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天理教事件與嘉道之際學術轉向(上)(1 / 3)

——對士習、人心、風俗等問題的關注和討論

嘉道時期的士習士風,一直是清中葉學術思想史研究中備受關注的話題。早在二十世紀初,劉師培(1884—1919)討論清代士習“多病”,即以嘉道間的士人、學術立論,如論這一時期常州學者劉逢祿、宋翔鳳、沈欽韓等人的品行,即雲:“劉工慕勢,宋亦奢淫,旁逮沈欽韓之流,均以菲食惡衣為恥。常州二董,亦屈誌於虜臣,趨炎之技,沉湎之情,士節之衰,於斯而極。”

稱周濟、張琦、包世臣、魏源、劉逢祿等人的經濟之學、詞章之學與今文經學,則言:“夫考證詞章之學,挾以依人,僅身伺倡優之列;一言經濟,則位列賓師。世之飾巧智以逐浮利者,孰不樂從魏、包之後乎?然輾轉稗販,心愈巧而術愈疏……而治今文之學者,若劉逢祿、陳立,又議禮斷獄,比傳經誼,上炫達僚,旁招眾譽。然此特巧宦之捷途。其枉道依合,信乎賈、董之罪人矣!”評祁韻士、徐鬆、張穆、何秋濤等人的西北史地及域外地理學,許桂林、羅士琳的數學,王筠、許瀚《說文》學,又說:“所治之學,隨達官趨向為轉移,列籍弟子,視為至榮。外示寂寞之名,中蹈揣摩之習。然拙鈍不足以炫俗,故釣利之術,亦迥遜包、魏。”

在劉氏看來,清儒的嗜利、趨勢在嘉道間幾乎達到了極致,所謂“廉恥道喪,清議蕩然,流俗沈昏”。這當然是劉氏以明代為背景評價清代士風的顯例——“清代之學,迥與明殊。明儒之學,用以應事;清儒之學,用以保身。明儒直而愚,清儒智而譎;明儒尊而喬,清儒棄而濕。”考慮到劉氏該文的寫作時間(光緒三十三年,1907)與其時清朝異族統治的現實,以及明代學術為漢人統治下發展出來的事實,我們當然可以說這是他基於當時反滿革命的現實關懷所發的“有為之言”。但問題是,難道這僅是對研究對象的刻意扭曲嗎?

它是否也反映了清代學術的另一麵相?劉氏所貶抑的嘉道間士人怎樣評論其自身的學術與士風?二者之間有怎樣的關聯?這一從社會生活史角度考察清代士人、學術與士風的方法,對研究清代學術有怎樣的意義?

的確,民國以後在反清革命的現實關懷已不複存在的情況下,梁啟超、錢穆、孟森等學者確也開始從正麵評價嘉道間的士習士風。1923年,梁啟超(1873—1929)講授《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便稱較之此前“絕對不問政治”的態度,嘉道間士人“已經稍變”,如“大經學家王懷祖念孫抗疏彈劾和珅,大史學家洪稚存亮吉應詔直言,以至遣戍”,“當時政治現象,令人感覺不安,一麵政府鉗製的權威也陵替了,所以思想漸漸解放,對於政治及社會的批評也漸漸起來了”。1937年,錢穆(1895—1990)在其出版的《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中,且對嘉道士習士風的變化及其展開方式,做了這樣的邏輯性描述,說:“嘉道之際,在上之壓力已衰,而在下之衰運亦見。漢學家正統如阮伯元、焦裏堂、淩次仲皆途窮將變之候也。起而變之者,始於議政事,繼以論風俗,終於思人才,極於正學術,則龔定庵、曾滌生、陳蘭甫其選也。”大約在此前後,孟森(1869—1938)探討“道光朝士習之轉移”,也談到嘉道兩朝異於前朝之風氣,雲:雍乾時士人“自屏於政治之外,著書立說,多不涉當世之務”,嘉慶時已“顧忌漸忘,稍稍有所撰述”,“有涉世務之作”,到了道光朝,更是“議論蜂起”;雍乾時“達官自刻奏議者,往往得罪”,到此時也變為“彙而刻之以傳世”了。

具體研究方麵,繼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第十一章以沈垚、潘德輿、陳壽祺、魯一同四人為主探討嘉道時期的士習、風俗後,先後出現了楚金《道光學術》(1941)、《道光學術餘義》(1944)、齊思和《魏源與晚清學風》(1950)以及龔書鐸《清嘉道年間的士習和經世派》(1981)、王聿均《清代中葉士大夫之憂患意識》(1982)、關愛和《清代嘉道之際學風士風的轉換與文學主潮》(1991)、嚴壽澂《道光朝士風與學術轉向——讀沈垚

》(2003)、魏泉的《“宣南詩社”與嘉道之際的士風》(2003)、羅檢秋《嘉道年間京師士人修禊雅集與經世意識的覺醒》(2005)等論文,這些論著無論在史料發掘還是具體研究方麵,都取得了極大進步。

但劉師培關注和研究清代士習、士風的思路和視角,卻沒有得到足夠重視。更重要的是,很多研究往往將嘉道兩朝五十餘年視作一個整體,具體研究中又在不同程度上將士習、士風等問題從當時的曆史場景中抽離出來,既較少關注不同曆史時期內部發生的變化,又難以將這些變化與當時的政治事件、社會狀況等外部曆史環境間的複雜關係作具體細致的考察。

有鑒於此,本章以發生在嘉慶十八年且引起朝野上下對士習、人心、風俗等問題高度關注的天理教事件為中心,對此做進一步探討。

第一節 嘉慶前期的言論環境及對士習、人心、風俗等問題的討論

一、嘉慶親政初所頒求言詔與嘉慶前期的言論環境

從總體上看,嘉道兩朝已沒有雍乾時期文字獄等政治高壓的威逼,也沒有博學鴻儒及大規模纂修書籍(如《四庫全書》等)的利誘,不過這些鉗製士人思想和言行的雙重手段的消失,已是基於曆史發展的“後見之明”得出的觀感。回到曆史場景,就不難發現這是由多種因素促成的結果,甚至亦有士人文字獄的代價在其中。因為它既非當時統治者的既定之策,亦非當時一步步走向曆史未知之幕的人所能料見。

世紀之交的嘉慶四年(1799)初,隨著老皇帝去世和新皇帝親政,帝國實施半個多世紀的鉗製士人思想言行的政治高壓政策,終於有了緩解的跡象。正月初五日——也就是太上皇乾隆帝“龍馭上賓”的第二天,嘉慶頒求言詔,——當然,此詔也收到了預期的效果——三天後(初八日)吏科掌印給事中王念孫(1744—1832)便上疏彈劾首輔和珅,用王氏自己的話說是“平明疏入,食時首輔下獄”。此舉不但“大契聖心”,也為他博得了“鳳鳴朝陽”的時譽。如果說頒求言詔隻是嘉慶仿父祖例在踐祚之初的例行之舉,那麼一個多月後(二月二十四日),嘉慶針對前朝徐述夔詩獄和王錫侯《字貫》案等文字獄中受連坐的犯人家屬,所頒之諭——“殊不知文字詩句,原可意為軒輊,況此等人犯,生長本朝,自其祖父高曾,仰沐深仁厚澤,已百數十餘年,豈複係懷勝國?而挾仇抵隙者,遂不免藉詞挾製,指摘疵瑕,是偶以筆墨之不檢,至與叛逆同科,既開告訐之端,複失情法之當”,並著將犯人家屬“開單具奏,候朕核奪降旨”,則表明前朝鉗製士人思想言行的統製高壓政策,在新朝終於有轉變的契機。諭旨中那句“殊不知文字詩句,原可意為軒輊”的通達之語,更讓因恐以文字獲罪的士人倍感溫馨。

或許是受求言詔的鼓勵,或許是新朝放鬆鉗製士人思想言論政策信號的影響,也或許是乾隆末年以來吏治腐敗、“教匪”蜂起、國庫虧空等嚴重的統治危機已使士人不能無動於衷,就在嘉慶親政這年,士人議政幾乎成為一時風尚。盡管書生妄議朝政是觸犯朝廷律法的禁忌,亦為清朝祖宗之法所厲禁——順治九年(1652)針對士子而立的臥碑第七條就明確規定:“軍民一切利病,不許生員上書陳言,如有一言建白,以違製論,黜革治罪。”

該碑且遍置於帝國各地學校的明倫堂之左。但盡管如此,書生議政竟在這年蔚然成風。

是年五月前後,62歲的章學誠(1738—1801)即因求言詔,作《上執政論時務書》,並自言此舉是違反臥碑的“越俎”行為,稱:“某雖忝廁甲科,曾叼廷對,而未登仕版,分同子衿,義當謹守臥碑,豈敢越俎言事?”但因“天子虛己求言”,“大臣亦宜集思廣益”,故上書執政大臣。章氏指出此時朝廷施政的大原則,應是“求治誠不可以過急,而除患則不可以稍延”。而所謂“患”則是“內患莫甚於蒙蔽,外患莫大於教匪”,雲:“今之要程,寇匪一也,虧空二也,吏治三也……蓋事雖分三,尋原本一。虧空之與教匪,皆緣吏治不修而起。故但以吏治為急,而二者可以扺掌定也。”他提出刷新吏治為第一要務,而欲刷新吏治,則必須剔出“情知虧空為患”而又“上下相與講求彌補”的“設法”。章氏特別指出現下之弊與康熙末年極為相似,皇上應效法世宗雍正,清理虧空,整飭官方:

康熙末年,嚐虧空矣,彼時上及部庫通倉,其數甚於今日。世宗皇帝,洞悉其弊,躬行節儉,風勵臣工,裁革陋規,小廉大法。未嚐責令設法彌補,而所虧之項,則取康熙末年貪劣顯著之員,查鈔抵補,十得六七。

再有不足,則以耗羨餘盈,分年犁析。當時吏治澄澈,而府藏充儉,恭讀一十三年朱批上諭,可覆核也。皇上法而行之,則清厘倉庫與整飭官方,正相資而不相背也;整飭官方之與消彌寇患,又為治其源而清其流也。

章氏上書的這位執政大臣,就是其時朝中素有眾望的元老重臣、東閣大學士王傑(1725—1805)。此後,章氏又三上王傑書,重申“治體宜尚寬大,而追籍貪汙官吏,搜查隱匿,不得不嚴”,稱:“此本國帑民膏,嚴括貪囊,盡得一分,則體恤民隱,寬得一分,其勢不能兩完。貪吏上盜下銷,並合所聚,必不止於見今所虧之數。以之量抵虧空,國計又裕如矣。”並多次強調當下時弊與康熙末年極類,皇上當效法皇祖憲皇帝加以整頓,一則雲:“聖祖如天之仁,而康熙末年積弊,非憲皇帝不能擴清至治;高宗如天之仁,而乾隆末年略似康熙末年。我皇上於祖述列聖之中,尤宜效法皇祖憲皇帝之所為,則民累悉除,區區逆賊之擾,誰與脅從?”再則言:“所謂整飭吏治,乃除一切極弊……此皆日脧月削,閭閻不可旦夕安者,非如雍正年間蕩滌振刷,則不可以弭寇患也。”三則感歎:“昔者憲皇帝整飭官方,小廉大法。彼時以督撫之威嚴,至不能彈一執法縣令。罣誤之吏,但使操持可信,大吏雖欲擠之死,而皇鑒能燭其微。愚嚐讀朱批諭旨,而歎當時清節孤直之臣,遭逢如此,雖使感激殺身,亦不足為報也……憲皇帝即於澄敘官方之中,默寓造就人才之意,有家法也。”請王氏於“朝夕論思之際,先以積誠啟沃聖心,豁然無疑,斷而行之”。

我們目前還不太清楚章學誠是否是當時第一位提出應效法雍正帝作為的,因為嘉慶這位諡號為“憲”的皇祖,在清室列皇中以治法嚴厲著稱。

而乾嘉之際,士林已有治法尚嚴的討論,乾隆五十九年(1794),汪德鉞(1748—1808)作《撫軍論》上書嘉慶帝老師、時任安徽巡撫的朱珪,言時弊“譬如沈痼之疾中於骨髓,非攻以猛藥,加以箴砭,而欲起死回生,其道無由。此子輿子所謂仁術也,奚病於申韓?”稱“公於今日宜如子產之治鄭,不宜如曹參之治齊;宜如蜀相之諸葛武侯,不宜如東海相之劉寬”,主張治體嚴猛。現在新皇親政,下詔求言,關於治法“從嚴”還是“尚寬”的討論,自然成為朝野上下關注的重要話題。

據說嘉慶四年帝師朱珪與兩位翰林院編修張惠言(1761—1802)、洪亮吉,就因治體尚嚴還是尚寬,有過一次激烈的論爭,且發生在公眾場合,“於廣坐諍之”,內容是:“文正言,天子當以寬大得民;皋文言,國家承平百餘年,至仁涵育,遠出漢、唐、宋之上,吏民習於寬大,故奸孽萌芽其間,宜大伸罰,以肅內外之政。文正言,天子當優有過大臣;皋文言,庸猥之輩,幸致通顯,複壞朝廷法度,惜全之當何所用?文正喜進淹雅之士;皋文言,當進內治官府、外治疆埸者。”

是年,汪德鉞亦將其先前上書朱珪、主張治體尚嚴的《撫軍論》,寄給兩位新任封疆大吏——安徽巡撫荊道乾、浙江巡撫阮元,宣傳其嚴猛為政之論。一則曰:“以慈祥廉潔如石君先生,兩秉節鉞於皖江,前後約八九年,而上江之積弊未除,公知其故與?然則以曹參祝公,不如以子產、孔明祝公之更當也……姑息養奸,法立知恩,從古聖賢亦有所不得已爾。”再則稱:

“士大夫每誤以不殺人、不罷斥屬吏為德,此最有負國恩,而適助寇盜之荼毒吾民者虐焰也。我公荷特達之知……能以鄭公孫僑、蜀諸葛武侯為師,此則所以紓一路之哭而為國家培養命脈者歟!……今則惟有德者能以猛矣”。

六月十七日,江蘇監生周砎赴京上疏,條陳整飭官方等十事,抨擊在朝諸臣屍位素餐,雲:“今之諸臣……率皆備位碌碌,旅進旅退,徒知美食安坐,以迎合聖意為工,附勢取容為巧,於體國經野之方,獻替納忠之意,則渺焉莫之或知焉。”主張趁親政之機,痛加懲創,否則後果難料:“際此龍飛初政,百廢俱興之候,尚不能洗心革麵,痛自懲創。自茲以後,日就怠玩,江河愈下,將何底止哉?”以追繳虧空為例,周砎堅決反對“勒限完繳”,稱:“不過以此支持歲月,脫卸責任,無益反損,欺罔徇私,莫此為甚。”主張徹底查辦,以半年為限,如期未能完成者,現任官員“按律一概治罪,毋少寬貸”,離任官員則“籍其家資”,皇帝亦可藉此表達變法之決心:“明示中外,與天下更始”。

周砎亦稱其上疏言事是自取罪戾,但所以不避“不測之誅”而為此奏,則是受新帝求言詔的鼓勵——“(皇上)方將廣開忠諫之門,以勵盡臣之節,豈有先罪能言之士,而使天下仍歸於緘默哉?”但嘉慶對周氏此舉,則斥其“以諸生而妄言國政,指陳利弊,多係空談。甚且欲變亂舊章,以峻法繩人,以操切為政”,並稱:“特因廣開言路之時,不欲以言語罪人,若加之罪,是自蔽耳目,杜言路。”周砎被命送至兩江總督費淳處,交地方官約束,“毋許出外滋事,沿途送往時,著從寬不必照遞籍之例押解”。

嘉慶未治周砎以書生妄議朝政之罪,這當然表達了其下詔求言的誠意,也鼓勵了士人論政之風,但細繹諭旨中“特因廣開言路之時,不欲以言語罪人”語,則帝意似乎在不廣開言路時,便可“以言語罪人”,仍欲延續前朝以文字獄鉗製士人思想言行的高壓政策。的確,兩個月後,嘉慶便親手炮製了新朝的第一例文字獄。其因由歸根到底仍是關於治體“尚嚴”還是“從寬”的論爭。

八月二十四日,54歲的洪亮吉(1746—1809)上書成親王,論“今天子求治之心急矣,天下望治之心孔迫矣,而機局未轉”的緣由,就指稱今日圖治之策應法雍正帝之嚴明,雲:

亮吉以為今日皇上當先法憲皇帝之嚴明,使吏治肅而民樂生,然後法仁皇帝之寬仁,以轉移風俗,則文武一張一弛之道也。

這是繼章學誠之後,又一位主張效法雍正以挽救時局危機,圖治長久者。

遺憾的是,洪亮吉沒有章學誠那樣的好運氣,雖然他們都是通過當朝大員轉達圖治獻策,洪氏在上書次日,即被革翰林院編修之職,下獄由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審訊。關於洪亮吉案始末,朱維錚已有精彩的研究,此不贅述。值得注意的是,嘉慶對洪亮吉主張效法雍正的反應。嘉慶申斥、處置洪亮吉的諭旨中引述洪氏上書的內容隻有兩處,而排在前麵的就是關於效法雍正之語,斥稱其“以小臣妄測高深,意存軒輊,狂謬已極!”顯然,嘉慶對此極為惱火。

另外,還應特別注意的是,嘉慶諭旨中對當時士林風氣的貶斥,稱:“惟近日風氣,往往好為議論,造作無根之談,或見諸詩文,自負通品,此則人心士習所關,不可不示以懲戒。豈可以本朝極盛之時,而輒蹈明末聲氣陋習哉?洪亮吉著從寬免死,發往伊犁,交與將軍保寧嚴行管束。”顯然,求言詔引起的士人議政之風,已引起嘉慶皇帝的高度關注,他解釋處置洪亮吉的另一目的就是對明代議政之風的複現,加以警惕和貶斥。此風在他看來,不但是“人心士習所關”,且有“蹈明末聲氣陋習”之虞,故“不可不示以懲戒”。

然而,或許是嚴峻的時局已讓士人不得不言,或許是對嘉慶兩個月前已承諾“不欲以言語罪人”出爾反爾的不滿,出乎嘉慶意料的是,洪亮吉案竟引起士林輿論的強烈反彈,認為洪亮吉是忠君獲咎。如趙懷玉(1747—1823)致函好友孫星衍,就評論說:“稚存言雖失當,心本無它。原其讜直之意,究可敬尚,而或訾為好名多事。使人人盡以好名多事為嫌,則忠臣孝子之路絕矣!”故當他踏上發配伊犁的萬裏征途時,得到的竟是沿途紳民們“英雄般的歡迎”。洪氏弟子呂培描述其出京的情形,說:“自刑部至兵部,暨岀彰儀門,慰問者不絕於道。”其“盛況”,於此可見一斑。

此後,嘉慶對求言詔所引起的士人議政風氣,繼續整頓。十一月初五日,帝因“候補捐納微員以及平民俱有自具封章,於軍機處及部院大臣前投遞”,內容又多“幹乞私情,於公事毫無裨益”,頒諭嚴飭:“嗣後不應奏事之人,不得妄行封奏,違者按例治罪!”這無異是對當時士人議政之風的當頭棒喝,因為自求言詔頒布後,在野的進士章學誠、監生周砎,在朝的翰林編修洪亮吉、張惠言,都是無言事之責,而上書論朝政者。且據包世臣稱,類似周砎這種以書生身份直接上疏論政的,到嘉慶九年(1804)已有十人之多,可見其風之盛。

十二月初一日,帝又因國子監祭酒法式善春間條奏中有“親政維新”之語,便藉其時有保舉法式善者,諭令“法式善著即解任,派大學士、軍機大臣會同訊問”,並稱:“試思朕以皇考之心為心,以皇考之政為政,率循舊章,恒恐不及,有何維新之處!”這無異更宣告新帝已繼續施行前朝以言語文字罪人的文字獄高壓政策。五天後,欽天監博士何隆武,“以博士微員,並無言責,輒持封口奏折,兩次乞綿恩轉奏”,被“交部照例議處”。又讓人們看到,此前所頒“不應奏事之人,不得妄行封奏”的申斥,並非隻是虛嚇。

的確,這一連串摧抑士林言論的政策,很快就收到成效。一年後(嘉慶五年1800,閏四月),嘉慶因京師大旱,反躬罪己,在其所頒釋放洪亮吉的諭旨中,便稱自洪亮吉獲罪後,“言事者日見其少,即有言者,皆論官吏之常事,而於君德民隱休戚相關之實,絕無言者”,就是明證。盡管嘉慶在這道類似罪己詔的諭旨中再三申言:“從來聽言為郅治之本,拒諫實失德之大。

朕從不敢自作聰明,飾非文過,采擇群言,折衷而用,兼聽並觀,惟求一是而已”,“朕非拒諫飾非之主,為可與言之君。諸臣幸遇可與言之君而不與之言,大失致君之道,負朕求治之苦心矣!”但聯係到去年接連發生的以言語文字罪人之案,這些話總讓人覺得有些虛情假意。

確實,盡管有此近乎罪己式的求言詔,但嘉慶親政初下詔求言時的那種士林議政之風,再也沒有重現。用後來管同(1780—1831)的話說,是“往者,皇上新即大位,嚐命臣民率得上書矣,既而言無可采,遂一切罷去”。

不過嘉慶為此被迫下詔,則表明其試圖延續前朝以文字獄高壓鉗製士人思想言行的政策,已行不太通。於是,士人的言論環境便在這一夾縫中及其他多種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出現某種程度的鬆弛。不過,真正促使清廷被迫放棄鉗製士人思想言行的統製高壓政策和士人言論環境出現全麵改觀的,已是嘉慶十八年震驚朝野的天理教事件發生後。

二、嘉慶前期士人對士習、人心、風俗等問題的關注

嘉慶親政初頒求言詔,無疑是促使士人關注士習、人心、風俗等問題的直接契機。洪亮吉在其上書中就有一節專論當下“日趨卑下”的風俗問題,且將風俗之壞歸咎於士大夫的士習不端,稱:“士大夫漸不顧廉恥,百姓則不顧綱常。然此不當責之百姓,仍當責之士大夫也。”據洪亮吉觀察,士人好名嗜利,趨勢無恥,竟到了這樣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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