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主義現代化潮流的衝擊下,我國的家庭倫理象其他思想觀念一樣,正在發生著重大的變革。各種各樣的家庭問題層出不窮,令人困惑,也發人深省。我們不得不重新審視傳統的家庭倫理,尋求建設一種與社會主義現代化相適應的新的家庭倫理。
——作者
一、家庭倫理與家庭幸福
1.從一個家庭悲劇說起
人們經常能聽到這樣一句話:“中國人活得太累了l,這句話有著豐富的內涵:有些人說這句話,是指在我國社會生活裏,人際關係錯綜複雜,許多人為做好工作,不得不耗費大量時間去應付人際關係,結果弄得精疲力盡而事倍功半,我說這句話,是指在我國家庭生活中,倫理關係錯綜複雜,許多人為處理家庭糾葛,追求幸福的生活,不得不付出許多寶貴的精力,結果弄得身心交瘁而一事無成。
不是嗎?讓我先說一個家庭悲劇故事。
五十年代中期,有一位優秀的大學生畢業後被分配到某科研機構工作。在短短的一、兩年時間裏,他在分子生物學領域的科研成果達到了世界先進水平。正當他大展才華之際,由於父母的包辦和他自己的“愚孝”,回農村老家同一位他根本不愛的姑娘才華、很有前途的科學家被毀了,成了人民的罪人,而女方也幾乎守了一輩子活寡,埋葬了自己的青春和幸福。
這個故事具有典型意義。其實,類似的故事在我們社會生活中何止成千上萬。這樣的故事生動地表明:人們的家庭生活是否幸福,與他們奉行什麼樣的家庭倫理有著極為密切的關係。
2.家庭倫理:家人的精神紐帶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常常把“倫理”與“道德”聯用或混用,這是很自然的,因為這兩個概念的意義相近。在我國古代典籍中,“倫”是指人倫,即人們之間的有條理的關係,“理”是指道理或規則。早在戰國時期,孟子便把人們之間的關係概括為“五倫”。他說:“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其中的“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就是封建社會人們之間的關係,叫做“五倫”,而“親”“義”“別,,"序”“信”就是用來調節和處理“五倫”的原則、準則或規則,叫做“五理,。所以,“倫理”就是指調節和處理人們之間相互關係所應當遵循的準則和內心信念。在古代典籍中,“道’’是指人們在社會生活中應當遵循的原則或準則,“德”是指人們在遵循“道’’的實踐中內心的收獲和體會。所以,“道德”就是指人們在社會生活中的行為準則和思想情操。
人類的社會生活可以劃分為三大部分:社會公共生活、職業生活和家庭生活。與此相適應,人類所應遵循的社會倫理也可以劃分為三大部分:社會公共倫理(社會公德)、職業倫理和家庭倫理。在家庭生活中,家庭成員之間建立起各種各樣的關係,例如夫妻關係、親子關係(父母和子女關係)、兄弟姐妹關係、婆媳關係、妯娌關係、祖孫關係等等。這些家庭關係表麵看來似乎很簡單,實際上十分複雜,正如俗話所說:“清官難斷家務事”。怎樣調節這些家庭關係,使家庭成員和睦相處,共享天倫之樂呢?我們的祖先在幾千年的家庭生活中,總結和概括出一係列的家庭生活準則,形成了一整套家庭生活的內心信念,這就是家庭倫理。它象是一條無形而有力的精神紐帶把家人之間聯係起來。
當然,家庭倫理與其他社會倫理一樣,歸根到底是由社會的生產方式決定的:有什麼樣的社會生產方式,就有什麼樣的家庭倫理;社會生產方式發展變化了,家庭倫理也必然或遲或早要發生變化。因此,不同社會有著不同的家庭倫理。同時,家庭倫理是社會上層建築的一個組成部分,社會上層建築的其他部分,例如政治、法律、文藝、科學、宗教、風俗等等,也對家庭倫理發生重大而深刻的影響。因此,在同一社會裏,不同階級、不同集團、不同民族、不同國家有著不同的家庭倫理。適用於一切時代、一切社會和一切民族的家庭倫理是不存在的。
家庭倫理與其他社會倫理相比,有著顯著的特征。其一,夫妻之間的感情關係和兩性關係是人世間最自然的關係,而所有家庭都是以婚姻為起點,以血緣為紐帶連結起來的,各人依據不同性別、不同輩分擔任不同的角色,合起來組成一個天然的家庭關係網絡,表現為同輩人或幾輩人之間思想感情的交流和傳遞。這是其他社會關係所沒有的特性。因此,家庭倫理作為調節這種家庭關係的行為準則和內心信念,具有天然性。其二,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尤其是父母與子女、兄弟姐妹之間的血緣關係,是社會關係中最穩定、最持久的關係,而且家庭關係將世世代代延續下去。這也是其他社會關係所沒有的特性。因此,家庭倫理作為調節這種關係的行為準則和內心信念,具有持久性。其三,家庭生活不僅有物質生活,而且有精神生活,其中有許多方麵例如性愛交往、繁衍後代、親子感情等等,都是隻與當事人有關的密不宣人的“隱私”,屬於人們私生活的範圍。對此,社會無法控製,也無法規定具體的行為準則。這也是其他社會生活所沒有的特性。因此,家庭倫理作為調節這種家庭關係的行為準則和內心信念,具有隱秘性。
3.家庭幸福最重要的保證
古希臘哲學家亞裏士多德早就說過,一個幸福的家庭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一是有相當的物質財富,二是有健康的身體,三是有良好的德性。其中,德性是最重要的條件。所謂德性,就是指家庭成員的道德品行,即家庭倫理。這可謂顛撲不破的至理震”,自然是談不上什麼真正的幸福。
總之,良好的家庭倫理是家庭幸福的最重要保證。離開高尚精神生活的物質生活隻能是庸俗的、粗鄙的。不顧家庭小集體和社會大集體幸福的個人幸福是自私的、可憐的;而通過損人利己、損公肥私手段所獲得的“幸福”則是可恥的、可悲的。真正的家庭幸福與良好的家庭倫理是一致的;沒有良好的家庭倫理,就不可能有幸福的家庭生活。
二、傳統家庭倫理的危機
1.傳統家庭倫理的三個特點
人類的家庭生活和家庭倫理經曆了一個漫長的發展過程。如果用社會生產方式作主要尺度,可以把以自然經濟為基礎的農業社會稱為“傳統社會”,而把以商品經濟為基礎的工業社會稱為“現代社會”,那麼也可以把與農業社會相適應的家庭和家庭倫理稱為“傳統家庭”和“傳統家庭倫理”,而把與工業社會相適應的家庭和家庭倫理稱為“現代家庭”和“現代家庭倫理”。
不過,就我國情況而言,“傳統家庭”與“傳統家庭倫理”具有特定的曆史內容。建國以前,我國曆史上經曆了四種社會形態,即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與此相適應,家庭倫理也經曆了原始社會家庭倫理、奴隸製家庭倫理、封建家庭倫理、半封建半殖民地製家庭倫理這樣幾個形態。這些家庭倫理盡管形形色色,然而都是以自然經濟的農業社會為基礎的、具有共同的或相似的本質特征,所以我們稱之為“傳統家庭倫理”。其中,由於封建社會特別漫長,整整延續了兩千多年,封建家庭倫理占統治地位,影響特別深廣,幾乎滲透到社會的每一個細胞,所以本書所謂“傳統家庭倫理”實質上就是指封建家庭倫理。
在家庭生活中,由婚姻而結成的夫妻關係和由血緣而結成的親子關係,是兩種最基本的關係。傳統家庭以親子關係為中心而l不是以夫妻關係為中心。與此相適應,傳統家庭倫理以義務為基礎,而不是以愛情為基礎。這是傳統家庭與傳統家庭倫理的基本特征之一。
傳統家庭以親子關係為中心,歸根到底是由傳統社會的經濟條件所決定的。如前所說,傳統社會是個農業社會。家庭既是生活單位,也是生產單位。男子是家庭生產的主要勞動力和主要組織者,也是家庭財產的主要占有者。為了維持和發展家庭生產,男子必須確認自己的親生兒子作為家庭生產的接班人和家庭財產的繼承人。《易經》說:“人承天地,施陰陽,故施嫁娶之禮者,重人倫,廣繼嗣也。,《禮記》說:“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也。”就是這個意思。既然傳統家庭以親子關係為中心,那麼男子結婚成家的目的,當然不是為了個人的愛情和幸福,而是為家族傳宗接代。因此,人們把組織家庭和維持家庭看成自己做人的義務,把履行這種義務作為家庭倫理的基礎。它包括兩方麵意義。就父輩而言,“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人生在世,最重要的是要後繼有人。因為人總是要死的,在死前留下親生骨肉,才能使自己和祖先得以延續,所以生育後代是他們對自己家族應盡的最大義務和責任。如果人們沒有盡到這種義務和責任,就自覺對不起祖宗。就子輩而言,他們則把敬養父母和繼承父業作為自己的義務。《孝經》說:“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意思是說,子輩一方麵必須不違父命成家立業(繼承祖先未競的事業),以耀祖光宗,另一方麵必須誠心贍養自己的父輩,使他們安度晚年。這種贍養,不僅指在飲食起居上照顧老人,在物質上照顧老人,更重要的是對老人必須有敬愛之心。否則,雖然每日三餐有三牲之養,仍然是沒有盡義務。至於夫妻之間的關係,在傳統家庭中是從屬於親子關係的,夫妻之間僅有的那一點愛情不過是婚姻的派生物,無關緊要。從這種觀念出發,傳統家庭實行婚姻包辦,不允許男女有任何個人自由去尋求愛情。
傳統家庭關係的重心在父親一方,與此相適應,傳統家庭倫理以家長專製為原則,而不是以民主平等為原則,這是傳統家庭與傳統家庭倫理的又一個基本特點。
傳統家庭把不同輩份的人倫關係規定為人格上的尊卑等級。家長專製最突出表現在兩方麵:一是男尊女卑,二是上尊下卑。在傳統家庭裏,男子作為家長享有絕對權威,占統治地位;女子則處於服從地位,必須以男子的是非為是非,沒有自己的獨立人格。傳統家庭倫理規定:女子必須做到“三從”,即“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本家女子遲早是“潑出去的水”;至於媳婦不過是從外麵“娶”來的作為生兒育女的工具。她們在家庭中的地位依其生育能力而定,如果她們不能生子,則丈夫可以把她們趕出家門。在傳統家庭裏,長輩享有絕對權威,而晚輩則必須屈從,必須以長輩、以家長的是非為是非,沒有什麼民主與平等可言。晚輩往往連起碼的追求個人幸福的自由都沒有,隻能依附在家長之下,循規蹈矩,接受長輩的一切安排。而家長,則是家庭中的皇帝,可以為所欲為,可以任意處置家庭成員和家庭財產。這就是傳統家庭倫理的家長製原則:“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就整個家庭而言,雖然傳統家庭倫理作了許多規定,例如“父慈子孝”、“夫義婦聽”、“兄友弟恭”、“長慈幼順”,父子之間、夫婦之間、兄弟之間、長幼之間似乎都罩上了溫情脈脈的相親相愛的麵紗,然而實際上這些都是從家長專製的主幹上派生出來的具體要求而已。
傳統家庭是一種封閉性係統。與此相適應,傳統家庭倫理是一種封閉性的規範體係。這是傳統家庭和傳統家庭倫理的第三個基本特點。
傳統家庭是以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為基礎的。自然經濟的封閉性決定了傳統家庭生活的封閉性。這不僅指家庭的經濟生活,而且包括家庭的倫理生活。一方麵,傳統家庭倫理束縛了家人與外界的交往,人們視自己家裏人為最親,先是內家,後是外家,內家又以父母為最親,然後是叔伯兄弟姐妹。在家庭之外,先是同宗親戚,然後是同鄉。人們與他人交往,首先要顧及對方身份,看對方與自己關係如何,然後再確定相應的標準,實行內外有別、親疏有序的原則。這就把自己的倫理生活限定在親屬和同鄉之內,對於在此範圍以外的“路人”,則取不聞不問的態度。一旦自己家庭與別的家庭發生衝突,人們便不管有理無理,堅決站在自己家庭或自鄉人一邊,一致對外。另一方麵,傳統家庭倫理還把夫妻雙方彼此束縛在一起。人們一旦結婚成家,就終生隻能與自己的丈夫或妻子廝守在一起,與外界的交往十分有限。夫妻之間的“愛情”被看成是一種十分狹隘的情感。婦女隻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從一而終,男子也隻能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雙方性情相克,也隻好默默獨飲苦酒,各盡夫妻的義務,把愛情埋葬在自己的心底。雙方都不能與婚外異性交往,一旦有一方(尤其是女方)與婚外異性有感情交往,輕者被視為“道德敗壞”,重者被處以酷刑。這樣,夫妻的感情生活始終被限製在封閉的家庭之中。這種家庭生活和家庭倫理妨礙和窒息了人們個性的健康發展,使人不能遂其情、達其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