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漢穆?茂赫:並購的四大原則(1 / 1)

雀巢公司在1905年就完成過一項在公司的發展史上具有裏程碑意義的並購案――和位於瑞士查姆的英瑞煉乳公司合並。新公司的目標很清楚地寫在合並案的協定文件上:“利用雙方在製造與銷售煉乳、嬰兒麥粉等等產品方麵的經驗而合作。”當時雀巢在瑞士已有四家工廠,而在挪威、英國、德國、西班牙和美國也各設有一家工廠;並購案完成後,雀巢馬上在瑞士增加了三個工廠,英國多了四個,挪威多了兩個。這個並購案在當時為雀巢立下了國際化的新模式。從那時候起,所有的並購案都成為雀巢長期策略的一部分。這麼久以來,雀巢或許在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著眼點,但是基本的觀念都沒有改變。雀巢公司總裁漢穆?茂赫強調,世界上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理想營銷策略或並購方式。我們“僅有”因公司、因時而異的具體解決方案,也就是隨著公司內部和外部環境的轉變來做適當的調整。茂赫說在並購過程中,雀巢也遵循一定的原則。雀巢並購策略的四大基本原則是:

1.真正成功的並購隻有在雙方都有意從對方身上學到新東西的氣氛中才能做到。營銷成功的關鍵在於結合員工的知識與經驗;如果新公司的員工不願意轉移知識或使用新的知識,就無法達到兩家公司相輔相成的效果。

2.公司應該把自己的長處帶進每一個新並購的公司裏。財務資源是關鍵性的先決條件,一個公司當然能立即投入自己的錢作為並購所需的全部或大部分資金,而且有時候對公司甚至是有好處的。雀巢公司更重要的是加強集團的永久利潤率。另外一個需要加強的因素牽涉到結構、產品範圍和市場定位。

3.雀巢沒有興趣接管有財務困難的公司。雀巢的座右銘是:“雀巢不隻提供力量,也尋找有力的夥伴。”雀巢決定是否進行一項並購案的關鍵因素是:該公司是否有長期的發展潛力、市場行銷的技術知識以及生產技術。

4.雀巢把並購案限製在特定的範圍之內,以市場或生產過程作為考慮因素――隻有和現有產品或剛完成並購的公司的產品及生產、銷售經驗有關的領域才是進行並購的對象。也就是說,雀巢一方麵拒絕成為集團化的兼並巨獸;另一方麵,也拒絕垂直整合――因為雀巢不從事原料的生產或零售。

要點:

茂赫說:這些原則適用於雀巢公司。它們可以被當做幾個成功的觀念和例子,但絕非放之四海皆準而能運用於所有的公司。別的公司運用不同的方法也獲得了成功。目前的雀巢集團擁有427億美元的年營業額,是全世界最大的食品公司。茂赫指出,通常市場對每一種產品大概隻有兩種或三種品牌的容量,再外加零售商的自營品牌。所以,隻有市場上的第一和第二或者第三品牌能夠在市場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