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不應饒恕的蒙昧——個女看守的日記(1 / 2)

10月28日:

今天,灰蒙蒙的天氣濕嘰嘰的,但哭又無淚。憑心而論,這是我從事看守工作一年來感到最懊喪、最壓抑、最憤懣和最悲哀的一天。

是罪犯不聽從看管?甚至以最汙穢的肮髒語言咒罵我,侮辱我?還是搞惡作劇,做出些恬不知恥的下流動作進行示威和表示滿不在乎?

不是,都不是。

如果是這樣,心裏氣歸氣,惱歸惱,但一會兒就過去了。因為這些不三不四的女人本來就不值得與她們“一般見識”。

這是怎樣一幅令人震顫和寒栗的景象啊!

上午10時許,隨著看守所沉重的鐵門吱呀打開,一個性犯罪者出現在我麵前。

我一見她,驚訝得呼喊出來,兩個肩胛不由一抖,後脖梗子一股涼氣直灌心底。

這是怎樣一個人呀!

看上去稚嫩的臉盤兒充其量十三四歲,發育尚不夠成熟的身材,不高,細溜溜兒的,儼然像棵栽種一兩年的細柳;小巧的鼻子上方鑲嵌著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清澈、明淨,看不到半點兒其他性犯罪者眼裏閃現出的淫邪、猥瑣、挑逗,以及謅笑和猖狂。一張口,不僅“阿姨”長“阿姨”短地叫得好甜,而且圓圓的臉上旋出兩個酒窩兒,像汪著一兜蜜,挺招人喜愛。

她進得門來,好奇地東看看,西瞧瞧,那孩子氣十足的舉動,顯得天真、稚氣和無拘無束。

這樣一個稚嫩而單純的姑娘會是一個娼妓,並且已染上淋病,成為一個地道的性犯罪者?實在令人難以置信!

如果我不是幹看守這個行當,而且最近主要是看管一些暫時拘留的賣淫而染上性病的女人,誰要說這姑娘是娼妓,我非用唾沫吐他不可。

可是眼下,鐵一樣的事實不得不令我承認這是真的。

一個應該在中學讀書的姑娘,怎麼會走上這種肮髒而醜惡的犯罪道路呢?

我實在忍不住,非要來個“打破砂鍋璺(問)到底”不可。不然心裏永遠會憋悶得慌,會永遠覺得是個謎。

姑娘,你叫什麼名字?

不告訴你。

不肯告訴我真名實姓,總可以告訴我你是什麼地方人吧?

也不告訴。

多大啦?

十六歲。

你瞎說,哪有那麼大?

嘻嘻,你看有多大?

我看最多十四歲。

嘻嘻,我還真想變成十四歲呢。女人越年輕,男人說越嫩,會越喜歡(她說這番話時一點兒也不臉紅,更談不上羞恥)。

聽口音,你好像是北方人,你是怎麼跑到這裏來的?

是一個大叔帶我到這兒來的。

你父母知道不知道你的行蹤?

不知道。

這麼說,是那個所謂的大叔騙你來的?

啥叫騙,他給了我好多錢,我又都把錢寄給我爹了。

你父母知道你在這裏幹這種勾當麼?

不知道。

你那個大叔呢?

他丟下我就走了。

還叫他大叔哩,那是個十惡不赦的人販子;你知道不知道,他雖然給了你一點錢,可他轉手把你賣給別人,從中得到的錢比給你的錢不知要多多少倍。你知道嗎?

不知道。

又是不知道!我問你,你總該知道賣淫是犯罪行為吧?

啥叫賣淫?

賣淫——怎麼,你連什麼叫賣淫都不知道?賣淫就是……嗨,說出來我都覺得臉紅。直接說吧,就是你跟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睡覺。

跟男人們睡覺也犯罪?

那當然。

可那位大叔告訴我,跟男人睡覺就像我們家的大公雞跟這個母雞打一會兒架又跟那個母雞打一會兒架一樣,是鬧著玩的。

可那是雞!人怎麼能和雞一樣呢?你跟男人們睡覺,是以賺錢為目的,就是賣淫,就是違法和犯罪行為!

阿姨,我,我犯啥罪啦?我又沒殺人放火!

你雖然沒殺人放火,但是除了賣淫本身就是違法犯罪外,你還把性病傳染給了別人。你知道不知道,你已經染上了性病?

啥叫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