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有效防範養老金冒領問題的分析(1 / 3)

關於有效防範養老金冒領問題的分析

經管視線

作者:湯永洪

摘要:本文通過分析養老金冒領現象產生的原因,結合自身工作經驗和具體案例,從管理、製度及社會輿論等多個方麵,聯係明溪縣工作實際進行了全麵闡述,提出了防範冒領養老金的措施和手段,希望能夠為養老金的管理工作提供借鑒,以確保養老保險基金安全和廣大離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促進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健康發展。

關鍵詞:養老金;冒領;對策;管理

中圖分類號:F840.6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6-0-02

基本養老金的社會化發放,是從根本上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提高企業退休人員晚年生活質量的重要舉措,同時對於維護社會穩定,減輕企業負擔,促進社會保障體係的規範和完善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與此同時,“死人領取養老金”現象越來越嚴重,造成了社保基金的大量流失,幹擾社會保障體製的正常運行,如何有效防範養老金冒領問題已經刻不容緩。

一、明溪縣養老金冒領及追討現狀

明溪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自2010年以來,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多措並舉,不斷創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實,在健全養老金防冒領工作機製、追繳冒領養老金方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從2010至2013年,我中心共辦理離退休死亡手續170例。其中按規定及時上報退休死亡人員51人,逾月上報119人。逾月上報退休死亡人員多領取養老保險金總計23.70萬。采用各種手段我中心追回養老保險金23.29萬。通過退休人員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的協助,核實退休人員戶籍等方法稽核查出共有9人冒領,冒領退休費52876.67元,追回冒領資金48800.34元。另有一人逾月申報,多領4076.33元,逾期未追回4076.33元。未追回1人的情況為:我縣下崗職工朱X籌退休時按靈活就業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月養老金1799.71元,因子女在廈門工作所以長期居住異地,於2011年10月在廈門死亡,至2012年5月經舉報,其兒子才來辦理退休死亡手續。但不管我中心工作人員如何勸說,其兒子拒不願退還冒領的養老金,並且變更了手機號碼,至今無法聯係上,我中心將利用法律等手段繼續追繳此筆養老金。

二、原因分析

筆者通過總結近幾年工作經驗並查閱相關資料,發現冒領養老金這一現象之所以屢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養老金由企業發放到社會化發放的轉型導致管理脫節

在實行社會化發放之前,養老金的支付由企業負責,由於要管理的人數較少,企業很容易掌握退休職工的狀況,養老金的發放也就不容易出現問題。但是實行社會化發放後使離退休人員逐漸由“企業人”轉變成“社會人”,與原單位逐漸脫鉤分離,加上有的單位已不複存在,大大淡化了單位的管理責任。由於缺少相應的社會管理機製,形成了管理脫節,再加上離退休人員異地居住造成管理更加困難。而每月應領取的養老金,社保經辦機構又必須嚴格執行政策,確保按時足額發放,這就客觀上為離退休人員親屬冒領養老金提供了條件。

2.離退休人員信息數據的共享渠道不暢通

公安部門、醫療機構、民政部門、殯葬部門等對離退休人員死亡情況掌握得比較清楚,能夠在第一時間獲得離退休人員死亡的信息。但是由於與社保經辦機構沒有固定的信息傳遞渠道,公安數據庫和社會保障係統數據庫也沒有形成互通,死亡、失蹤或勞動教養等信息不能及時上報,導致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及時得到相關信息。而且有的地方死亡人員火化與戶籍注銷並不同步,也會造成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離退休人員生存情況調查的失實。另外,缺少不同地區、不同統籌、不同險種之間人員信息共享數據庫,致使跨地區、跨統籌、跨險種重複享受人員信息不靈。以上因素直接導致了部分冒領行為長期不被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