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必須有間房住,“有巢氏教民架木為巢”,這是中國曆史書上記載的,這種傳說、這種記載十分可貴。它不是神話的、宗教化的,它沒有說房子是上帝賜予的,而是人的智慧、勞動創造學習的。這點古老、樸實的思想,應該很好地繼承。自然,等到房子發展到四合院時代,其進步則已遠遠超過“架木為巢”的時代了。不用每個人自己“架木”,而隻要找營造廠,找木匠、泥瓦匠買材料來蓋了。
蓋四合院在《四合院施工》中已經大體說過了,這裏不必再多說。實際上當年北京多少萬所四合院,最初蓋房的自然有人,而其房主則大多不是最初蓋房的人,大多都是輾轉買來的。北京四合院的年齡,直到今天,還有明代建造的房屋,至於清初的,那就更多了。因而舊時北京人家的四合院,大多都是買來賣去,賣去買來,不斷地買賣易主,不斷地修繕,不斷地居住。如果是名人的住宅,那一二百年之後,雖然數易其主,還完好如初,供人憑吊是十分有意義的。如虎坊橋紀曉嵐故居閱微草堂的房子,做過富連成科班,做過名人住宅,近年又在裏麵開了飯莊子,但房子仍舊是乾隆時期,甚至乾隆之前蓋的。據說紀曉嵐當年也是買別人的,並非他自己蓋的。從建築曆史上說,這房子最少有二百五十年以上了。
新磚修建的四合院,木架再好些,如黃鬆木架,那是十分經年代的。五六十年的房屋,如果一直住人,年年勾抹保養,有時看上去還像新的。南長街路東有一所王冷齋的房子,那是三十年代蓋的。王冷齋是三四十年代極有名的人物。七七事變時,他是宛平縣縣長,盧溝橋炮聲,使他聞名世界,抗戰勝利後,東京國際法庭審問日本戰犯,他出庭作證。
南長街這所房子是他做縣長時蓋的吧,十分精美。路東的大紅門,沿大門臨街一溜西房,六間,大門開在偏南三間的中間,進大門一個外院,大門南北各有一間西房,是門房和傭人住的房子。外院左轉一個月亮門。進去是西院,三間大北屋,三東、三西,洋灰磚鋪院子,北屋左側有小耳房作衛生間,是新式四合院。
外院大門斜對東北,又一月亮門,進去是東院,東院一溜南房,正對垂花門。進入東院裏院,也是三東、三西再加北房的四合院,外表看是典型的格局。但內部卻不同,一溜東房由外院南房耳房的位置,一直連到北房耳房的位置,院中看,外院朝西東房兩間,裏院東房三間,而在室內卻是打通一長溜,朝東都有西式落地立窗,有七個大窗戶。得天獨厚,窗外就是中山公園後麵的金水河,坐在這個窗前,可以飽覽禁城角樓、午門城樓、中山公園後麵柏林,金水河沿岸柳色。晚間在窗前可以望鳳城月色,聽金水河遊人打槳聲……這一溜東房內部裝修也講究,全部地板,真可以說別有洞天。站在中山公園後河沿,可以看到這一溜房屋的外觀,西式大窗,紅白相間的外牆,倒影水中,完全像精美的西式建築,誰也不知道它是四合院。這房子現在還很完美。
王冷齋的房產,在抗戰勝利之後,賣給了晉係軍隊的一個將領。解放後,這房產又賣給了公家。時間是一九四九年末,價錢是折合二千六百匹“綠陽光”市布的錢。為什麼這樣換算呢?這等我後麵再說。
舊時北京居民住四合院,除去極少數的公房,如會館之類的外,其他絕大多數都是私房,包括個人的產業,廟宇的產業,甚至皇家的產業,即清代內務府的房子、王府的房子。每個住四合院的人家,其房產隻有極少數是自己經手蓋的,而其中大多數都是買的或租的。魯迅先生自民國元年到北京,直到十五年離開北京,一共住了四個地方:隻有宣外南半截胡同紹興會館是公房,其他八道灣、宮門口西三條二處,都是買的。按北京的老習慣說法,是“自己置的產業”。磚塔胡同的房子是租的。這因為當年魯迅先生的經濟條件比較好,自己置得起產業。而對一般市民來說,最早住自己的房子的人家多,住獨門獨院多;越到後來越窮,人口也越多,那就租房住的人越來越多了。
先說說買房,再說說租房。
舊時想要買所四合院,也不是容易的事。先要找中人介紹,到處去看房。看中意了再講價錢,然後訂立契約、過款,再到官廳辦轉讓產權的手續,繳納稅款,領官廳發的新房契。這些手續辦齊全之後,這所房子才能算你的產業,受到法律的保護,將來你還可以賣給別人。
土地和房屋,在舊社會都歸為不動產,買賣都是很麻煩的,不像買其他東西,賤到一盒火柴,貴到一部汽車、一根金條、一枚鑽戒,那樣方便。買房人要買到中意的房產,必須先要找中人去看多處出售的房子,以便選擇。魯迅先生當年買八道灣房子時,由二月份便開始各處看房,最早由齊壽山介紹看報子街、鐵匠胡同等處的房,由張協和介紹看廣寧伯街的房,由林魯生介紹看過四五處未記胡同名的房,還同齊壽山看過辟才胡同的地皮,又由徐吉軒介紹看過蔣宅口、護國寺的房,直到七月十日才看了八道灣的房,總算中意了。但前後花了近半年的時間。而且魯迅先生在北京當時不但有較高的社會地位,而且各方麵極熟,朋友也多,所以找中間介紹人也容易。
北京舊時長期沒有專營房產買賣的商號,誰家要買房或者賣房,都要先找熟朋友或職業房牙子、也叫“纖手”從中介紹。舊時房地產買賣時,必須有中間人介紹,才能簽字畫約,到官廳辦手續。沒有中間人,是不合法的。縱然雙方是要好朋友,你買我賣,但到簽字畫約時,還要再請一位朋友做中間介紹人。在契約上簽字,這才生效。買賣雙方均付給中間人一筆費用,作為酬勞,謂之“中傭”,或曰“傭錢”。照例賣家付2%,買家付3%,俗名“成三破二”。如房價三千元,這傭錢便是一百五十元。如買方、賣方家中都有仆人,也要分一份傭錢,叫做“門裏一份、門外一份”。房產買賣關於中間人綜上述一般分三種情況:
一、朋友介紹,做中間人使買賣成功;
二、職業纖手介紹,使雙方買賣成功;
三、買賣雙方本是朋友,直接談判成功,另約熟朋友做中人在契約上簽字。
關於第三種情況,關係到一件十分著名的文壇掌故。著名詩人徐誌摩氏飛機失事時,原任北大教授,又兼中央大學、上海大學教授,當時教授收入雖很豐盛,但夫人陸小曼女士住上海開支太大,仍然要拉虧空。平時徐氏住北京胡適家中。上海朋友想在經濟上幫助他。著名人士蔣百裏氏有一幢洋房以十萬元代價賣給朋友,便邀徐來做個現成介紹人,讓他由燕京來滬,在律師公證時,在契約上簽個字,便贈送他幾千元傭金,以彌補上海的虧空。徐如約來滬,辦完此事,又急於要趕回北京,搭郵政小飛機便出了事了……幾十年過去了,迄今猶使人感到惋惜。
說來在四合院房產買賣中,還是職業纖手介紹成功的比較普遍。一九二○年商務印書館編的《實用北京指南》“纖手”條記雲:
纖手,即南方之掮客也。買賣房地物件或租賃及借貸銀錢等事,均可托之。事成,各出資酬之。通例為成三破二。如價值百元,買者酬百分之三,賣者酬百分之二。大率日聚會於舊式茶館,以互相商詢而奔走之。故人皆呼之曰跑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