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退役並嫁與大她26歲的前香港財政司司長梁錦鬆之後,伏明霞在過去六年多時間內已經產下兩子一女。而近日,有香港記者拍到她肚子高高隆起,令人不禁懷疑她四度懷了孩子……”聶佳嗑著瓜子,一粒一料的,看著電視上的八卦新聞。卓鎮天怕她悶,給她在小院弄來了電視電腦等。以前她最是不屑這種——人家生不生孩子關什麼事?到後來被狗仔隊帶著也關心起這種藝人的隱私起來。她後來有想通了,人為什麼總這麼關心這些事實上與已不關的事情。
原來人人都有相同的人生,談戀愛、分手、失戀、結婚、生子、離婚、死亡……而人類最為在意的美好的情感,才是可以成為永恒的話題。而能談來談去的,自是大家都認識的明星們。普通人這麼的愛窺探,無疑也是想從明星也如平常人一樣有相同的情感曆程卻在過程中又充滿了那麼多的跌宕起伏,甚至還有更多的天方夜譚!有許多想都想不到的!比如伏明霞跟她老公的相識竟是緣於一台電腦,比如楊振寧和翁帆是82歲對28歲。聶佳也不想去理會那個82歲對28歲是否還會有那方麵的生活。但關於年齡,聶佳還是在意的。她也知道,自己舉的這些例子隻不過算是在安慰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安慰得到。
其實要安慰的何止年齡這一項。關於她和他糾結的從前,在這個院子裏,聶佳終於開始理順,敢於麵對。當初她是不愛他的吧,——他強了她……而且為的好像還是他兒子?父親的正義感,男人的占有太強?亦或是其實帶著愛的征服欲?聶佳從來不敢去回想的那段曾經覺得甚為不堪的過往,是因為她無法回避的一個問題,就在她考研準備刑法時亦曾寫過的一個論述題,其實是一個夾帶著情感的討論題吧?是如同《知音》類的情感雜誌所熱衷於要探究的,那就是——到底會有多少受害者會愛上強自己的強犯?
她似乎有在做這件事了,如同很多無知少女一樣?多少情感類雜誌最愛倒騰的就是這些個聳動的標題了。網站上,報刊上社會版中最紮眼的就是如此類——受害少女與強兒的起起落落,什麼原諒與救贖之類的誇張描寫。之前聶佳還曾無數次的懷疑過這些報道的真實性,以及寫這些文章的記者或作家的虛偽性及商業化。因為那聽上去是多麼的可笑在和難以理解。試想一名無知少女或是因為某些原因,比如失戀了,比如在酒吧裏喝醉了,又比如被人陷害了,總之是被人強了。可是後麵竟然真的原諒了?包括那些被拐賣到深山裏的,有些甚至還嫁了。因為憐憫?因為同情?甚至,因為愛……?
也許那也算不得上是多麼慘痛的經曆,當時她已經有過經驗,不是無知少女;而且被捉到卓家也早想過會有那麼一天,隻是沒想到是真的來了強的。但更沒想到的是自己的轉變!落在自己身上時可從未想過!她可是受過高教育的人,她還是一名律師。她每天所從事的,就是將那些印成書籍的法條,貫徹到現實生活中來。那她又如何能將這段荒謬的過往反而讓它寫成了雜誌類的版頭文章,如此的奪人眼球,如此的匪夷所思。難怪就連雷揚都要執著不停的問到底為什麼,為什麼?到底發生過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