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和巴黎,代表了我人生的兩個麵向。紐約是白天,巴黎是黑夜。紐約是前半生,巴黎是下半場。
35歲之前,我認定紐約是世上最棒的城市。我在加州念研究生,畢業後迫不及待地去紐約工作。一做5年,快樂似神仙。我愛紐約的原因跟很多人一樣:她是20世紀以來世界文化的中心,豐富、方便。靠著地鐵和出租車,你可以穿越時間,前後各跑數百年。人類最新和最舊、最好和最壞的東西,紐約都看得見。
所以在紐約時,我把握每分每秒去體會。白天,我在金融機構做事,一天10小時。晚上下了班,去紐約大學學電影,一坐4小時。在那20多歲的年紀,忙碌是唯一有意義的生活方式。這種想法並不是到紐約才有的,其實台灣人就過著紐約生活。紐約生活,充滿新教徒的打拚精神和資本主義的求勝意誌。相信人要憑借不斷努力,克服萬難、打敗競爭,活著的目的,是更大、更多、更富裕、更有名。權力與財富,是紐約人的兩個上帝,而能幫你走進天堂的鞋,就是事業。為了保持領先,每個人都在趕時間、搶資源。進了電梯,明明已經按了樓層的鈕,那燈也亮了,偏偏還要再按幾下。出了公司,明明已經下班了,卻還要不停打手機,遙控每一個環節。在紐約,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在紐約,沒有壞人,隻有失敗者。
每一件事,都變成工作。上班當然是工作,下班後的應酬也是工作。有人談戀愛是在工作,甚至到酒店喝酒、KTV狂歡,臉上都殺氣騰騰,準備拚個你死我活。我曾熱烈擁抱這種生活,並著迷於這種因為燒烤成功而冒出的焦慮。這種焦慮讓我坐在椅子邊緣,以便迅速地跳起來閃躲明槍暗箭。這種警覺性讓我練就了酒量和膽量、抗壓性和厚臉皮,但也養成了偏執和倔強、優越感和勢利眼。在紐約時我深信:能在這裏活下來的,都是可敬的對手。黯然離開的,統統是輸家。因此在紐約,現代的羅馬競技場,我要和別人,以及自己,比出高低。
這套想法,在我35歲以後,慢慢改變。
第一件動搖我想法的,是父親的過世。父親一生奉公守法、與人為善,無不良嗜好,身體健康得像城堡。72歲時,他得了癌症,引發中風,經曆了所有的痛苦和羞辱。他一生辛勤工作、努力存錢,堅信現在的苦可以換得更好的明天。我們也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獲,用在紐約拚事業的精神照顧他。但兩年的治療兵敗如山倒,最後他還是走了。父親逝世的那天,我的價值係統崩潰了。我一路走來引以為傲的“紐約精神”,沒想到這麼脆弱。
不隻在病床,也在職場。當我在企業越爬越高,才發現“資本主義”在職場中也未必靈驗。上過班的都知道,很少公司真的是“開放市場”、“公平競爭”,大部分的同事都覺得你不是朋友就是敵人。職場上偉大的,未必會成功。成功的,有時很渺小。
慢慢地,我體會到:世上有一種比“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更高、更複雜的公平。人生有另一種比“功成名就”更幽微、更持久的樂趣。那是衝衝衝的美式資本主義所無法解釋的。
我能在哪裏找到那種公平和樂趣呢?我想過西藏、不丹、非洲、新西蘭。然後,我注意到法國。
住紐約時,法國是嘲諷的對象。身為經濟、科技和軍事強權的美國,談起法國總是忍不住調侃一番。法國是沒落的貴族,值得崇拜的人都已作古。法國人傲慢,高稅率讓每個人都很慵懶,動不動就罷工,連酒莊主人都要走上街頭。
搬回台灣後,普羅旺斯、托斯卡尼突然流行。我看了法蘭西斯·梅思的《美麗的托斯卡尼》,其中一句話打動了我:“在加州,時間像呼啦圈。我扭個不停,卻停在原地。在托斯卡尼,我可以在地中海的陽光下,提著一籃李子,逍遙地走一整天。”
是啊!我在趕些什麼?我耗盡青春用盡全力,拚命追求身外之物,結果我真的比別人有錢、有名嗎?更重要的是,我真的因此而快樂嗎?當我重新學習法國,我發現法國和美國代表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美國人追求人定勝天,凡事要逆流而上。法國人講究和平共存,凡事順勢而為。紐約有很多100層的摩天大樓,巴黎的房子都是300年的古跡。紐約不斷創新,巴黎永遠有懷舊的氣息。巴黎人在咖啡廳聊天,紐約人在咖啡廳用計算機。紐約有人潮,巴黎有味道。紐約有鈔票,巴黎有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