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當代國際貿易創新具有突發性和集中性
一般而言,國際貿易創新是指各種貿易要素新的組合,即貿易工具、貿易觀念、貿易製度、貿易政策等的創造性開發和變革,是國際貿易發展的一種手段或表現,具有強烈的延續性和繼起性,是一個漸進式的累積過程,可以說,整個國際貿易史也就是國際貿易創新史。但是,在特定的曆史條件下,國際貿易創新的各個方麵和各個領域也可以在一個比較短的時間內大規模地發生,當代國際貿易創新就表現出明顯的突發性和集中性的特征。
貿易創新實際上是各創新主體的決策性行為。創新最根本的動力在於各創新主體的趨利動機。微觀主體即以跨國公司為代表的從事貿易活動的企業是追求利潤最大化,宏觀主體即各主權國家政府追求的是本國整體利益和國內統治集團利益的最大化。這種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的動機,在冷戰時期由於國際間政治和軍事對峙而遭到壓抑和扭曲。同時,二戰後科學技術的發展為通過貿易創新獲取貿易利益提供了巨大的可能性,但是冷戰體製的製約卻很難將這種潛在利益轉化為實際利益。這一時期,國際貿易創新隻是在某些方麵、某些領域和某些國家問零星發生,創新過程也極其緩慢。
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的突發性和集中性,標誌著90年代以來,國際貿易進入了一個新的時代。也正是由於這種突發性和集中性,當代的國際貿易創新的各個方麵還將進一步展開,創新過程將持續下去。
三、當代國際貿易創新突出了開放和自由的主題
在這種背景下,各國紛紛采取各種經濟政策,調整經濟結構,增強本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促進本國產品出口,並建立一個自由開放的國內市場,加入到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中去,以分享新技術革命帶來的市場機會和商業利益。同時積極組建貿易集團,實現區域內貿易自由化,而且自由化的領域和程度趨於深化。在空間上可以看成是全球貿易自由化的局部實踐,時間上則為全球貿易自由化進行探索並積累經驗。而世界貿易組織的建立,一方麵擴大了多邊貿易體製管轄的範圍,同時重新強化了貿易自由化的原則和紀律,表明了世界範圍內持續近20年的新貿易保護主義潮流的逆轉。
任何創新都是潛在利益的發現和實現,也是利益格局的重新調整或強化。發達國家在當代國際貿易創新中的主導地位,保障了他們最終成為創新的最大受益者。新的貿易對象、貿易方式的開發,使跨國公司大大擴展了業務範圍,獲得了巨大的商業利益。區域貿易集團內的發達國家,可以在更廣闊的範圍內調整經濟,優化資源配置。將服務貿易、投資措施和知識產權納入多邊貿易體製,更是從長遠的角度保證發達國家未來的貿易利益。與此形成強烈反差的是,貿易創新對傳統貿易商品和方式的衝擊,進一步削弱了發展中國家的比較優勢,使其貿易條件更趨惡化。
參考文獻:
李瑞清.WTO製度下中國貿易政策的選擇[J].中共中央黨校學報,2006(02)