芻議企業審計中的風險導向審計
財經縱橫
作者:常翠娟
摘要: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近年來審計領域在對賬項導向審計、製度導向審計等審計方法進行完善和總結的基礎上,逐漸發展出風險導向審計,使得審計模式不斷地發展。風險導向審計是新審計準則的中心,是在賬項導向審計和製度導向審計的基礎之上,發展起來的一種審計方法及模式,正逐漸被許多企業廣泛的應用到其內部審計工作當中。本文就如何發揮出風險導向審計在加強企業審計方麵的監督效用,從健全法規和完善審計製度兩個方麵著手,說明了在企業開展風險導向審計的必要性,並對其進行探討。
關鍵詞:風險導向審計;企業審計;應用;監督
中圖分類號:F239.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6-0-01
一、引言
審計工作可以評價一個企業的經濟責任,是一項由具備專業素質的主體開展的、具有較高獨立性的企業內部經濟監督活動,來監督相關的經濟業務,這對於維護企業的財經法紀、提高經濟效益,從而改善企業經營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在上世紀80年代,風險導向審計應運而生。采用規範化的方法,指導整個審計工作的流程,建立重大錯報風險評估體係。根據風險管理的理論,協助企業管理風險,識別、評價、管理活動中存在的問題,著眼於內部控製是否能夠將風險控製在可接受水平內,進而提出對策的一項內部監督活動。
二、提升風險導向審計在企業審計中作用的建議
1.健全相關法律法規
健全當前審計領域的法律法規,對於做好審計工作、增強審計對企業和市場經濟的發展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創建一個適合風險導向審計製度發展和運作的法律氛圍是這項工作的重中之重,賬項導向審計和製度導向審計構成了我國傳統的審計體製。隻有出台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的規範審計流程,才能讓企業的風險測試行之有效的進行,當前存在的問題才會予以暫時性解決。從長遠出發,法律界和會計界應針對風險導向審計的工作特點和模式,,在風險導向審計程序方麵建立適用於獨立審計準則的相關法律法規。
2.評估企業的固有風險
審計風險的關鍵是對被審計企業的基本狀況進行調查研究,而評估風險也就成了使用風險導向審計的前提和基礎,沒有對風險的預測和評估,就沒有所謂的對企業活動的審計,所以審計過程的每一個流程都需要對審計風險進行評估。
3.審計工作的分析複核
分析複核是從財務和非財務之間的表麵關係,對財務信息的合理性進行分析,來評估企業內部的經濟財務信息。在風險導向審計工作中,分析複核是最為複雜的一項工作。首先運用分析複核來增強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企業經營狀況的掌握,以減少在風險預測和評估時的誤差。在審計實施階段,利用分析複核收集各類交易相關的特殊認定的證據,將其作為實質的測試程序。在審計報告階段,對財務報表的整體合理性作最後的分析也可用分析複核來進行,保障審計工作的順利實施和完成。
4.審計工作的控製測試
在審計工作中,控製測試是確定內部控製結構政策得到程序設計,執行得到有效實施的審計程序,其根本目的在於提高控製風險被評估的準確性。風險導向審計以預測和發現風險為首要任務,在各個環節都非常注重評估量化地預測和控製風險。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的控製測試還可以通過對內部控製結構的評價,來實現對財務報告真實性有重大影響的舞弊和非法行為風險的預測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