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曆史長河中具有時間連續性特質的事物,往往需要用曆史的眼光加以打量才能準確把握,有時甚至需要勘測上流與下流的位置予以細心打撈,才有本來麵貌完形之可能。新文學從五四前後起步經過幾代現代作家的創作積累,已有了眼花繚亂式的審美積澱,其中包括一大批名著與經典。隻要對新文學本身稍加思考,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擺在麵前:有著豐富積澱的新文學是否已有傳統存在呢?構建這一傳統的基座到底有哪些,而且這樣的基座是否被當下的闡釋所容易關注到?如果新文學形成了自身的傳統,到底有哪些實質性的傳統基質蘊涵其中?如果答案相反,那麼又是什麼樣的充足理由來加以闡釋?——這既涉及新文學百年曆史的本來麵貌,也牽涉對這一客體的現代闡釋等根本問題,尤其是後者,闡釋主體與客體之間存在著複雜的糾結關係,這一切自然影響人們對闡釋對象的不同理解與發揮。闡釋作為一種話語表達,應用於新文學及其傳統,那麼傳統的有無與傳統本身的敞開,很大程度上有賴於闡釋主體的獨特發現。闡釋主體以各種不同的方式進入新文學文本、思潮與批評內部,追溯逐漸遠逝的曆史脈絡與紋理,自身已存在於曆史之中,在“視閾融合”的錯落中,最終闡釋出不同的內涵;彼此糾纏的誤讀與偏見,則是這一闡釋活動過程中出現得最多的現象,由此看來,新文學傳統也很難避免遭遇這樣的劫數。
一
在新文學傳統的闡釋過程中,誤讀隨之而生。那麼什麼是誤讀,我們又在什麼意義上界定誤讀的內涵與外延呢?毋庸諱言這是討論的前提,在今天知識爆炸與分工各異的時代,對討論前提的圈定,還是自有其積極意義的。作為被誤讀的新文學傳統這一命題,也幾乎全部立於此基石之上。
首先,在目前語境下,誤讀的含義存在相當明顯的錯位,經過不同時空的知識漂移,誤讀本身的意義也變得豐富複雜。那麼第一個問題是在什麼意義上限定本章所要論述的誤讀呢?也就是說,新文學傳統作為對逝去一個世紀的新文學的某種精神概括,肯定存在多種誤讀性闡釋,這些闡釋的立場與觀點在什麼意義上稱得上誤讀?為了避免無謂的紛爭,有必要梳理一下“誤讀”作為特定術語的意義。在眾所周知的傳統閱讀與闡釋中,“誤讀”一說一般指的是在因誤印、誤譯、誤傳等客觀條件下,閱讀主體對閱讀對象做出某種誤釋、誤解、誤信等錯漏之舉,它屬於貶義詞,因為闡釋者有意無意偏離閱讀對象本身的基本意思與主要內容,沒有闡釋出對象本身的正確意義,與真理失之交臂,可以說是以不正確的方式得到了錯誤的結果,遠離了事實本身。根據約定俗成的理解,在具體的閱讀闡釋活動中,闡釋對象有一個固定的、凝結而不變的意義存在,但因誤讀偏偏沒有追本溯源地闡釋出來,而對客觀本意的還原,是闡釋活動應有的義務,豈有誤讀之理!不過,這一術語的原意在今天來說已變得非常模糊了,人們一般不再以這樣過去式的眼光看待現代闡釋中出現的類似情況了。恰恰相反,誤讀已由貶義詞翻身變為褒義詞了,這一轉變源自西方現代闡釋學,也包括新批評理論家布魯姆的誤讀理論。
現代闡釋學是伴隨著西方現代哲學的勃興而發達起來的。西方闡釋學大師在這方麵通過研究捧出了層出不窮的新成果,可謂新見迭出、目迷五色。強調生命個體體驗的獨創性,高揚闡釋主體的能動意義,最終發現闡釋者在麵對文本或某一曆史現象時,闡釋對象卻失去了它本身原初的終極意義。沒有誰在闡釋中真正捕捉到作者賦予文本的原初意義,哪怕是作者本人在脫離開當初寫作的原初環境後,也無法有效地再度尋覓到自己賦予文本的全部原初意義。過去經常在理論上可以設定其存在的意義,到後來竟連闡釋主體都無法準確捕捉,或者也因言不盡意而無法用話語表達。現代闡釋學大師伽達默爾宣稱“一切理解都是自我理解”,照他看來,文學史本身的概括就是一部文學的誤讀史,是誤讀的集合。一旦洞悉此點,不知讓多少後來者對各自獨特的闡釋多了幾分自信,也多了幾分駁雜。在海德格爾、伽達默爾、狄爾泰等西方哲人的論著中,都有類似的表述。
對“誤讀”從哲學領域轉移到具體的文類批評並加以實踐的還有新批評理論家布魯姆。隨著西方有代表性的各派學說與理論在我國登陸並紮根結果之後,“誤讀”作為一種理論舶來品,在文學闡釋領域同樣有深遠影響的,還得力於另一個人的身影——美國耶魯學派成員之一的布魯姆,他創造性地在文學闡釋中賦予了這一術語旺盛的生命力。在《影響的焦慮》、《誤讀圖示》等著作中,他提出“影響即誤讀”的觀點,在他的學術視野中,文學闡釋總是一種異延行為,文學文本的意義在閱讀過程中通過能指之間無止境的意義轉換、撒播、異延而不斷產生和消失,這一理論同時也意味著尋找文本原始意義的闡釋不可能存在。闡釋在某種意義上也就是寫作,一種帶有高度創造性的話語表達。布魯姆進而認為,誤讀有三種情況:作者對自己文本的誤讀;批評家對文本的誤讀以及後代對前輩文本的誤讀;尤其是現代的作者和讀者閱讀曆史文本,誤解更是在所難免。確切地說,布魯姆的誤讀理論,給我們討論被誤讀的新文學傳統這一問題帶來了耳目一新的陌生感,也相應帶來了某種難以言說的含混性。
麵對上述對誤讀本身的各種理論,我們的討論還是堅持了一個立足點,即既沒有沿用布魯姆式的誤讀理論,同時也不是傳統的誤讀即錯誤的陳舊觀點,而是采取了折中的辦法,即誤讀是一個中性詞,它是現代闡釋的主體帶著各自的理論資源與人生體驗,麵對闡釋對象本身的豐富性而做出的估量,是一種帶有創造性的非自覺性誤讀。“由於文化的差異性,就不可避免地產生誤讀,所謂誤讀就是按照自身的文化傳統、思維方式、自己所熟悉的一切去解讀另一種文化。一般說來,人們隻能按照自己的思維模式去認識這個世界。他原有的‘視閾’決定了他的‘不可見’和‘洞見’。我們既不能要求外國人像中國那樣理解中國文化,也不能要求中國人像外國人那樣理解外國文化,更不能把一切誤讀都斥之為‘不懂’、‘歪曲’……總之,文化之間的誤讀在所難免,無論是主體文化從客體文化中吸取新意,還是主體文化從客體文化的立場反觀自己,都很難不包括誤讀的成分,而從曆史來看,這種誤讀又常是促進雙方文化發展的契機,因為恒守同一的解讀,其結果必然是僵化和封閉。這裏所講的文化誤讀既包含解讀者對不同文化的深入探究,也不排斥因異域陌生觀念而觸發的‘靈機一動’,關鍵全在於讀者的獨創性發現。”這裏論者主要是針對中外文學的誤讀,其實也可歸結為具有文化差異性的個體,在一國之內,這樣的情況也具有普適性。在這樣的意義上,看待誤讀本身,相對而言是比較貼切的。
二
在梳理誤讀含義的基礎上,我們反觀新文學曆史,就會發現對新文學傳統,還是存在顯著的非自覺性誤讀。新文學是否形成了自己的“傳統”,形成了怎樣的“傳統”,學術界對此分歧很明顯,圍繞新文學傳統本身發生的此類爭論,也差不多從來沒有停止過。——這些分歧的存在,可以算得上是不同誤讀方式、結果的相互碰撞、交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