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人有一種強迫症,住得久了,連我都有這種毛病。
我手裏若攥著垃圾,可以走上好幾百米,直到眼前有垃圾筒為止。看見地上有紙屑,一定要撿起。口裏有痰,就吐在隨身帶的紙巾裏,哪怕身邊就是溝渠。
新加坡是我見過最幹淨的城市,到處叢蔭掩映,樓房外觀嶄新,馬路上沒有斑駁,城市裏空氣清新。初到新加坡,總疑惑於這裏如何才能控製得如此潔淨,後歸咎於重罰之下必守規矩。此地罰款之狠、牢獄之凶近於苛刻。起初我也生活得戰戰兢兢,小心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千萬不要觸犯了繁雜的法律條令。
這裏的法律包括:禁止亂塗亂畫,禁止高聲喧嘩,禁止浪費資源,禁止公共場所抽煙。用以警示外人的著名案例,就是有個美國男孩,把資產階級自由化那一套搬到新加坡來,對著馬路上的汽車噴彩,後被捉,鞭刑數下,克林頓求饒都未能幸免。據說那年新加坡國際形象極差,總理訪問美國,在白宮外等候接見都被拒絕。不過結果是這麼多年以來,連素以放浪形骸著稱的美國人,在這裏都過得規規矩矩的,不敢越界。
條例執行成了習慣,就感覺不出其間的嚴酷。我現在生活在新加坡,就覺得很逍遙自在:不必擔心在小攤吃飯染病,這裏有國家規定的消毒程序。不必害怕人多擠不上車,大家都自覺排隊,老人孩子優先上車。不必擔心收到假鈔,造假那是死罪。在商店買東西不存在坑蒙拐騙,也極少有砍價的可能,明碼實價,愛買不買。一切有法律罩著,一切有標準可循,看著似乎刻板,生活起來卻很隨意,省卻許多麻煩。
當年新文化運動的時候,順帶掀起了一股戀愛自由的熱潮,許多文人雅士紛紛蹬掉家鄉父母之命的原配,尋找自己的Soulmate,一時間結了離,離了再結成為一種時尚。但有一個文壇大佬胡適,卻廝守著小腳原配安然度過一生。當然,此迂腐之舉遭眾革命義士的嘲弄,稱其為不懂得享受自由戀愛。
胡適淡然一笑答曰:情願不自由,就是自由了。
這也是我對新加坡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