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樂根本沒打算讓我回答,繼續講述著:“我哥一直喜歡你,即使是在我們很小的時候。你搬走的那年夏天,對我哥來說,簡直就是劫難!”樂樂的語氣中,帶著小小的怨氣,我知道她是因為我的不告而別。
“你搬走以後,哥哥就像變了一個人,每天都把自己關在房間裏,不是拚命的寫作業,就是拿著一張有咱們三的照片發呆,拒絕跟任何人交流。
那段時候,家裏還時常會來一些人,每次來,媽媽都請假在家招待他們。最後一次,他們在開學的前一天來到家裏,不顧哥哥是否願意,就把他帶走了。後來我才知道,是他爺爺家的人。”
“他爺爺?”我納悶。
“是的,是他的爺爺。其實我哥他跟我,不是親生兄妹。我哥他是我媽表妹的孩子,也就是我表姨的孩子,算下來,應該叫他表哥。”
“怎麼可能?你們不是從小就在一起生活的麼?” 我難以置信的瞪大眼睛,急急的盼著下文。
“這件事,我也是後來斷斷續續弄清楚的。剛開始,我也是難以置信。我哥是我表姨和後來經常來我家看望我們的小叔叔的孩子。我表姨年輕時是一個文工團的舞蹈演員,小叔叔的家族在影視廣告業也很是出名,他們倆好像是在一次廣告拍攝的現場相遇,然後就一發不可收拾。表姨更是為了小叔叔,不惜冒著中斷舞蹈生涯的風險,懷了我哥。但那時小叔叔有家室和孩子,他們家族的長輩不接受第三者,更不接非婚生子。
最終表姨還是毅然生下了我哥,獨自一個人撫養。看著她那麼堅強的承受著精神、生活的雙重淒苦,我媽就經常去幫幫她。可是屋漏偏逢連夜雨,在我哥幾個月大的時候,由於脊髓炎疫苗失效,導致我哥高燒不退,雖然及時到醫院治療,可還是留下了後遺症。麵對這樣的打擊,表姨再也承受不住,產後抑鬱症越來越嚴重,然後在一天傍晚,跳樓自殺了。我媽和我爸都很喜歡我哥,就把他撫養起來。”
樂樂一席話說罷,她表姨的一生已然結束。人生無常,命運多舛,我們無論如何都要珍惜當下的每一寸美好。我憐惜的看了一眼病床上的人,無比迫切的渴望他趕快好起來!
“小叔叔跟家裏不斷的鬥爭,要跟原配離婚,娶我表姨。但是他家族中長輩出麵強烈製止,小叔叔作為晚輩,不敢武逆。就這樣,眼睜睜看著自己和表姨陰陽相隔。小叔叔乞求把哥哥接回身邊親自撫養,家族長輩說可以,但是要等他死後。接走哥哥的時候,他們剛剛給長輩辦完葬禮。”
“阿姨和叔叔,怎麼舍得讓濤濤哥跟別人走呢?”想著一起生活12年的骨肉要被生生帶走,我心如刀割。
“不同意又能怎麼樣啊,小叔叔是我哥的親爸爸,法律上的監護人,而且他們家的生活條件,也優越我們太多。在溫家,哦,也就是小叔叔家,哥哥能得到更好的教育和治療。媽媽縱然再舍不得,更不願意耽誤我哥的前程。”樂樂語氣中雖有無奈,但也聽得出,對曾經的結果,已經釋然。
“最不能讓我們接受的,其實並不是我哥回到小叔叔身邊生活,而是當初說好,哥哥每周末都可回來看我們,住一晚。可是誰想到他們把哥哥接走後立刻送到了國外,自此就失去了聯係。”說到這裏,樂樂語氣裏帶著濃濃的切齒恨意。
簡直太沒有誠信,太不顧及別人的感受了,12年的感情豈是說斬就能斬斷的?
“我哥離開的頭幾年,我媽天天以淚洗麵,身體也是百病纏身。我爸也難過,但是更擔心我媽,不想我媽觸景生情,後來,我們也搬家了。”
“那後來你們怎麼又見麵的呢?”大家在年少時分開,都是一副稚嫩麵孔。再見時,四目相對記憶雖在,模樣似是而非,又有幾人能一眼便分明?
“我的公司,讚助了一個球隊。有一次他們打比賽,公司要有人到現場拍照、采訪,以便宣傳。這種一線的苦差事,自然是由我這樣剛進公司的人去做。在現場采訪時,哥哥看到了我工作證上的名字。這樣,我們才可以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