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多小時的路程,到了每次公交車停留的地方,雲馨就開口道,“你停車吧,不遠了,我們走著回去就行了。”
宮言旭明知道雲馨是不想他知道具體住處,可他還是沒有自知之明的堅持,還擺出一副助人為樂的樣子,“送佛送到西嘛,你放心,我不會再來打擾你的,至於你的要求,如果這就是你想要的,我會盡力滿足你。”
宮言旭口中所說的‘要求’,當然就是雲馨說的在離婚協議書上麵簽字了。
“謝謝。”雲馨不知道該說什麼,總之,如果和宮言旭把這段美好過又破碎的婚姻趁早處理幹淨,對她和宮言旭來說都是一種解脫,雖然當宮言旭說滿足她的要求是,她的心疼了一下,坦白說,離婚,不是她想要的,但事到如今,不是回頭就可以回到從前的,三年的時光,已經走出很遠的一段距離了,回不去了,也根本不想再回去,即便真的會舍不得。
宮言旭還是懂得什麼叫適可而止的,沒有去參觀雲馨的房子,隻是在車上遠遠的看了一眼,見他們母子倆進去了,宮言旭才離開。
原來,這三年,雲馨一直都在這個城市,雖然地方比較偏遠,但還是在他的身邊,他卻渾然不知。
宮言旭離開以後,直接去了醫院,和小爍做親子鑒定,其實在他聽到小爍說他們一個姓的時候,他就認定了那是他兒子,他之所以要檢查結果,是要堵住雲馨的嘴,否則無論怎麼問,雲馨都不會承認的。
有錢果然就是任性,宮言旭托關係,檢查結果幾個小時就出來了,上麵顯示,他和小爍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是親身父子。
不得不承認,看到這個結果宮言旭更加懵了,孩子是他的,可雲馨為什麼要和宮母承認是洛子誠的,而且還不辭而別了三年,他真的想象不到是什麼原因促使雲馨這麼做。
雖然他說了不會來打擾雲馨的生活,可雲馨不會相信的,她在心裏已經有了計劃,那就是再一次的不辭而別,搬家。
當然,這次不像當初一樣簡單,她可以帶著一個繈褓嬰兒隨她去哪裏都行,現在有康妙清和歐毅,他們在這裏已經生活習慣了,想要搬家也要經過他們的同意,他們也不年輕了,不能因為雲馨的個人問題來回奔波,雲馨的想法是把這裏留給他們養老,也算她做侄女的盡盡孝心了。
可雲馨把想法一說出來,康妙清和歐毅既反對了。
“馨兒,這可不行,你要搬走,我們可以和你一起走,如果沒有你和小爍,我們的日子得多無聊啊,馨兒,是你讓我感覺到了人情冷暖,讓我知道一個愛自己的人有多麼重要,在我眼裏,你就是我的親生女兒了,我哥和嫂子都去的早,我們代替他們來照顧你,你不能我們。”康妙清絕不同意雲馨的提議,堅決的抗議。
“其實我也挺喜歡這裏的,如果言旭他真的能遵守諾言,不來打擾我們的生活,我們也可以當做什麼都沒有發生,繼續生活在這裏。”但是這種希望是非常渺茫的,宮言旭三年都沒有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那就說明他還是放不下雲馨,既然放不下,怎麼可能一刀兩斷?
“宮言旭好歹也是個總裁,他說話應該是算數的。”歐毅以對宮言旭的印象分析道,商人最講究的就是誠信二字,但是歐毅錯了,這不是生意,而是感情。
康妙清立馬就反駁了,“你要是和他去談生意,我敢保他說話算話,可這是一段婚姻,在愛情麵前,人總是出爾反爾的,即便他是總裁也不例外。”她依然堅信,寧願相信世上有鬼,也不相信男人那張破嘴。
現在也無法證明宮言旭是否說話算數,雲馨也隻能做兩手準備。
夜晚,雲馨坐在窗前,還在糾結著,突然電話一條短信,又是那串沒有保存但已經熟記於心的號碼,雲馨的第一反應就是,“我沒有告訴他我的手機號碼,他怎麼會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