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旬陽縣人民法院 高波
陝西省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法院 孫桂枝
近年來,我國的離婚率持續上升,超過鄰國日本和韓國,與新加坡同屬亞洲離婚率較高的國家。國家民政部《2006年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報告》顯示,當年辦理離婚手續的有191.3萬對,比上年度淨增12.8萬對,其中:民政部門登記離婚129.1萬對,比上年增長9%,法院辦理離婚62.2萬對,比上年上升3.5%。相對於同年全國辦理結婚登記945萬對,當年的粗離婚率為1.46‰。從全國1997年以來結婚率和離婚率的雙曲線圖上,我們可以看到從2002年以來,離婚率呈較快上升的趨勢。這便是“你離了嗎?”漸成坊間流行語的數字背景。
婚姻是社會的細胞,如此大量的細胞死亡,反映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肌體還存在許多病痛。婚姻的解體不僅僅是夫妻身份關係的解除,更會因隨之發生的撫養、扶養、贍養等糾紛帶來諸多社會問題。離婚案件向來在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占有較大的比例。近年來在民事案件中的比重雖有所下降,從二分之一下降到三分之一左右,但受理離婚案件的絕對數卻穩中有升,近年來全國法院年收離婚案均在120萬件以上,占民事收案的30%左右。在我們所在的省份,法院年收離婚案件也在三萬件以上,約占民事一審收案的四分之一,僅次於合同糾紛案件,成為民事審判領域內不可小覬的重要類別。離婚案件的審理能否在最大限度上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關乎社會和諧,也關乎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社會形象。如何妥善地審理好離婚案件,恰當運用調解或判決的法律手段解決糾紛,盡可能減少因婚姻解體而給社會帶來的陣痛和創傷,是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工作的重大課題,也是人民法院司法服務民眾、關注民生,構建和諧的重大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