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從未曾這樣恨過一個人,一個她曾經用盡一切,極致的愛著的人。
她曾親眼看著自己的父親死在自家的麵前,她還記得那個時候,天空是灰蒙蒙的,下著細細的雨,任她怎麼哭著求著,就是沒有人搭理她,她親眼看著父親被執行槍行,倒在那裏,那樣暗紅的血液,堵也堵不住,像是要一下子就要流幹一樣。
溫婉早已經暈厥,而她,喊破了喉嚨,拚命的求那些警察,求四周圍觀的人,求爸爸不要離開,那樣的恐懼蔓延至四肢,每一個細胞之中,而最終,沒有人理會她,甚至是有人唾罵初楓慕活該。
那時候,她隻有十六歲,那天,她深刻的認識到了什麼是死忙,什麼是永遠不可能再回來。
那一天,她也知道了什麼叫殘忍。
其實那時候,她是想恨的,可是,要恨誰?她根本不知道,因為警察隻是執行公務,恨那些冷眼旁觀的人們?可是他們卻都是受害者,因為千萬條罪名指向初楓慕。
他的父親,做了太多壞事,貪汙巨額公款,走私毒品,甚至是和黑道有交集,條條罪責,證據確鑿。
她是罪人的女兒,所以她沒有理由恨別人。
可是,隻有她知道初楓慕是多好的一位父親,是那麼親和。
初楓慕的離開,隻是苦難的開始,七年,說起來容易,可是若一步步走來,就像是身在荊棘之中,回頭望去,沒有一絲溫暖,反而是一路的血泊。
她早已任命,所以她誰都不願,無論怎麼難,她都要活下去,因為母親還堅持著。
七年的巨變,變的不禁是她的生活,連帶著性格,也不再明朗起來,她不再愛身邊的人,因為身邊的人都討厭她和母親,總是用肮髒的言辭來譏諷她們,她也不再去投入感情,因為除了母親,她沒有最親的人。
她還記得那天,大雨瓢潑,溫婉跪在溫家門口的樣子,什麼親情,什麼愛,在一定的利益下,都會變得不堪。
但是,她還是愛著一個人的。
她曾那樣炙熱的愛著,然後漸漸的卑微無望,因為,曾經她也是眾星拱月的千金小姐,而如今,是眾人唾棄的罪人之女。
她已經沒有資本,七年,漫長的時間荒海之中,她再也沒有見過他,可是她總是想起他,每當想起他,心便不會那麼冷。
她真的以為再也不會見,可是,他還是回到了A城,是迫於無奈也好,心存期盼也好,她終是在最無奈最潦倒的時候,找到了他。
其實,現在想來,真的是自找的,他總是找他,追著他,而自己,總是忍不住。
可是,現實就是這樣荒謬弄人。
她以為自己終於幸福了,她以為他也是那樣的愛他,她以為七年的噩夢已經結束,她以為!她以為!什麼都是她以為,總是她以為…………
一廂情願的自以為是,把她推向了笑話的巔峰。
其實,真的是愛恨一瞬間,那樣的愛過,所以會連帶著自己一起恨。
“唐寂,你是怎麼做到的,每天看著我為你挖空心思,是不是感覺很好笑?那個時候,你會不會想起你對初家做的那些?你難道真的是石頭做的 ,一點感覺也沒有?”初雨晴冷笑著看唐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