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次,他的手被我狠狠的給拍掉了,我掙脫開作假的繩子。抓住他的手,打掉了他手上的槍。用力的給了他的腹部一腳,他毫無防備‘啊’了一聲,便倒在了地上。
銀也對我笑了笑,表示我這樣做得很好。我也點點頭,抓住他的手,站了起來。
“你們這些該死的黑衣人!看我不把你給殺個片甲不留!”我衝了上去,那些黑衣人才剛反應過來,就給我和銀的兩隻腳給踹得遠遠的了。
我和銀背靠背,守在了倒在地上的刺眼和聖銘的身旁。
我問道:“誠允……聖銘……你們兩個還站得起來嗎?”
“能……”誠允回答道,並和聖銘兩個人肩搭肩,背勾背的站了起來。站到了我們兩個的身後。
“陌芊你還是那麼的漂亮,連打架的樣子也那麼漂亮。”可能是因為突發情況,聖銘好像對這場綁架案有種勝券在握我把算。
但是,他終於可以像原來的聖銘了,這讓我很開心。隻要他們沒事,我就可以放心的把這群該死的黑衣人給幹掉了。趁殘紋神還沒有怎麼清醒,必須幹掉他們,然後和誠允他們一起逃出去!
“就你們兩個人,還想跟我們鬥?”拿著鐵棍的一個囂張混混叫囂道。
如果你不拿鐵棍,你早就上西天了!
“去你媽媽的!”我衝了上去,他先是拿鐵棍想給我一棒讓我暈倒,但是,我可沒有那麼弱。我單隻手抓住了那棍子,另一隻手往他的肚子上就是一拳,兩拳,連續不斷的一直揍!直到他嘴裏流出血來,跪倒在地上,暈了過去。
我手上拿著鐵棍,跟他們打鬥了起來。
而銀也跟他們徒手戰鬥,銀的身手十分的敏捷,一下子就撂倒了好幾個。我就跟他們拚體力,我的實力是越打越起勁的,所以,跟我打架的人,都需要具備一定的體力和耐力。不然,必死無疑。
就算我的力氣比不過他們,但我的體力是可以跟他們拚的!
突然發現銀的身手原來是那麼的好,不愧是二當家,一開始我還一直很不服。為什麼我會是二當家,而他會是二當家?他連話都講得那麼少,做事情也不多,那像我,那麼為誠允奔波勞累的,而誠允竟然讓我坐三當家。
有一次,我很不爽的去問誠允,問他為什麼祭龍堂的二當家會是銀當?而不是我?當時誠允就跟我說了一個問題,他問,你發現每次銀處理事情回來後是多久?當時我並不知道,因為我一直覺得我做的一直都比他好。但漸漸的我發現了,隻要誠允分配任務給銀的時候,銀總是會進房間裏。我悄悄的進去看過,但他竟然是在睡覺?我很生氣的去找了誠允,我跟他說銀根本就沒有去執行任務。
而誠允卻說,那你等。我當時是在是忍受不下去了,就去找在房間裏麵的銀問話。沒想到他竟然是這樣給我答案的。
他說:沒當你去做一件事的時候,你都必須要思考你要怎麼去做。而不是拿到手上的活就立馬去完成,雖然是完成了,但是,那是最好的嗎?可能那隻是做這種事情的其中一種方法罷了。所以,你必須要先找出最好並能最快速解決的方法來。那就要有一個過程不是嗎?那個過程你必須去思考,去與其他的方法衡量。而並不是一味的最求快,趕。是達到最好,選擇最好,做大牌最好。
我聽完那番話的時候,徹徹底底的覺悟了。原來我一直都是在那樣的做事情,隻要求快,但卻沒有要求質量的好與壞。隻想快點的完全並且去證明給別人看,而不是采用最好的選擇來做出最好的一件事。就算自己做出來了,但我隻是完成,而並沒有體會到做一件事情的要點。
所以,我從那天起就開始佩服他,敬佩他。把他真真正正的當成了我的上司,祭龍堂的二當家,因為,他教會了我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我是個魯莽莽撞的人,做事也是大大咧咧的,但銀給人的感覺一直都是不一樣的。聖銘獨白完正當我打得過癮的時候,眼前的這個人,我不知道我能不能狠下心來。
他就是李戡,殘神裏我最看好的一個人之一。“老大,不知道我還能不能這樣叫你?”李戡麵對我。
我笑到:“可以,隻要你喜歡。不過,沒想到你也會背叛別人,在我眼裏,你並不是,從來也不是。”“或許在你的眼裏吧!我……”李戡還沒說完就給銀打了一拳,他到在了另一邊。
銀跟我換了個位置,他說:“這個人你可能下不了手,那就讓我來對付好了。”“
“嗯。”就當我們開打的時候,響起了槍聲砰時間突然凝聚在了這一刻,槍聲,血液,倒地聲。還有,我的叫喊聲。“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