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劉苗苗出生於長春市二道區一個普通家庭。她兩歲時,父母因為性格不和而分手,劉苗苗便隨母親生活。
2001年6月,劉苗苗母親不幸患腦癌醫治無效去世。這一年,劉苗苗才16歲。因為劉苗苗的父親是外地人,和她媽媽離異後,就離開了長春。從懂事起,劉苗苗就沒有見過父親,所以對生父沒有一點感情,在這種情況下,她也沒有去找生父的念頭。
母親去世後,劉苗苗成了無依無靠的孤兒。沒有了經濟來源,劉苗苗不得不輟學打工。
劉苗苗先後做過保姆、服務員、售貨員等工作。這些工作雖然收入不高,但好歹可以維持生計。打工的日子本來就苦,沒有親人的劉苗苗自然比別人更多了一份寂寞。因為什麼事都要一個人去麵對,養成了她獨立、倔強的個性。因為缺少了一份女性的溫柔,她還被別人稱為“假小子”。
2004年8月,劉苗苗應聘到了長春一家知名的文化公司做廣告業務員。做業務員是個很有挑戰性的工作,而幾年在社會上的曆練,加上她比一般女孩子勇敢的個性,因此她很快便勝任了這份工作——同一批進來的十幾個人中,她每個月的業績都最高。因為業績突出,試用期滿後,公司領導把她列為業務骨幹來重點培養。
2005年春節過後,劉苗苗上班後,她發現女同事們都在興奮地談論“超級女聲”的預選賽。她好奇地一打聽,才知道什麼是“超級女聲”。這時候,報紙、娛樂新聞也不時有“超女”的相關報道。
在周圍同事、媒體的影響下,劉苗苗也喜歡上了這個節目。每個星期五,她便會準時打開電視,收看這檔節目。她不但被這個節目的緊張和刺激所吸引,還喜歡上了人氣最旺的李宇春。李宇春穿衣打扮很中性化,而她自己也從不穿裙子,常年是T恤、夾克和運動服,甚至還有同事說她的性格也像李宇春……這些,都成為劉苗苗喜歡李宇春的理由。
自從迷上“超女”後,每天一到公司,劉苗苗首先和同事們談的就是李宇春。令她興奮的是,不但公司裏的很多同事喜歡李宇春,連很多的客戶也是“玉米”(李宇春的“粉絲”)。
“超女”的比賽越來越殘酷,也越來越精彩。2005年7月,李宇春奪得成都賽區的冠軍後,長春的“粉絲”還成立了支持她的“玉米基地”。劉苗苗也加入了這個“基地”,成了個不折不扣的“玉米”。長春的一個酒吧老板也喜歡李宇春,因此“玉米基地”就以那個酒吧為據點,來舉辦各種支持李宇春的活動。因為是“玉米”,她經常和其他“玉米”在一起聚會,她認識了很多新的朋友。這樣一來,她覺得沒有了以前的孤獨,體會到了從未有過的快樂。
為了方便和其他“玉米”溝通,劉苗苗還學會QQ聊天,並以“春來春去”的網名與網友們聊春春……劉苗苗越來越喜歡李宇春,如果在電視上看不到李宇春,她就跑到網吧裏的“超女”的網頁去看!這樣她還覺得不過癮,還從網吧裏下載了李宇春清晰度極高的大幅照片,去數碼衝洗店衝印出一張照片,放到自己的錢包裏裏,她想這樣就可以時時和春春在一起……此時的她,對李宇春已經到了癡迷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