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版本二,是另外一個故事。
故事的版本三,也是另外一個故事。
這兩個故事,,和第一個故事,也是毫無共同的地方。
版本二(自稱在部隊見過郝文才的周伯伯的,周伯伯在部隊當過炊事員):郝文才其實是部隊的一個特種兵,他們一般都是執行一些很秘密的大任務。有一次,郝文才接到任務,是偽裝成助理保護一個大官員,不過,在執行任務期間,郝文才發現這個官員是個大貪官,便想為民除害,最後,他一槍就把那位官員的性命了結了,為此,他被關進了監獄,兩天後就被槍斃。但這件事情被一位正直的官員知道了,便走通關係,最後成功把郝文才從監獄裏解救了出來。但官員告訴郝文才,不能讓任何人知道這件事情,否則他們兩個以及好多人都吃不了兜著走,所以,郝文才來到了這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他神神叨叨的樣子是裝出來的。據說,郝文才每天早上都會起來練拳。
版本三(在婦女之間流傳出來的):郝文才是個無惡不作的黑社會老大,殺人放火什麼都做過。有一年,郝文才在收保護費時,遇到了令他一見鍾情的發廊女--阿翠,阿翠是被賣到這裏來的,而阿翠的樸實善良吸引了郝文才,郝文才為了阿翠,放棄了流氓這一行當,然後打算和她一起幹正經工作安安穩穩的生活一輩子,結果,還沒開始兩人幸福的生活,郝文才以前的仇家就找上門來,當時,郝文才倒是跑脫了,但阿翠被連砍數刀後身亡在血泊之中。所以,郝文才來到了這裏,一是避難,二是他厭倦了以前的江湖生活,郝文才神神叨叨是因為阿翠的冤魂纏著他的。據說,郝文才滿身都是紋身,他在河裏洗澡時,她們看到過的。
我跟郝文才不熟,話都沒有說過,但我爸每次見到他,都會和他打個招呼,村裏人一般都不理他,因為他有時會神神叨叨的,例如常常自言自語的說:“跳出來!跳出來!”可能因為我爸的緣故,每一次郝叔見到我,他都會對我微笑一下,我很禮貌的叫他郝叔也是這個緣故。郝叔長得並不差,高高瘦瘦的,五官都很端正,盡管一頭白發,比起村裏的其它男人,已經很棒的了,就是他的雞窩頭讓人難以接受。
後來,我離開家鄉,去外省上大學。在異地的街道,我看到了很多像郝叔一樣的人,他們沒有住處,睡在城市的地下通道裏,常常把翻垃圾桶裏的人家剩下的食物殘骸拿出來吃,他們還有一些共同點,就是眼神空洞,喜歡自言自語,他們的外觀上跟乞丐沒有什麼區別,但他們不會像乞丐那樣伸手像路人乞討。和郝叔很相似的是,沒人認識他們,沒人了解他們,他們的過去是個謎,但在這個人來人往、極速變化的大城市裏,不會再有人,像村裏人為郝叔那樣為他們構造一個豐滿的過去。
有同學告訴我說,他們之所以這個樣子,是因為他們有精神病,可是,這樣的人很多,而且,他們靠著自己正常的活著,精神病做不到的,所以,這樣一個解釋不能打發這個問題。同學又說,人家這個樣子,關你什麼事嘛?我隻能這樣回答他的問題,我不是博愛的上帝,也許出於我的好奇,也許出於我害怕有一天我會變成那個樣子,所以我關注了那樣一群人。說害怕成為那樣的人,必定是有其中原因的,直到大學畢業,留在了城裏工作,開始有了自己的儲蓄,我才沒再那麼害怕。對於一個什麼都沒有的人而言,如果他還沒有了錢,那他還怎麼生存下去呢?我的父母都是農民,沒有什麼經濟能力,他們老了,還指望著我,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我辦法娶妻生子,甚至,我連自己的生存都解決不了。
我大學四年級的時候,郝叔去世了,是政府的工作人員把他拉去埋了的,人們發現他的時候,他已經滿身惡臭了。郝叔離世了,也把他那些傳奇故事帶走了,正是那一年,他的真實人生隨著一張尋人啟事被眾人知曉。
郝叔,真實名字的確叫郝文才,因為家庭貧窮,初中沒上完便出去打工了,家裏有6口人,除去父母,他還有兩個弟弟一個妹妹,十五歲時,他就是家裏的主要經濟來源,在外打工了10年,除去給家裏的錢,自己攢了些錢,想回家娶媳婦用的,可他不夠幸運,父母接二連三的生病,花了他不少錢,弟弟妹妹上大學也花了他一大部分錢,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的便是父母的下葬錢,他變窮了,窮得像他十三歲出去打工那時一樣,原本,他可以東山再起,可他患了乙肝,無法重體力勞動,那一年,郝叔已經三十二歲,在農村,三十二歲還沒娶媳婦,幾乎是娶不了了,令人氣憤的是,弟弟妹妹顧著自己的生活,很少管這位哥哥。後來,他是因為拆遷而搬了家,所以,郝叔住到了我們村,買了瓦房居住。那張尋人啟事是他弟弟妹妹刊登的,他們接到好心人的電話時,郝叔已經離世了,據說,他們是為了那筆拆遷費,不過,這就無從知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