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相對變得科學
鑒於全國範圍內的環境惡化與世界性的能源危機,中國政府繼續在節能減排及新能源產業方向進行扶持政策。
2013年9月,國家四部委聯合下發《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明確消費者購買新能源乘用車可獲得3.5萬、5萬和6萬元不等補貼,補助範圍是納入中央財政補貼範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相較於2010年實施的補貼政策,補貼指標發生了改變——由之前衡量電池組能量改為汽車在純電動模式下的續航裏程,新標準更加看重新能源汽車的性能,更有利於引導車企的研發方向。
新政規定中央財政補貼資金將直接劃撥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不再經手地方政府,外界分析此舉對於打破地方保護壁壘以及加速新能源車進入私人消費領域是一大利好。
此次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期限是從2013年至2015年。按照去年9月的通知,新能源汽車2014年和2015年度的補助標準將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下降10%和20%。但今年2月8日,財政部等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則將補貼標準調整為:2014年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下降10%。
這是個利好消息,但該規定也明確將現行補貼推廣政策執行到2015年12月31日,進一步佐證了此次補貼政策很有可能是中央政府最後一輪對新能源汽車的補貼。
2013年11月底,第一批28個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或區域名單出爐,相比此前的“十城千輛”試點城市新增10個城市或區域,同時,暫時剔除了長春、海口、蘇州、沈陽、呼和浩特、南通及襄樊7個城市。具體來看,京津滬渝四大直轄市,廣東省城市群、福建省城市群、河北省城市群等,均在名單之中。
此次新增試點城市主要集中在長三角、珠三角以及京津冀地區,與之前的《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提出對這些地區加強治理相一致,但令人較為意外的是,江蘇城市群此次未能入選首批推廣城市名單。
根據國務院印發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到2015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累計產銷量力爭達到50萬輛;到2020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生產能力達200萬輛、累計產銷量超過500萬輛,燃料電池汽車、車用氫能源產業與國際同步發展。
《汽車商業評論》認為,根據目前的進展情況,這是宏大的目標,更為實際的或許還在傳統動力汽車上。
2013年,政府依舊延續了針對汽油車的節能補貼。根據財政部、發改委以及工信部公開宣布的《關於開展1.6升及以下節能環保汽車推廣工作的通知》,從2013年10月1日起,1.6L及以下節能環保汽車(乘用車)實施新一輪推廣補貼政策,入圍車型門檻提高至百公裏油耗5.9L,補貼標準仍為每輛車3000元。
盡管政策得以延續,但要拿到補貼也越來越不容易。從2010年6月的第一輪補貼到2011年10月的第二輪補貼,再到2013年9月的最新一輪補貼,百公裏油耗由6.9L三連降至5.9L,並且根據整車整備質量劃分了六大等級。
此前約有25%的乘用車車型能進入節能環保汽車補貼目錄,但新的節能補貼標準執行後,入圍車型比例將降低至3%到5%,也就是絕大部分現有車型將會退出補貼範圍。
盡管3000元並不多,但對於數萬元的小車而言仍有一定的吸引力。而之所以調高門檻,則是因為目前1.6L以下小排量車的節油效果與采用先進技術的中等排量車型相比優勢不明顯,繼續沿用舊補貼政策無異於補貼落後。(文/張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