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
人民代表大會製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製度,是黨領導人民當家作主的最有效的政權組織形式。伴隨著銅川建市50周年的風雨曆程,銅川市人民代表大會也走過了一段不平凡的道路。1958年6月,銅川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隆重召開,銅川人民真正通過民主選舉代表行使地方國家權力。此後一直到1966年,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工作和建設有了良好開端,但是在1968年,受“左”的錯誤思想和“文化大革命”的幹擾,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工作和建設受到影響,人民代表大會製度遭到嚴重破壞,市人民代表大會停止工作,被革命委員會取代。十年動亂結束後,國家政治生活逐步走向正常軌道,人民代表大會恢複召開。1980年12月,市九屆人大一次會議依法選舉產生了銅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標誌著我市人民代表大會和人大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曆史發展時期。同年,區縣人大也恢複了人民代表大會,並設立常務委員會。同時,依法治國方略的確立、政治文明建設載入憲法,對於本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建設和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50年來,特別是設立常委會的28年來,銅川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在市委領導下,認真履行憲法和地方組織法賦予的各項職權,積極開展工作和活動,共召開人代會41次,舉行市人大常委會會議177次,充分發揮了主體作用。各區縣、鄉鎮人大也積極探索,依法履職,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製度,推進本市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
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審議決定重大事項,確保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認真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圍繞本市政治、經濟、社會發展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及時聽取審議專題工作報告,適時決定有關重大事項。先後審議批準了第六至第十一個五年計劃,審查批準了各年度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和財政預、決算的報告等,還依法對我市改革發展中的許多迫在眉睫的重大問題行使決定權。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形成決定,更好的代表人民群眾的意誌,反映人民的願望,更加有效的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形成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強大合力。
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促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把加強監督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堅持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相結合、對事監督與對人監督相結合,抓住我市現代化建設的重點問題、城市管理的突出問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不斷增強監督意識,拓寬監督領域,改進監督方式,增強監督實效。通過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開展執法檢查,辦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等形式,不斷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工作,極大地提高了監督工作的質量。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為各項事業發展提供組織保證。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與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的統一,把對黨負責與對法律負責、對人民負責統一起來,不斷改進選舉和人事任免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了任職人員法律知識考試、與常委會組成人員見麵、任職表態、頒發任命書等製度,完善了程序,保證了選舉、任免工作依法進行。多年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和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900多人(次),為我市各項事業順利進行提供了組織保障。同時,通過開展對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任命的領導幹部履行職責情況的述職評議活動,有效地提高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公仆意識、法律意識和廉政勤政意識,使幹部隊伍的素質得到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