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有關人士透露,時下買賣婚姻、重婚納妾、近親婚配等犯罪婚姻每年以5%的速度遞增。犯罪婚姻不僅是對《婚姻法》的公然踐踏,而且也是構成社會不安定的一個非同小可的因素,還汙染著社會空氣,毒化著人們的心靈,應該將它從陰暗的角落裏抖落出來,使之在光天化日之下暴一暴光。
一個朋友講述的故事——血濺鴛鴦枕
我這一年“下海”承包了個書店,除搞零售和郵發外,主要是靠買書稿買書號,代印代發,實話講是撈了一把兒。我承認,在你們哥兒幾個眼裏,我是發了。可是,在搞書的圈子裏,我還是個小字輩兒,還不成氣候。
通過一年來跟這幫搞書的接觸,不能說這些人中沒幾個正經的,但吃喝嫖賭者也不乏其人。特別是玩女人的,相對講比例更大一些。
有個一張口就“媽拉巴子”的哥們兒,實際年齡本來就五十多了,可看長相那一臉的“雙眼皮”外加頭頂上活活一個“陳佩斯”,說他已到“古稀”之年準有人信。可是,甭看他長得其貌不揚,卻豔福不淺。在搞書的圈子裏,都稱他“老大”。究其原因,主要是他搞書時間比較早,賺的錢比較多,年齡也最大。他到底趁多少錢?誰也說不上來。你問他,他板牙一齜:“媽拉巴子,想綁票哇,還是等我登腿兒以後給我打幡兒呀?”
據說這位哥們兒在“文革”前是個“勞模”,先進事跡還上過報。一般像這號人,腦子都挺僵化,傳統觀念比較強,可這狗日的卻不一樣。改革開放後,他就瞄準了搞書這個行當。論文化,他才小學畢業,肚子裏沒多少墨水,不知怎麼他卻跟書打開了交道。起初用三輪車推著“練攤”,賣點書報雜誌,可沒兩年他就摸到搞書的門道了。幾本暢銷書一發,他就今非昔比了,搖身一變成了萬元戶,往少說腰包也趁幾十萬。
常言道:“富足生淫欲”。這老家夥本來是個有妻室的人,聽說他老伴兒比他年輕七歲,長得也不難看,可他卻跟一個比他女兒還小兩歲的小妞兒鬼混上了。時下玩女人叫“泡妞兒”,在我們書商界叫“偎貓兒”。古人曰: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沒多久他老伴就知道了,跟他一通大吵大鬧。如今的他可不是當勞模時候的他了。他眼珠一瞪:“媽拉巴子,老子就跟這妞兒睡了,怎麼著?你要忍不了,就跟老子離婚,老子還保準給你個十萬八萬的,幹不幹,媽拉巴子的!”這一來,他老伴兒反而老實了,怕他真跟她離婚。可是,你越怕鬼鬼越登你的門。他老伴兒怕離婚,他卻提出來非離婚不可。他不僅找到派出所,最後還鬧到法庭,由於婦聯出來幫女方說話,法院才沒有判離婚。
他跟他老伴兒離不了婚,也就跟這小妞兒結不了婚。重婚,犯法,他不會幹這種傻事。
“媽拉巴子,結不了婚,我們照樣做夫妻!”從此,他就跟這個小妞兒的關係公開化了,不僅睡在一起,對外人介紹張口就是“這是我太太”。
你們說什麼?他們長年住在一起沒有人幹涉?你們又“帽”了不是。要是住一般招待所和低檔的旅館,不管你是小兩口兒還是老夫老妻,一律要查看結婚證。可是如果住北京的某些高級賓館,一律開綠燈。甭說一次帶一個妞兒,就是一次帶半個排都沒人過問。這就叫有錢能使鬼推磨。
他從跟那個小妞兒公開同居到現在都已經七八年了。那小妞兒越長越豐滿,越秀氣漂亮。而這老哥兒卻是霜打的茄子,越來越沒精氣神了。那小妞兒本來就是水性楊花,再加上找他純屬是“賣水的看大河滿眼是錢”,該得到的她都得到了,就又跟另一個年輕的書販子勾搭上了。
“媽拉巴子,你再敢給老子戴‘綠帽子’,老子就廢了你!”他聽說後氣得火冒三丈。
“老東西,當初你占著鍋裏的,又霸著碗裏的,如今你沒那個牙口了,還想都霸攬著呀?哼,有本事,你來呀!”
“你,你個媽拉巴子,我、我他媽的,唉!”這老東西的確感到力不從心,揚起的手臂又垂下,低著腦袋,像個鬥敗的公雞。
不久,那老哥兒覺得自己是“東吳招親”,氣急敗壞之下,於黎明時分,一刀下去,那小妞兒“嗷”地一聲慘叫,胸部狠狠地被刺了一刀,鮮血噴射在床上、被罩上和那個繡著並蒂蓮的鴛鴦枕上。
當天,那小妞兒被送進醫院搶救。與此同時,那老哥兒被公安人員戴上手銬押上了警車。
斷想錄:重婚為犯罪婚姻,像“陳世美”一樣,當誅無疑,連這位老哥兒都清楚。然而,這位老哥兒家有妻室又與那個小妞兒長期非法同居,與重婚納妾的是否殊途同歸呢?大概也應無二。不然,他為何凶焰萬丈地視那小妞兒另有不軌是給他“戴綠帽子”?又為何不計後果地持械傷人?這豈不是不打自招?幹這種勾當,到頭來,一害家人,二害情人,三害自己,何苦來呢!
遊嶗山偶得——“大叔男人”
由“嶗山道士”和“嶗山礦泉水”編織的夢,使我對嶗山充滿謎一般的憧憬。
七月間,在煙台開罷會,獨身一人乘坐日本大巴,抵達青島,將一睹嶗山風采。
嶗山為道家名山。東臨澇山灣,南瀕黃海,海山相連,水氣嵐光,變幻無窮。其勢雄奇壯闊,其景靈秀幽清,實在是個遊覽勝地。當我下得車來,徒步遊過下清宮、太平宮等道家宮宇而往獅子峰攀登時,已是氣喘籲籲汗流浹背了,好在途中有一公安人員裝束的中年漢子相伴,加之他操著一口地道的陝北口音介紹他不無傳奇色彩的經曆,本來已感疲勞的意念變得如處《聊齋誌異》中《香玉》似的幻景。
這公安人員裝束的中年漢子,是陝北地區一個縣公安局刑偵科的副科長。這回他已是第三次踏上齊魯大地了。
他三次來山東,都是為了一個使命,即找回該縣前後失蹤的五名少女。
這五名少女,年齡都在十二歲至十五歲之間。
失蹤原因,一律是被拐騙。
失蹤後的下落,都在山東某地區幾個村落。
提供線索者,一個被當場抓住的人販子。
他第一次來到某公安局,說明來意,對方曰:俺們這裏是孔聖人的故鄉,不會有買賣婚姻的事兒,更不會發生買未成年的少女做老婆的事兒。
他第二次來到山東某縣,來了個微服私訪。根據人販子提供的具體線索,趁莊稼人都下地幹活的當口,利用偵察手段將把守門口的一隻狼狗醉倒,翻牆而入,隻見一位臉色蠟黃肚子已經隆起的少女,從屋裏艱難地走出來,到院子裏喂雞,左手腕卻鎖著一條長長的鐵鏈子。當他悄聲地說明來意,那少女捂著嘴嗚咽慟哭,痛訴悲慘遭遇。
她被人販子花言巧語騙走後,轉了幾道手,才被賣給這個村一個姓張的男人做老婆。
入洞房的那天夜裏,她怕極了,“大叔、大爺”地央求那個比她整整大三十歲的男人。
“日你娘,誰是你大叔,俺是你的男人!”那魯漢見她不肯上炕,掄起巴掌,“叭”地一記耳光,打得她鮮血順著嘴角流。
“大叔,不,大叔男人,俺才十五歲呀!俺還小,俺沒跟你登記!大叔男人,求求你放俺走吧!”少女跪下哀求。
“放你走,你知道不知道,俺為買你花了整整三千塊錢呀!俺打了大半輩子光棍,還沒沾過女人身哩!”那魯漢說著將少女拎到炕上,一巴掌把她打暈,然後活活變成了一隻發情的公豬。他不僅凶暴地將她變成了有男人的女人,而且每天下地幹活時都要用鐵鏈子鎖住她,叫她跑不掉,給他生孩子。
這位公安人員聽完少女的訴說,要她用筆寫份被騙被賣被迫做人老婆的證明,火速返回了陝西。
他第三次也就是這次來到山東,除了浩浩蕩蕩帶來被騙少女的父母,還帶來國家公安部的尚方寶劍,根據人販子的交待,來了個“按圖索驥”將五名被騙賣來的少女全部解救出來。
可是,那自稱是五個少女的五個男人,手持菜刀、扁擔,不但阻止他們將人帶走還氣勢洶洶地跑到縣法院告狀,說他們搶走了自己的老婆,並聲稱如縣法院不管,他們就到省裏去告狀,省裏不管,他們就上北京到中央去告,非要把他們的老婆要回來不可。
“昨天我動身來青島的時候,聽說那五個人真要去省法院告狀了。這些人,犯了法,還惡人告狀,真拿他們沒辦法。”這位公安人員無奈地搖了搖頭,結束了他的講述。
不知不覺中,我們已攀登到嶗山的主峰。站在山頂,放眼四顧,滿目海天,可謂“快意雄風海上來”。
斷想錄:人販子將五個少女騙走又轉手賣掉,固然是犯罪行為,而那五個莊稼漢子無視《婚姻法》中規定的結婚年齡,將尚未成年的少女強暴為妻,而且也沒有到政府有關部門履行結婚手續,不同樣是犯罪行為麼?這種犯罪婚姻,將對那五個少女的身心造成多麼巨大的傷害呀!還有對她們父母帶來的打擊以及對社會帶來的惶恐。
屬於昨天的記憶——我十八歲就成了爸爸
十八歲,是我參軍來到部隊的第一個年頭。
殊不知,這一年我卻當了“爸爸”。
莫非我早婚?
結了婚一般是不能當兵的。這誰都知道。
那麼,沒結婚怎麼就當上了“爸爸”呢?
故事就在這裏。
我所在的連隊,與附近一個村莊隻隔著塊菜地。
一天,我們班正在菜地裏挖胡蘿卜,突然一個口吃的男童音在我身邊響起:“爸一爸,我、我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