合各自的利益主張,是在相互接受的基礎上的讓步,同時還必須考慮會談中其他各方的接受程度和介入的方式。應該說,美方的意見具有合理性。為此,在兩輪的工作組磋商中,“協調一致”原則得到了確立。[8]在朝鮮方麵的補充下,第三輪會談在《主席聲明》中正式形成了“口頭對口頭、行動對行動的”表述。
第四,會談的氣氛、各方的心態以及為此次會談所作的準備都是已進行的三輪會談中最好的。有關各方不僅有備而來,而且,在會談中能夠注意彼此對問題的表達方式,並盡可能弱化以往會談中的敵對氣氛。
此次會談中,美朝雙方分別進行了兩次兩個多小時的雙邊會晤。這樣的雙邊會晤的時間是曆次六方會談中時間最長的。針對有關報道說朝鮮在會談中威脅美方平壤準備進行核試驗,美國官員予以了否認。[9]在雙邊會晤中,朝鮮代表告訴美方代表,他們認為美國所提出的計劃是“建設性的”。[10]美朝雙方都至少同意無論是“凍核”還是“棄核”,都應有“透明度”。與美國新方案的口徑相一致,美國代表團團長凱利助理國務卿在開幕式的講話中技巧性地避免提及雙方有重大分歧的“CVID”問題。最後的《主席聲明》經過各國政府“授權”共同發表,顯示了與會各方在確認會談共識時的嚴肅性。
第三輪六方會談所展示的分歧與爭議
然而,會談所顯示的美朝這兩個朝核問題的核心當事國之間的對峙依然嚴峻,未來六方會談如何能朝著實質性突破的方向發展還任重道遠。
首先,美朝雙方對“棄核”進程的具體理解還存在著相當大的不同。美國認為“凍核”必須是整體“棄核”的一部分,階段性的差異必須“虛化”。這也是美國方案的一個很重要的特點。美國的方案給予朝鮮三個月的時間完成從“凍核”到“棄核”的轉化,這“三個月”的準備期是美國所認同的“凍核”階段,同意在這個期限內由其他國家提供能源援助和簽署雙邊臨時性的安全保障協議。如果朝鮮同意美國的方案,三個月的準備期將自動走向全麵國際核查與監督之下的全麵“棄核”進程。但朝鮮認為,“凍核”是“棄核”的一個明確的獨立階段。“補償”不僅是“凍核”的前提,也是實際上“凍核”階段是否能轉向實質性“棄核”階段的基礎。[11]因此,朝鮮強調以“凍核”換“補償”,以“補償”的兌現和擴大來換取從“凍核”到“棄核”的發展。但美國方案的核心仍然是“整體性的棄核”才能有相應的“補償”方案的逐步實現。
其次,在棄核的範圍問題上美朝對立依然沒有改變。美國認為,即便是先“凍核”,平壤方麵也必須公開所有的核計劃內容、地點和有關信息,包括朝鮮承認其秘密的濃縮鈾項目(HEU)。但朝鮮堅決否認存在可製造核武器材料的濃縮鈾計劃。在美國看來,朝鮮要是不承認有濃縮鈾計劃,就不是真正的“凍核”以及“棄核”。此外,美國要求的“棄核”是一切與核有關的項目,包括和平利用核能項目,但朝鮮認為“棄核”隻是與核武器相關的項目。為此,朝鮮要求美國收回朝鮮必須首先接受“全麵的、可核查的、不可逆轉的棄核(CVID)”要求;美國方案盡管可以回避使用CVID字眼,但強調朝鮮的棄核必須是“永久的、可核查和徹底的”,其核心仍然是在CVID原則下實現朝鮮的棄核。[12]
第三,在核查方式上的爭議依然相當顯著。美國要求由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進行全麵核查。朝鮮雖然接受“凍核”必須以有透明度的方式進行,但強調核查與凍核應該“兩步走”,即具體的核查方式應該在達成“凍結換補償”的協議之後在六方會談框架下討論,並通過六方會談機製的發展來執行。
第四,朝鮮竭力想拉著美國進行雙邊對話,並讓美國參與對朝鮮的“補償”行動,以表明美國降低對朝敵意為棄核的必要條件。朝鮮方麵表示,“補償是建立互信的必要因素”,如果美國能參與補償,朝鮮的靈活性將進一步擴大。[13]但美國拒絕至少在第一階段向朝鮮提供所需要的能源援助。而是否滿足朝鮮方麵提出的“降低”敵意的要求,美國的立場含糊得多,隻強調要根據棄核的發展來決定。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包潤石(Richard Boucher)表示,隻要朝鮮接受美國的方案,就等於打開了朝鮮可以獲得“好處”的大門。[14]
應該看到,第三輪六方會談表明美朝雙方“鬆動的幅度”是有限的,在若幹重大的原則問題上仍然存在尖銳的分歧與對立,各自方案在路徑設計以及目標設定這兩大關鍵問題上還相距甚遠。方案交換所產生的最大作用,一是彼此了解了對方的“胃口”:美國給予朝鮮“三個月的準備期”以實現從凍核到棄核的轉化,而朝鮮要求“補償”的內容首先是200萬千瓦的能源援助、美國把朝鮮從支持恐怖主義的國家名單中去除以及逐步解除對朝鮮的經濟製裁和封鎖。二是將各自堅持的原則具體化:朝鮮要求美國收回由朝鮮首先承諾“完全、可核查、不可逆轉的”棄核,將“補償”明確定位為是“凍核”以及“棄核”的前提,堅持“補償”決定一切;而美國事實上仍在強調“棄核”是朝鮮應該承擔的義務,隻不過間接地接受了“階段化”操作以及“補償”可以與“凍核”同時發生的模式。同時,美方強調“補償”需要視具體的棄核進程而定,這與朝鮮提出的“補償”決定一切的論斷恰恰相反。為此,王毅副部長在2004年6月26日的記者招待會上嚴肅地提醒說,未來難免有“新的困難和曲折”,“我們已有充分的估計”。[15]
上述美朝分歧和爭議不僅範圍廣泛,而且性質嚴峻。它們不僅僅涉及彼此之間缺乏相互信任以及敵視狀態,更涉及對國際核不擴散製度的看法以及核問題在地區安全架構中的地位,也延續了1994年美朝框架協議簽署以來雙邊關係中一係列懸而未決的問題。[16]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第三輪朝核會談在六方機製的範圍內取得了進展,但如何縮小與降低美朝之間的嚴重對立以及相互排斥,並沒有產生直接的作用。美朝雙方所提供的方案不僅是相互“表態”,也是為了對六方會談機製有所“交代”。但在一係列的原則問題上,如果美朝之間無法形成相對的共識,無論是“表態”還是“交代”都是十分有限的。朝鮮方麵所作出的讓步和表現出的靈活性,美國方麵的認可程度很低。美國認為,朝鮮雖然提出了“凍核”的方案,並表示“在條件合適的情況下”走向“棄核”,這隻是“朝鮮想要以最小的代價來換取最大的收益”,“目前還不清楚朝鮮是否已經下決心準備放棄核武器”。[17]美國方麵雖然認為朝鮮提出的“凍核”方案是“有幫助的”,但實質上拒絕了這一方案。美國認為,朝鮮方案在許多具體的細節上不清楚,因而拒絕在六方會談結束時發表書麵的共同聲明。為了照顧美國的主張,《主席聲明》並沒有將“棄核”第一階段直接定義為“凍核”,而隻是含糊地表示,各方同意盡快啟動棄核第一階段的行動。[18]由於未能實質性地縮小美朝之間的對立,對於第三輪六方會談的成果我們不能輕易樂觀。
美國方麵要“含蓄”得多,但華盛頓不會放棄CVID原則,也不會放棄CVID的落實進程是“補償”的前提。美方代表團團長凱利助理國務卿在2004年6月23日開幕式上的講話“技巧性”地沒有談CVID,但CVID事實上是華盛頓的“底線”。凱利的代表團授權提出了12頁的“方案”,但他不可能得到放棄CVID的授權。第三輪六方會談各方在方案上的互動還是未能走出原則對立的窠臼。
美國提出新方案的原因分析
美國代表團在第三輪六方會談中所提出的“棄核”方案代表了布什政府朝核政策的轉變。目前需要進一步澄清的是,這樣的轉變究竟是戰略性的還是策略性的,其政策轉變的幅度究竟有多大,美國對外交解決朝核問題的戰略預期究竟如何定位?對這些問題的分析和了解,顯然是把握下一步朝核問題走勢的關鍵。
可以肯定的是,美國這次所提出的“凱利方案”確實意味著布什政府朝核政策出現了“求變”的態勢。之所以要“求變”,首先,美國政策界已經意識到,美國固守朝鮮必須首先承諾CVID、再考慮向朝鮮提供援助和安全保障的立場已經成為了朝核問題六方談判取得進展的最大障礙之一。不管布什政府如何認為平壤政府是難以信任的,還是認為朝鮮的本質目的是為了成為核武器國家;不管白宮堅持不願意對朝鮮的“錯誤行為”進行“獎賞”,還是認為打心眼裏認為朝鮮政府按照美國的標準有多麼“邪惡”,都隻是白宮在談對平壤的認識,而不是所應采取的具體外交手段。布什政府可以堅持對平壤政府的認識,但解決朝核問題落實到具體的六方會談機製,美國不讓步,朝鮮也不會讓步。參加六方會談的中、俄、日、韓等國都相信,有跡象表明朝鮮願意在“條件滿足”的情況下真的放棄核武器,為此,隻要美國顯示出相應的靈活性,六方會談將可以向前推進。日本首相小泉在2004年6月初進行的佐治亞州海島G8峰會上專門向布什轉達了來自平壤的信息:朝鮮願意放棄核武器。[19]美國繼續單方麵固執己見和一味強硬的立場,不僅在六方會談中處於孤立,事實上和六方會談機製本身的矛盾越來越大。隻要布什政府繼續堅持朝鮮必須首先承諾接受CVID,結果就是前兩輪朝核會談和兩輪工作組會談在推進解決進程上幾乎無所作為。即便在美國國內,布什政府的立場也被廣泛地批評為缺乏解決問題的“認真性”,沒有采取想要解決問題的嚴肅立場。[20]
問題是,布什政府需要保持六方會談的談判勢頭來挽回自己在解決朝核問題上幾乎無所作為的窘境。麵對緊張的伊拉克局勢和為期不遠的11月總統大選,正一心謀求連任的布什總統確實無暇顧及朝核問題。從2004年第二次六方會談到5月和6月舉行的兩次工作組會談,布什政府的策略都是盡量將“球”往朝鮮一邊踢,通過堅持美國的強硬主張和突出朝鮮的“頑固”立場避免自身的外交政策形象受到進一步打擊。但麵對著來自中國以及其他六方會談參與國的壓力,布什政府開始意識到“毫無變化”地拖下去對美國越來越不利。朝鮮核能力的提高從理論上將使美國麵臨更大的威脅,另外美國的強硬立場不僅將打擊中國“斡旋”的熱情,也使得美國與其他盟國的政策協調更加困難。美國需要通過顯示靈活性來向其他的參與方說明美國的談判政策是“認真的”。[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