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學由古至今的嬗變,是一個不斷由舊趨新而沒有止境的過程,它在同社會生活與人性發展的同步協調中,經曆了極其複雜的發生、衍變、轉型的過程。同樣,負載在文學身上的文學傳統,在由舊而新的變遷中差不多也同樣經曆了類似的曆程。這一過程是時間流動與空間置換釣雙重變奏,“大凡文學的變遷,一方有世界的關係,一方有曆史的影響,換言之,就是受空間和時間的支配”。在時空的變幻中,我們既可聽到它在曆史長河中漸行漸遠的腳步聲,也可見到它留在文化陳跡之上的腳印,無形與有形,都是不可抹殺的審美存在。
對於還在當下延伸的中國新文學(現當代文學)而言,人們以誤讀、反讀、正讀的獨特方式對新文學及其傳統進行闡釋時,因為古典文學背景的存在而使這一闡釋顯得聚訟紛紜。在討論諸如新文學的淵源、發生、影響、性質、階段、成就等命題,以及諸如傳統與現代、民族性與現代性等兩元對立的各種議題中,爭論一直持續不斷:新文學是否形成了自身的傳統,形成了怎樣的傳統,新傳統又是如何形成的?對這些帶有根本性質的提問做出回答,不無言人人殊的意味。本節這裏暫且集中於此一問題的某一側麵展開論述,即新傳統是如何形成的,與此相關的是古典文學傳統同樣也是如何形成並不斷流變的。對此,有必要認真清理與反思一下:說法不一的“傳統”,如此曖昧而又含糊,在能指的滑動中,其所指到底是什麼?對於根深蒂固、流傳甚廣的“繼承”傳統這一說法,其內在邏輯又是什麼,是否需要進行深入的質疑?這裏無意於重複前人既有的討論,主要從強化主體的“創造”這一角度出發,就“繼承”還是“創造”文學傳統這一命題略陳己見,以便豐富當下學術界對此議題的討論。
一
稍微瀏覽一番當下學術界對文學傳統的討論,我們便會發現討論涉及以下幾個大的方麵,比如文學傳統的範疇、性質、特征、流變等方麵,而且這些討論極為豐富而又矛盾,其間不乏尖銳的對立、衝突。若尋根溯源仔細加以辨析,不難發現聚訟紛紜的討論本身卻對討論的前提——傳統——存在根本的歧義。因此,文學“傳統”作為文學乃至文化研究的關鍵性概念,首先需要從求得共識出發,對它進行限定,否則對它的現代闡釋便失去了應有的學術意義。
文學作為人類曆史中反映社會生活的精神活動,它有自己的生成過程與規律。文學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從地上冒出來的,它來源於人類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中對世界與自我的認識,帶有累積的特征。“曆史不外是各個時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遺留下來的材料、資金和生產力,由於這個緣故,每一代一方麵在完全改變了的條件下繼續從事先輩的活動,另一方麵又通過完全改變了的活動來改變舊的條件。”“人們自己創造自己的曆史,但是他們並不是隨心所欲地創造,並不是在他們自己選定的條件下創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從過去承繼下來的條件下創造。”由此看來,人的創造是一定曆史條件下的產物,新與舊都是辯證存在的。其中,人類的曆史是無數個體生命的延續與鏈接,文學積澱的曆史與個體生命的有限構成矛盾,產生了一個如何自然延伸、承襲的問題。像自然物種一代接一代地自然繁衍一樣,文學這一精神產品因人類的世代相傳而薪火相傳。這無疑帶來一種相當表麵的印象,即兩者具有同構性,存在機械式傳遞、繼承的可能。對於傳統承襲的這一特征,人們一般熟悉如下這番論述:“我們必須繼承一切優秀的文學藝術遺產,批判地吸收一切有益的東西,作為我們從此時此地的人民生活中的文學藝術原料創造作品時候的借鑒。有這個借鑒和沒有這個借鑒是不同的,這裏有文野之分,粗細之分,高低之分,快慢之分。所以我們決不可拒絕繼承和借鑒古人和外國人,哪怕是封建階級和資產階級的東西。但是繼承和借鑒決不可以變成替代自己的創造,這是決不能替代的。文學藝術中對於古人和外國人的毫無批判的硬搬和模仿,乃是最沒有出息的最害人的文學教條主義和藝術教條主義。”這一觀點由特定人物在特定的時代予以闡釋,加上輔之以批判與繼承、繼承與創造之間的辯證法,使得這一觀點不斷被經典化,影響特別深遠。繼承傳統成為某種習慣性的、斷章取義式的表述,幾乎成為耳熟能詳的常識。但仔細分析起來,也似乎令人疑惑,問題是,繼承傳統是在什麼層麵上進行才成為可能?傳統能否依靠繼承而得到?對傳統的繼承與創造,到底是哪一方麵占主導性呢?對這些問題的檢討,最終會落實到“傳統”這一概念身上。
之所以總有人對五四新文學一代先驅的言行動輒加以全盤反對傳統的帽子,是因為在我們既有的思維裏,曾經過多地強調“繼承”傳統,而一旦沒有去刻意繼承傳統了,似乎傳統就像某個物件一樣被遺忘了,撕斷了,變樣了,不存在了。聯係這些年來對新文學傳統的這類重複挑戰,也許有必要開門見山地匡正幾種流行的“誤讀”,比如,20世紀詩壇為什麼不能再現唐詩宋詞的輝煌啦,五四文學完全斷裂了傳統啦,新文學是外來文學傳統的變種啦,等等。其實,我們認為傳統不是本質主義的存在,也不是固定不變的東西,傳統是人性的創造集合。對於新文學而言,古典文學傳統之所以要變革,要實行這一領域的現代化,是因為不這樣進行重新“編碼”,它就無法與“現代的人生”發生實質性聯係。不斷交叉融會的舊事物與新事物是傳統的兩麵,由舊而新,是傳統在不斷發展,在現代生活中複活;傳統需要在發展中得到證明、得到新生,發展是在傳統的基礎上得以刷新。這樣的看法自然是主觀層麵上的,如果需要尋求理性的表述,在此,我們樂意借用美國社會學家愛德華·希爾斯(Edward Shils)的觀點。作為在“傳統”議題上頗具權威性的論著,希爾斯的《論傳統》一書是整個西方世界第一部全麵、係統地探討傳統的力作。作者立足於社會科學,全麵、深入地探討了傳統的含義、形成、變遷、傳統與現代化、傳統與創造性、啟蒙運動以來的反傳統主義、社會體製、宗教、科學、文學作品中的不同傳統,以及傳統不可缺失等諸多問題。“傳統是圍繞人類的不同活動領域而形成的代代相傳的行事方式,是一種對社會行為具有規範作用和道德感召力的文化力量,同時也是人類在曆史長河中的創造性想象的沉澱。”整體而言,《論傳統》一書,議題集中,創見迭出,足以構成一個理性化的思想對話平台。
依據希爾斯的見解,作為一個與曆史感密切相關的概念,“傳統”最基本的含義是從過去延傳到現在的事物,擇其大略有以下數端:一是延傳三代以上的、被人類賦予價值和意義的事物。比如物質產品,觀念思想,對人物、事件、習俗和體製的認識,等等。二是傳統的特殊內涵,指的是一條世代相傳的事物之變體鏈。在曆史時間中延傳的事物,不管是宗教信仰、哲學思想,還是藝術風格、社會製度,隻要在延傳過程中有相似之處,仿佛有相同的鏈鎖聯結著似的,均可納入傳統範疇加以界定。希爾斯的傳統觀念是大文化層麵上的,立足點是時間意識與變體鏈——這也是我們所能想象到的。事實上,傳統內涵中最為核心的是曆史意識,這差不多可以放之四海而皆準。除此之外,我們不妨拈取幾點與文學領域習見的“繼承”傳統論述有關的表述:
在文學中,傳統如果要開花結果,而不是走向末路,那它必須是另一部作品的出發點,而這部作品雖然在形式上,甚至內容上與其它作品有某些相同之處,但是它必須包含重大創新。
在文學創作領域中存在著一種反傳統的傳統;同時人們努力尋求著獨創性,並且偶然也成功地創作出一些具有獨創性的作品。
傳統並不是自己改變的。它內含著接受變化的潛力;並促發人們去改變它。某些傳統變遷是內在的,就是說,這些變遷起源於傳統內部,並且是由接受它的人所加以改變的。夠了,用不著一一列舉來浪費篇幅了。與英國社會學家E。霍布斯鮑姆所主張的傳統是“發明”的觀點相比,希爾斯的觀點還是比較溫和而客觀的。“傳統的發明”這一說法就認為,傳統不是古代流傳下來的不變的陳跡,而是當代人活生生的創造;那些影響到我們日常生活的、表麵上久遠的傳統,其實隻有很短暫的曆史;我們一直處於而且不得不處於發現傳統的狀態中,隻不過在現代,這種發明變得更加快速而已。對照這些傳統並不依靠繼承的論述,我們便不難發現“繼承”傳統的說法是有片麵性的,也可說是非常不準確的。傳統的承襲無法像封建王朝的皇位在子嗣之間代代相承,也不可能像房屋錢財等固定遺產一樣被後輩分配。一方麵,傳統不是一成不變的,也沒有一個本質的東西存在;它不是一潭死水,相反,流動不居、變化萬端是它的常態。另一方麵,傳統與創新、創造之間存在更多的血緣聯係。人的不朽創造力,是推動傳統前行、變化的主要動因。希爾斯在《論傳統》一書中,曾用“積存和沿襲”、“穩定性”與“變遷”、“傳統的解體”與“消亡”之類的概念進行細化與概括,也多少涉及此類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