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衣食住行。對於身處異鄉的我而言,前兩者均可草草解決;行路難,也能將就湊和;唯獨住房,絲毫懈怠不得。
原本我生性懶惰,安於現狀。況且長住三年,和房東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是用不著挪窩的。誰想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房價呈現出芝麻開花的走勢,帶動居所之地成為一流地段。房產商懷裏兜著劈啪作響的票子,允諾用厚實的票子加上好幾套房子和房東做個交易——可憐我一介弱質女流,就此踏上尋房的漫漫征途。
首先是找中介公司。付押金,看房子。一切有條不紊地進行並失敗著:價位太高的承受不起,低的又遠離單位十萬八千裏。小姐笑靨如花,說你回去等消息吧。有合適的我通知你。覺得她真是盡責細心。千恩萬謝地回家靜心等待。直至第七天,我覺得太極都練得爐火純青的時候,溫柔之音有如天簌響起。
房子位於東郊,還算不錯。小姐用莫測的目光看著我。我說行了就這套,不過得我朋友來看過。她嫣然一笑,我在公司等你喲!
我不知道等字怎樣計算。依她規則,海枯石爛眨眼間就能完成N遍。無怪乎現在的人們動不動就是永遠。敢情也不過是幾分鍾的事。
跑題了。話轉回來。和男友在公司閑坐近半個時辰,她才姍姍回來。見到我們,她揚起手中幾張令人敬畏的“毛爺爺”:
“不好意思,別人付了定金了。”
“啊???”前一秒鍾,我們還在憧憬新居計劃。
“都怪你不好。”小姐深諳先發製人之道,“你自己不能做主嗎?一定要等你朋友,現在好了,房子沒了。”
看她怒氣衝衝的樣子,倒似我奪取了她心儀的房子。
物理學上說同性相斥,果然真理。就沒見得她對男性凶。
去請教一位一年內換過四個住所的朋友。她陪著我同仇敵愾了一番。然後出示了她的妙招:去打印店打上百來十份尋房啟示,到各個小區四處張貼。然後就坐在家裏守著電話。據她所說,最厲害的一次,一個晚上居然接到十幾個電話,個個誠意邀請,盛情難卻。我聽得幾乎要心生妒忌。趕快找個借口告辭,飛奔至打印店付諸行動。第二天還沒到七點就一骨碌地爬起來,扯著男友要他陪我。我的想法是,不隻小區,最好連市場啊,街道啊,車站啊,反正人多的地方通通貼上,以見我心意之急。男友其時正在刷牙,一不小心牙刷掉到地上:
“你想被抓啊?”他含糊不清地警告我,“別人看見了,把你當那些貼做假文憑的抓起來。”
“不會吧?我隻是找房子嘛。再說,他又不知道是我貼的。”
“嘻嘻,不知道。你那麼大的聯係電話是寫給誰看的呀?不隻如此,他們還會惡意追蹤你的電話。”
說得這麼恐怖,眼前浮現出自己的未來:蓬頭垢麵地躲在一間漆黑的小屋裏,不敢出門。沒有親戚朋友知道我身在何處,每天隻由小狗“團團”帶回一些殘羹冷炙,和它相依為命。可悲,嗚呼哀哉!
還是作罷。隻在小區裏張貼吧。
據可靠消息,小區的保安通常消息是比較靈通的。要從他們先下手。問了幾個保安,微笑是一致的,搖頭也是一致的:
沒有房子,不準張貼。
看來我的美貌由於昨夜失眠而有所影響,或者是風韻不夠不足以惹人同情。反正我解決不掉的問題男友用一支香煙就擺平了:他和那保安勾肩搭背,倒像相識了多久的朋友。閑聊後,保安手往小區花園裏一指,喏,那裏有個告示欄,貼在那裏吧。
男友得意地露出他的嘲笑:
“嘿嘿,還是我比較有人緣。”
我才鬱鬱了一會兒,就見眼前的告示欄上密密麻麻地布滿了“尋房陣”。大套,中套,小套;白色,紅色,藍色;從一樓至七樓,從五百至一千,五花八門,應有盡有。我們的求租啟示,顏色不夠鮮眼,紙張不夠氣派,窩在上麵,簡直就是石沉大海。男友的嘲笑有一半還來不及收去,僵在那裏。我解氣地朝他翻著白眼,意思是有人緣的不是你,而是人家那個大好人保安。
“你們再貼也沒用的。”邊上一位老太太興災樂禍,“天天都有人來貼,天天都有人撕的。”
話是這麼說,貼還是要貼的。沿著小區的花園一直走,男友說我們貼在樓層外壁上吧。多貼一點,希望才會大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